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实施方案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 篇1
一、清理整顿的目的
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占用林地清理整顿活动,准确摸清我县林地占用情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严厉打击侵占林地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林地法律意识,维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林地保护执法力度,全面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秩序,推进我县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内容
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征占用林地或临时占用林地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或虽办理了占用手续但超面积、超范围、超批复、超时限占用林地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并责令督促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
三、清理整顿的原则及政策界限
(一)依法整顿原则。在清理整顿中,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对破坏林地案件的司法解释》以及《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公平公正进行执法活动。
(二)分类整顿原则。在林地清理整顿中,区别不同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1、对临时占用林地到期未归还,也未重新申报林地占用手续而继续占用的,责令停止占地行为,归还林地。对超使用期限占用林地部分按非法占用林地处罚规定依法处理。如需继续占用的,督促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2、对办理了林地占用手续,但有超范围、超面积占地行为的,对超占部分按非法占用林地处罚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督促其尽快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3、对既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也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而非法占地的企业或单位(个人),责令停止非法占地行为,并视情节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同时责令其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
4、对经林业执法部门多次处理仍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企业或单位(个人),责令停止非法占地行为,并按最高限额予以处罚,同时责令其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
5、对非法占用林地、毁坏林地面积超过林业行政处罚标准的,按程序由森林公安局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在清理整顿中,要突出重点,重在整改,重在规范占用行为,严禁以罚代批、以罚代管。对所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在依法处理的前提下,必须责令其限期
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实行预受理制度,即在整顿工作队查实非法占地行为后,督促行为人向县林业局提交占用林地申请、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县林业局审查后开具《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预受理单》,县整顿工作队依据《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预受理单》,酌情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否则,将按本方案
(二)严明纪律要求。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各工作队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对所包区域的所有占用林地行为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要依法处理到位。各工作队员要认真执行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林地占用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文明执法、公平执法,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整顿活动有序开展。
(三)密切协作配合。严格按照这次整顿活动实施步骤,扎实有效地开展林地清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实施方案 篇2
为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营造优美洁净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促进人民身心健康,依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有关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三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县全会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我县“特色中等城市建设战略”总体要求,按照“注重过程、全面对标、强力创建、确保结果”的工作思路,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努力将县城建设成基础设施更加配套完善、市容景观更加整洁有序、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舒适、社会秩序更加安定和谐、文化生活更加健康高雅、城市形象更加文明向上的国家级卫生县城。
二、目标规划
20xx年启动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有关要求,动员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全民创国卫活动,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到20xx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并通过国家爱卫办考核验收,建成国家卫生县城,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尽早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指标及责任分工
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其验收考核项目包括9项内容、52项指标,覆盖各乡镇、城区街道、村、社区和各部门、各行各业。各乡镇和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履职尽责,全面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县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县城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城带乡,整体发展。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4、县爱卫办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所辖乡镇(城区街道)、村(居)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5、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牵头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组织部、编办、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住建局、统计局、信访局,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城区街道办
(二)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各级医院及防保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3、医院、卫生院、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4、县、乡镇、社区(村)、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5、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6、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卫生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7、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
牵头单位:卫生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编办、爱卫办、财政局、教体局、电视台、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商局、城管局、商务局,安监局、冶金公司、环保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疾控中心等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城区街道办
(三)环境卫生
1、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县城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
2、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建成区无旱厕。
3、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主要街道保洁县城不低于12小时。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4、县城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5、卫生责任制落实,市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
6、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7、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8、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5%。
9、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公安局、农牧局、工商局、教体局、环保局、国土局、园林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广通公司、新联通公司、宽城镇、化皮乡、城区街道办等有关单位
(四)环境保护
