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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合同

时间:2025-09-19 08:35:49 合同 我要投稿

【经典】煤炭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煤炭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典】煤炭合同

煤炭合同1

  卖方:

  买方:

  一.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货方式:连云港(或上海石洞口码头)港口平仓交货。 2.合同期限:20xx年01月 日 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质量以双方共同委托连云港SGS监督抽样,以连云港SGS船采化验为准(船采)。2.数量以连云港方水尺计量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奖惩

  1.煤炭价格均按甲方向乙方开具下水作业单当天的秦皇岛低位挂牌价下浮20元/吨为装船平仓价,增值税一票结算。

  2.以低位发热量4300大卡/kg 为基础,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大卡/kg ,单价也相应增加或减少0.14元/吨;高于4300大卡/kg不再加价。低于4300大卡/kg拒收。如灰分高于 %拒收。挥发分小于 %或大于 %时拒收。含硫超过1%时拒收。如全水份大于 %,则超过部分每高于1%重量减1%。若煤炭质量属于拒收标准,而买方同意接受,双方重新议价。原煤中不可有机械杂质,如石块,木块或铁块,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

  五.结算方法:仅能接收中国银行、中信银行180天信用证。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可议付180天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伍仟万元(5000万元)信用证交给卖方银行,在3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卖方银行开出信用证总金额度2%(100万元)的履约保函给买方,卖方在此信用证生效之日起20日内必须交付第一船货物(5万吨),10日内再交付5万吨。如需调整每批的结算数量,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买方凭卖方出示装船下水单后,买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单数量支付80%的货款给卖方, 待平舱后,卖方凭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SGS(船采)检验报告单和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SGS装船水尺报告单为依据开出增值税发票一票买方结算20%余款,多退少补,一船一结清货款。买方有权进行单船配载。

  3.银行议付:卖方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卖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银行议付货款。 4. 卖方需在备足一船五万吨货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买方。 5.在秦皇岛SGS的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六.结算票据;

  1. 卖方开具的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全额增值税专有发票一份。 2.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SGS(船采)检验报告单正本一份; 3.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SGS装船水尺报告单一份。

  七.违约责任:

  1.如买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开不出信用证,本合同作废。

  2.卖方在收到信用证30天内无法供货,则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销信用证,并收取信用证金额2%的保函金额。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 4.信用证开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买方未从卖方收到信用证额度2%履约保函,买方有权向 银行申请撤消信用证并终止本合同,卖方赔偿信用证额度5%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诉诸法律。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为最终裁定。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合同后双方互换五证,卖方提供铁路大票,如卖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废。 4.本合同面签有效。

煤炭合同2

  甲方:煤炭企业

  地址:

  电话:

  乙方:煤炭买家

  地址:

  电话:

  丙方:煤炭卖家

  地址:

  电话:

  甲、乙、丙三方就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煤炭,并同意向乙方提供煤炭的采购订单和运输路线。

  二、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提供的煤炭,并同意支付全部采购订单的款项。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提供的运输路线上运输煤炭,并同意承担运输费用和可能产生的税费。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煤炭的质量标准,并同意保证煤炭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五、乙方同意在煤炭买卖过程中对煤炭的质量进行检验,并同意向甲方支付检验费用。

  六、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供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运输煤炭,并同意承担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的风险和责任。

  七、乙方同意在煤炭买卖过程中对煤炭的价格进行查询,并同意在煤炭价格发生变化时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

  八、乙方同意在煤炭买卖过程中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并同意在煤炭买卖完成后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九、乙方同意在煤炭买卖过程中对煤炭的运输费用进行结算,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十、乙方同意在煤炭买卖完成后向甲方支付煤炭的`货款,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付款。

  十一、乙方同意在煤炭买卖过程中对甲方的财务信息进行查询,并同意在煤炭价格发生变化时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

  十二、乙方同意在煤炭买卖完成后向甲方提供煤炭的采购订单和运输路线。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合同3

  购方: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粉煤。

  二、煤炭数量:10000吨。

  三、计量方式:

  以乙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_______%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四、煤炭价格:

  4.1一般纳税人含税价195元/吨,合计1950000元人民币。

  4.2一票结算到站价_______元/吨(含增值税);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元/吨(含增值税_______元/吨、运输税_______元/吨)。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

