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煤炭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煤炭合同1
托运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合同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原煤产地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数量:______________
二、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l/Kg
2、挥发扮:Vad22%一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st.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精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t,定价为 元/吨(按l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最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己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2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合同变更
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合同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
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
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
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
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
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合同4
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
粉煤。
二、煤炭数量:
9000吨。
三、计量方式:
以乙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 %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四、煤炭价格:
一般纳税人含税价194元/吨,合计元人民币。
一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合计 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 元/吨、运输税 元/吨)。合计 元人民币。
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六、验收方式:
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七、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九、其它:
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9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煤炭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内________亩空地(芦苇地),供给乙方做储煤场使用,由乙方自己负责修建及维护,甲方不收场地租金。
二、租期:三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乙方经营期间内,甲方协助乙方搞好物资安全,乙方对储存煤炭派出专人管理。
三、乙方煤运到甲方货场后,甲方负责乙方的装卸。乙方付给甲方装卸费,一次性装卸费为________元/吨。二次(倒运)装卸费为________元/吨。甲方为乙方提供装卸服务时,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降低损耗。乙方按每月销售量,25日前给甲方结清当月装卸费用。
四、甲方须为乙方提供房屋、基础设施(用电设施)、生活用水,甲方每年收取乙方3000元的`房屋租赁费。用电装表计量,按量付费。
五、在乙方正常经营期间内,如甲方对货场进行扩建或者改造,在乙方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以继续经营。相反,若乙方的煤场影响了甲方的施工,则乙方须尊重甲方的意见,对煤场进行改动或改建。
六、合同期满后,在甲方出租的前提下,乙方可优先租用该场地。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双方均可向东营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煤炭合同6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XX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煤炭合同7
本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于20xx年9月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本合同作为甲方在有效期内向乙方购煤的中长期合同。鉴于双方均为合法独立法人企业,本合同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生效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止。
如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后延长本合同或继续签订中长期合同,则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90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延长本合同或双方重新起草中长期合同。
第二条 煤种及供应数量
供应煤种:乙方中国境内cbf项目生产的混煤
供应数量:300万吨/年。(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第三条 煤炭的质量规格
质量标准和价格调整标准:双方在实际煤炭购销合同中另行商定。
乙方供应的煤炭除保证符合要求外,还必须保证通过必要的手段排除煤炭中的杂质,如:石块、金属、木头等。
第四条 混配煤的售前售后服务由于混煤的特殊性,乙方将提供cbf混煤的相关售前售后服务。
其中甲方需将其电厂锅炉资料信息,锅炉设计煤质要求,现用煤质特点和指标,燃煤排放情况等提供给乙方以便制定理想科学的配煤方案。
混配煤发运后,乙方应定期进行市场跟踪,到甲方电厂采集炉燃烧数据,调查燃煤排放情况,以此进行科学分析,使cbf混配煤更加接近燃烧的理想状态。
第五条 验收及数量、质量的确认
验收数量确认
双方同意由装船港的商检机构进行离岸平仓数量检测,商检结果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为验收、结算依据。
若甲方对水尺检验结果有异议,甲方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复检。独立检验机构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对此不得再提出异议。复检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验收质量确认
双方同意煤炭的质量以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作为平仓货物检验机构。
双方如任何一方对装货港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异议方可在收到检测报告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并对检测机构的备存样送甲、乙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对此不得再提出异议。复检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第六条 煤炭价格及费用
煤炭价格_______
基础聚格:随行就市,提前15-30天议价,双方确认后签订当月价格备忘录。
费用承担_______
装船前(货物下水前)码头煤炭数量和质量的检验费用及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海运费用及海运路段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运输调度
运输方式:水路运输,承运船舶由甲方组织安排。若乙方所备煤量不足,造成船舶亏载(或等煤装船),所亏煤量的运费(空仓费)由乙方承担。
运输计划:甲方应在装船前7天向乙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船舶到达港前3天通知乙方具体船名及船舶动态预报。乙方应在船舶到达装运港24小时前办妥有关煤炭靠港装船手续,并负责办理煤船靠泊及受载的有关事宜。如甲方派船抵达装港后,乙方因未备齐煤炭或未及时办理船舶靠泊手续等原因影响装船,由此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乙方负责。除台风、军事演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船舶装港时间为72小时/艘次(依照五万吨/航次装载量为参考标准),超过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滞期费,费率按甲方与船舶公司签订合同中的约定执行。时间自船舶抵达装船泊位起始算。但因为港口方面因素除外。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
双方同意一船一结算。双方按有效的港航货物交接清单及质量检验化验单(以下简称“结算单据”)进行煤款结算。
甲方应于煤炭在装船港平仓当日付乙方合同价50%的煤款,待商检化验报告出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30%的煤款,剩余20%货款在甲方电厂专用码头卸货完毕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书。乙方如对“结算通知书”所载内容无异议,则需向甲方开出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书。