  4.3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_______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_______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_______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5.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5.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六、验收方式:

  6.1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

  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七、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8.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8.2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九、其它:

  9.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9.3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9.4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9.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合同4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付地点、煤种、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标准

  全水份≤16%,灰份≤10%,硫≤0.6%,挥发份28—35%,低热>5000大卡/公斤。

  三、交(提)货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装车前买方和卖方、调用单位仓内三方共同取样化验(以包头市质量监督局为准);

  2、数量:以起票吨数作为结算数量。

  五、货款、运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买方预付1000万元货款。

  2、金额增值税一票结算(含发站铁路运杂费),价格根据呼铁局煤炭购销领导小组所定煤炭经营指导净差价及执行时间确定,并签订价格确认书。

  3、卖方每发运2列,买方及时将2列货款打入卖方账户,即每2列结算一次。

  六、违约责任

  1、买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视为买方单方违约。

  2、买方未按卖方付款期限、付款数额和付款方式付款,视为受买人单方违约。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

  八、解除合同争议的方式

  双方协商不成,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裁决;标的.额超出100万以上,由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卖方按买方在1号仓内所占发运量比例组织煤源并安排运输计划,煤炭入仓后即视为按所占发运量比例销售给买方,价格按入仓前约定的价格执行。

  2、买方每月必保购买卖方所确定列数及以上煤炭,卖方每三个月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对买方进行考核,每少发一列,卖方从买方预付货款中扣除10万元违约金。

  3、如发生国家政策性停矿检查、停港、线路施工、货场设备检修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在考核范围内。

  4、本合同期限为一年。

  十、合同有效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煤炭合同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甲方的燃煤汽车运输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燃煤汽车运输任务的部分运量委托乙方负责完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将部分燃煤汽车运输业务委托给乙方。具体数量以甲方计划量为准。燃煤运至甲方指定的煤场或卸煤沟。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20_年1月23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条 计量

  1、 燃煤运量以到厂方计量为准。、

  2、 运输距离以甲方测定为准。

  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

  1、 根据双方计算,确定运输单价为14元/吨(含1元/吨的管理费,不含其他费用)。

  2、 价格调整原则:根据市场油价变化,双方另行协商运输单价。

  3、 结算量=过磅净重量+扣矸量+扣水量,次月20日前甲方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4、 乙方根据审核合格后的运输费用结算表提供运输专用发票,甲方在接到上述结算依据后10日内支付运费。如遇甲方资金困难,双方协商解决。

  5、 在国家对运输行业治理超载期间,甲方对电煤运输费用进行调整,如有变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

  1.1按时下达运输计划给乙方。

  1.2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1.3有权对运输车辆进行巡视、监控。

  2、乙方:

  2.1乙方服从甲方管理。

  2.2乙方指定至少一名负责人配合完成燃煤运输调度工作。

  2.3负责自矿点装车后至甲方指定卸车点期间的'一切事项(如环保、交通、沿途地方关系协调、安全管理等),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结算运费、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运费,乙方有权要求由燃煤采购方扣除甲方燃煤款直接结算给乙方运费。

  2.5乙方应加强运输管理,杜绝中途倒煤、换煤现象。

  2.6因特殊情况改变运距,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并于次日向甲方提供运距改变申请,经甲方签字后生效,否则费用由乙方负责。

  2.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运输路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行为而乙方未及时上报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如发现一次倒煤、换煤现象,甲方不予结算违规车辆的运输费用,按照当年车次的采购煤价_数采购单价_进行考核,该车辆予以除名并报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任务(不可抗力除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承担其运输任务,不可抗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出现争议后,双方协商解决,在未解决之前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协商不成时,提请许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2、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煤炭品名和数量

  1.1煤炭品名:____________煤。

  1.2数量:____________万吨

  第二条交货方式

  2.1到站交货

  2.2发站:____________

  2.3到站:____________

  2.4收货人: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量要求

  3.1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___%

  收到基代位发热量,≥3___%

  收到基挥发份≥___%

  收到基全硫,≤___%

  3.2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和、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

  第四条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

  4.1数量确定

  以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

  4.2质量检验

  以煤炭到站时乌海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条煤炭价格

  5.1标准价格:指煤炭质量标准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乙方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标准价格为元/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双方签定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5.2结算价格:指煤炭到港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

  5.3基本价格

  5.3.1当低位发热量,≥___,按照下式计算:

  基本价格=元/吨。

  5.3.2.当低位发热量,≤___,按照下式计算:基本价格=元/吨。

  5.4质量调整价

  5.4.1当收到基挥发份___%时,第降低1%减价钱元/吨。不足___%按比例计算。

  第六条煤款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甲乙双方在采、制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另一方有权对责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电、火灾、水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争议、纠份或索赔应能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生效与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为___。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男乙双方各执一份。

  10.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炭合同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名称:沫煤

  运输数量:每月每车二十趟每车不少于一百吨(共5台车)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长胜煤矿至喀什电厂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每车每月()元,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

  三、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500。00元/吨的罚款。

  四、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每车不少于20趟(每少一车扣运费3000元,每多拉一车奖励3000元)。在运输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八级以上的大风、大雪、大雾、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9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车正常损耗300公斤以下,超过300公斤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结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车每次付款(),25日前每车付款(),余款30日前付清共计()。5辆车总运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滞纳金(付款日期如遇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九、1。为确保货物安全顺利运达目的地,在承运过程中承运单位或个人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格执行纪律,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运输安全。单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统一按规定要求行驶。(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载所产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燃料每车每趟(2500元燃油费)和过路费、第一个月轮胎由车主负责,以后轮胎损耗由甲方承担)

  十、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协助乙方在货物起运前的装车,到达目的地的卸车由甲方负责,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负责通知甲方清点卸货。矿上装车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到电厂卸货时间不超过3小时。装车或卸车过程中压车每天超过3小时累计20小时按照一趟计算。装卸车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合同8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10%,灰分13%以内,空干基挥岁份10%以内,以遵义素密化验室为标准。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吨,灰分超过14由供方自己处理,硫每超过0.01扣3元一吨,超过1.2由供方自己处理,水份超过10%扣减吨位。

  三、数量及交货地址:先发1000吨以遵义南站过磅为准,

  四、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五、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万,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内发货到遵义南站。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月__日

煤炭合同9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2.1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cag以上,则超过200 cag以上部分,每降低1 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

  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 除

  2.1和

  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

  2.1和

  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 交货地点:京唐XX或塘沽港。

  4.2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 质量验收:

  5.

  2.1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

  第三方(G)或华XX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

  2.2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

  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

  2.3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

  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

  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

  2.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

  2.2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合同10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定时间: 产品名称、数量、平米、金额、交货时间:

  数量:吨:单价:元/吨;金额:万元

  质量标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冬季取暖供煤事宜,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暖承包日期为: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3月20日,在此期间室内温度不低于18度。

  二、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输费用:甲方应提前将具体交货地点通知乙方,在甲方煤场卸车交货,运输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应符合环保局质量和标准规定的低硫、低灰的.优质煤,在甲方供暖期内如因煤质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

  四、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20xx年09月30日前一次性送够甲方所用的煤,不得影响甲方使用。

  五、甲方提供煤场并负责有效保管,乙方来煤之前应通知甲方,以安排人员接煤,不得发生煤炭流失现象

  六、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送煤之后,甲方在20天内付给乙方50%的煤款,剩余煤款在供暖结束后付清。

  七、锅炉工及工资由乙方负责,住宿由甲方负责。各种保险及人员安全由乙方负责。

  八、以上条款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收取煤款总价30%的违约金。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煤炭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炭合同12

  需方: 供方: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港、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以需方与宁夏宁武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验收标准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以需方与供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需方与供方在签订合同生效后,按双方约定:需方预付 万货款,供方每供满 千吨符合电厂标准的煤,需方再预付 万货款,需方付给供方总额不超过 万。

  结算方式:本月双方在电厂办理结算单后,由需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金以及运输发票由供方承担国家标准税率。结算后,电厂货款不足需方预付给供方的货款,供方必须七个工作日内退还需方货款及利润,并保证电厂资金与需方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回全部货款。