甲、乙双方如果对“结算单据”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发出“异议通知”,双方应相互配合,认真核对检查,尽快达成共识。对达成共时的货款,甲方仍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甲方如未能按时支付货款,需按照逾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活期贷款年利率,按照实际逾期时间收取。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除外。
第十条 提前终止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及年度合同下的实质性义务,致使或可能致使对方的经济利益遭受重大不利影响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要求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通知”),违约方在收到该终止通知后应立即纠正该违约行为或提出令守约方满意的切实可行的纠正计划。如果违约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能提出令守约方满意的切实可行的纠正计划,则守约方可在前述7个工作日的期间届满时立即终止本合同。
如果一方已发出不可抗力通知,且不可抗力事件已不间断地持续达9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向对方发出终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条规定终止本合同并不限制其依法或依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一方所遭遇的,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该事件及后果无法避免的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包括战争,闪电,火灾,风暴,水灾,地震,台风等影响本合同执行的重大事故等。
如任何一方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在任何情况下,应在该方知悉该不可抗力事件后的3天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不可抗力通知)。不可抗力通知必须载明该方遭受到的不可抗力事件类型及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预计的对该方的影响和持续期间。
如果一方在第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对方发出了不可抗力通知,则该方的`义务和责任应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内中止,条件是该方应做出所有合理的范围内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该方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重新正常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则一方应首先向对方发出有关争议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应一般性地描述争议的性质),双方应努力在收到任一方发出的上述通知后30天内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双方在上述30天期间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则任何一方可提请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行约定。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除导致该条款及与该无效条款相关的条款无效外,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事宜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此前就该标的事宜所达成的所有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文件。
任何一方如需将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均需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对双方的任何承继者和经允许的受让人亦具有约束力,该承继者或受让人应承担出让方在本合同下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如同其为本合同的原始签订者一样。
双方之间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通知、通讯应以传真、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行约定。
甲方(公章): 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煤炭合同8
甲方(收货方):
乙方(供货方):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5500大卡电煤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煤炭质量
质量以甲方到站检验为依据,发热量以5500大卡为基准,每增减1大卡各相应奖罚0.14元。合同执行期为 年 月至 年 月。
二、交货地址及方式、相关费用风险的承担
1、交货地址:秦皇岛东站
2、交货方式:到站方式交货
3、列车到接货站前的相关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煤炭到站后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办理物权转移给甲方,此后一切相关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煤炭价格期限及合同成交总额:
签订合同当月5500大卡775元/吨,以后各月随行就市。 合同签订数量为 万吨/月,金额总计 万元
四、货款、税、运杂费结算方式:
1、签订合同后甲方两天之内向乙方提前支付合同金额总数的90%,剩余10%到站后由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
2、乙方往发运站台上煤时及时通知甲方共同过磅、取样化验、监装以保质量。
3、乙方在甲方支付完所有货款后按到货站结算价格两个个工作日之内开具全额税控机版百万位以上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五、其他违约事宜
1、乙方报计划,计划批下来及货物上站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损失费由甲方负责(预付金额为保证)。如由于行情变化双方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如数退还甲方预付款并且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若乙方未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向甲方发运货物,乙方则应如数赔偿甲方前期所投入的全部成本费用。
3、其他未尽违约条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双方权益:
若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之到货站后,双方对货物质量有较大分歧,则双方均有权申请第三方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最终检测,该第三方检验机构需经双方接受并书面确认。按最新审验结果,双方商议解决方案,并将该解决方案以文字形式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
七、不可抗拒:
1、由于发生战争、封锁、骚乱、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能遇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约定的条件履行,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必须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交当地公正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
2、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当事人可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和电子扫描版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合同9
供方:
______
需方:
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
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交货时间
粉煤灰吨100000 215 21500000
1、发货计划由需方排出,供方必须严格按需方计划组织发车,因超发造成的停时损失由供方负责。
2、发出后供方及时电告需方品种,车数,发车时间如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二、交(提)货地点:
需方指定料场。
三、运输方式:
供方公路运输,运输票上的发货单位,品各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四、价格:如遇市场变化,供需双方可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如供方不同意调整,需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需方过磅量,取样化验结果为结算时的数量,质量依据。每一检验号为一批量。供方到货后,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拒付一切费用时,需方不保留重车,不退货。需方在化验结果出来后将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通知后7日内不予答复,按需方意见处理。供方对化验结果提出异义,经供方申请,以原存查样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结算,付款方式:
货到付款,需方以银行电汇方式付款。
七、违约责任:
1粉煤灰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2供方必须以本人名义发货,供方不得单方面改变合同发站,否则需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处置。3供方若出现以次充好,上下分层等弄虚作假行为,需方不予结算,不予退货,并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要求供方按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它约定事项:
本同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
账户: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______
账户:______
煤炭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炭合同11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定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联系煤碳用户,并协助其与用户签订《煤碳定购合同》
第二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生产能力及煤碳煤质化验报告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信息情况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一年内与乙方介绍的用户进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供需方要求,将联系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与用户签订《煤碳定购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二)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用户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在甲方与用户的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与用户之间、用户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双方(甲方与用户)能够及时全面履行合同;
第四条:佣金
(一)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每签订一吨煤碳合同,向乙方支付元的`佣金。
(二)佣金按煤碳每月的定购计划,分期结清,应在用户每次与甲方结算后的7日内支付。
(三)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四)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佣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用户不得进行私下交易的,如果私下交易成功的,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编:
邮编:
税号:
税号:
煤炭合同12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9%,灰分13%以内,空干基挥岁份9%以内,以遵义素密化验室为标准。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吨,灰分超过14由供方自己处理,硫每超过0.01扣3元一吨,超过1.2由供方自己处理,水份超过9%扣减吨位。
三、数量及交货地址:先发900吨以遵义南站过磅为准,
四、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五、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万,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内发货到遵义南站。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煤炭合同13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 合同执行期:________年5____月30____日 ________年12____月____日
三、 交(提)货方式:
四、 运费及其它费用负担:交货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货后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运费按市场价格执行,由出卖人代垫代收;
五、 煤炭单价:
六、 计价标准:
以公司验收结果(含过磅单、检验单、质量加、减)为准。
1. 48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31元吨(现汇价)、0.134元吨(承兑价)
2. 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7元吨(现汇价)、0.130元吨(承兑价)
3.40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2元吨(现汇价)、0.125元吨(承兑价)
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0千卡千克,买受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税到站价降低0.2元吨结算;
5.全硫以1%为基准:全硫a;
1.00%,每提高0.10%扣1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全硫a;
1.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
6..挥发份20%2
4.99%扣2元吨;1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吨;挥发份
10.00%,买受人拒收;
7.全水分a;8,结算重量进行折吨计算;
8.煤炭出现掺杂使假现象,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结算处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处理:
1、质量以货物到港建堆采样并以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作为结算依据。若出现质量异议,煤样送至买受人、出卖人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数据作为最终结算数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检验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
2.数量:以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双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现重量异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计量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出卖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执行,买受人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进行考核:90%合同兑现率120%不考核,合同兑现率90%,按照合同签订数量为基准减去实际到货重量,不足的数量扣20元吨,合同兑现率a;120%,按照实际到货重量扣10元吨。
八、结算依据及付款:货物平仓后,买受人凭秦皇岛XXG出具的检验证书原件和装船港口、商检、船运方共同出具的水检尺计量单原件及货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加上出卖人开具预结70%煤款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剩余款由买受人凭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和公司汽车衡计量单、出卖人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发票(不超过80元吨)进行两票结算后付清;运输发票由煤炭承运人对公司开具,进项税抵扣方为买受人;南XX进口煤炭运输船离开国际港口前三天定价(锁定当天汇率),根据秦皇岛当日挂牌价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联运的费用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两个价格相加为最终付款价格,(电煤的'卡数测试进口目的港的C质检结果为准)每船一定价,确保双方利益。
九、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如需变更、解除以买受方书面通知为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合同1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名称:
交货时间: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3天供货完毕
交货数量:____吨。
二、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5 %—40 %
3、全水份:Mt:≤ 15 %
4、含硫量:St.ad:≤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5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590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合同15
买方: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港口)、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上海港sgs检验结果为准。数量以大连港磅秤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4500千卡/kg平仓含税价472元/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平仓前付货款80%(电汇),余款在检验结果出来后,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3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1、结算时在基准热值±50kcal/kg范围内不做奖罚,若超出±50kcal/kg范围煤价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吨。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______
买方: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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