  如供方在电厂资金超出需方预付的货款,需方与供方办理结算后,电厂资金到需方账户 个工作日内付给供方。

  六、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总货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经双方约定:1、由供方完成《需方与供方方签订的合同》,在供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以及质量、数量的变化、无论盈亏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2、供方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合同13

  合同编号:

  甲方(销方):

  签订日期:

  乙方(购方):

  签订地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严肃执行。

  一、交货方式:____________,装运港口离岸平仓交货。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关海运费用。甲方不承担船舶亏载、移舶、滞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实际结算数量以装运港港口水尺数量为准。乙方在装船前以现汇方式预付20%定金及80%货款。乙方未付清该笔货款前。该船全部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该批货物。

  四、购销双方责任:甲方负责在收到货款后联系神华下达港口装船确认单,乙方负责办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续。

  五、购销双方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在装船前付清货款,甲方有权扣留20%定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船舶在装船港滞港产生船舶滞港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它约定事项:

  ⑴如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风灾、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不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⑵煤质无奖罚。

  ⑶供货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____年7月10日止(具体供货期限视神华该煤种供货情况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合同14

  合同号:签订地点:安徽(XX集团)

  卖方:XX公司

  安徽XX公司

  买方:扬州XX公司

  1、________年合同量及煤种

  合同量为20万吨,煤种为烟混煤。

  2、价格

  按上表质量标准,出矿含税车板价为480元吨。卖方垫付运杂费,买方承担。

  发热量以5000cag为基准,每升、降100cag,价格相应增、减6元吨(含税)。

  4、____区铁路专用线费用:

  6.1元吨(含税)。

  5、交货方式及地点:火车散装,____区专用线车板交货。

  6、计划发运

  无论市场情况如何变化,均应依双方商定的分月供货计划均衡发运。如由于双方生产等原因出现异常情况而导致不能正常均衡发运和接卸,应提前与对方协商。

  7、计量、质检方式

  (1)、以卖方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2)、以卖方质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8、结算方式

  执行二票结算,款到发货。以卖方的计量、计质数据进行开票结算,买卖双方按季度核对结算数据,差异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9、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10、其他约定事项

  (1)、价格、数量及质量等条款在执行期内双方均可根据市场或生产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无异议,合同则继续执行。

  (2)、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1

  1、卖方统一收款单位名称:XX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XX498X0145X1001税务登记证:340

  地址及邮编:____省____市洞山中XX12号23

  联系电话:055X1791传真:055X1780

  1

  2、买方结算单位名称:扬州XX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证号: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卖方代表:(盖章)买方代表:(盖章)

  签订时间:

煤炭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方系,经过煤炭重组后产能达到万吨/年。乙方是主要使用煤制品的大型民营集团企业。双方本着互利共赢,携手发展的战略思想签订以下意向:

  一、合作范围

  甲方将向乙方协议采购原煤,具体的原煤指标等以本项目签订的《原煤采购合同》为准。

  二、合作条件与承诺

  甲方承诺在本采购意向书合作范围内所属原煤品种、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详见原煤种类的附表)所列内容。所列原煤由乙方负责供货,并在甲方签订该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后签订原煤合同。

  1、原煤采购合同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2、甲方按照以上原则要求与乙方签订原煤采购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原煤单价或拒签合同。

  3、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供给其他采购商的价格低于本协议价格时、或提供货物不能满足本工程品种和规格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选择原煤供应商,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承诺提供的原煤皆为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保证供货

  5、在双方合作良好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作为后续合作单位。

  三、原煤采购款支付

  为保障乙方的利益,甲方原煤采购款项专款专用,甲方按乙方共

  1、由甲方根据需求与乙方签订《原煤采购合同》(含原煤规格、数量、时间等),并通知乙方按《原煤采购合同》供货;

  2、乙方供货后办理《原煤卸货确认单》,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原煤采购款的支付依据;

  3、甲方在本意向书的.义务仅为按照《原煤采购合同》的规定支付给乙方应得的货款。

  四、本意向书作为签订原煤采购合同的依据,具体采购合同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另行签订《原煤采购合同》。本意向书未涉及的内容,以原煤采购合同为准。

  五、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有效期满后,原煤采购合同尚未履行完成的,不影响已签订原煤采购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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