1、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了环境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实施,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2、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
4、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单位:城管局、水务局、卫生局、住建局、公安局、安监局、冶金公司、黄金公司、煤炭公司等有关单位
(五)病媒生物防制
1、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县城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
4、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牵头单位:卫生局
责任单位:爱卫办、财政局、疾控中心、城管局、农牧局、粮食局、林业局、各乡镇、城区街道办等有关单位
(六)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3、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
4、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县城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
6、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7、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
8、县城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牵头单位:食安办、卫生局、水务局
责任单位:文广局、安监局、消防大队、人社局、总工会,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七)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
3、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 ≥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4、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牵头单位:卫生局
责任单位:教体局、疾控中心、各级医疗单位和其他县直单位、各乡镇、城区街道办
(八)社区卫生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3、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
4、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牵头单位:城区街道办
责任单位:卫生局、城管局、爱卫办、文明办、宽城镇等有关单位
(九)县城所在镇卫生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平均水平。
2、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镇卫生院,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医生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3、30%以上村庄建成省级卫生村。
4、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5、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
6、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7、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牵头单位:宽城镇
责任单位:卫生局、城管局、水务局、教体局、农牧局、
财政局、爱卫办、交通运输局、农工委、城区街道办等有关单位
四、创建进程规划
第一阶段:启动创建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组织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创建任务。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领导组织,立足职责配套制定规划、方案。县委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广泛宣传创建的内容、意义、任务和要求,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打好基础。各单位根据方案XX县里安排部署对标《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启动创建工作,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2月)
各有关乡镇、城区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各项内容,结合所辖区域和本部门承担任务大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县创建办牵头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创卫工作顺利高效开展,为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阶段:创建攻坚、迎检验收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1月)
按照创建标准和目标任务,县创建办组织各级各部门围绕重、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健全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全面达标并进行初评自查;迎接国家省、市初步考评,根据国家、省市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查漏补缺、整改提升,确保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并打造宽城创建工作亮点。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爱卫办验收准备工作,力争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群众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的实质性过程,是一项“得人心、暖人心、聚人心”的民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深化对创国卫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全力落实好各项创卫工作,努力形成全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创国卫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县创建办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切实承担组织协调职责,要根据创卫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制定创建工作阶段方案,确保创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卫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好相应的创建规划。要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创卫”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软硬件建设,使创卫工作整体有序推进,确保如期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宣传部门要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具体可行的宣传计划,多形式、广渠道进行宣传,大造舆论,深入持久地宣传创国卫工作的意义、内容、任务、目标。县电视台要开设“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栏,定期播发健康教育或创卫宣传节目,对创卫工作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追踪报道,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永久性公益广告、宣传画廊、健康教育橱窗等方式,对创国卫活动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争作创卫先锋;广大义务监督员、青年志愿者、团员、少先队员要共同上阵,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参与,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树立文明新风,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县创建办要根据创卫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创卫工作督办考核办法。创建办要实行“月报月会商”制度,将创建进度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县创建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科学决策、统筹调度提供依据。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创国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到各单位、各部门督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现场纠正处理;对检查发现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推委扯皮、顶着不办、严重失职或出现责任问题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报县委、县政府查处问责。
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青年教师积极钻研新课程理论,不断更新新的教学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更好的为青年教师在专业成长过程中提供锻炼的平台;以“两正两创”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推动我校“三风” 建设,为不断培养我校优秀青年教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校行政行政会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青年教师讲课赛活动。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青年教师讲课赛”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有效实施、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
组 长:肖小兵(校长)
副组长:李文正(副校长) 唐中午(副校长)
成 员:杨礼尧(教务主任) 陈吉林(政教主任) 曾 仙(工会负责人) 曾凡玉(女工副主任)
叶 青(团委书记) 李 刚(体艺卫负责人)
冉 杰(教务干事) 梁国万(文综教研组长) 杜国兵(英语教研组长) 王 斌(理综教研组长)
评 审 组:
组 长:肖小兵
评 委:李文正 唐中午 杨礼尧 陈吉林 曾凡玉
王 斌 袁历峰 梁国万 杜国兵
总分排名:向素平 罗旺昕
参赛教师:
张亮亮 杜和平 刘庆 庞雪 张学文 郑小英
何雪萍 贺建英 李刚 冉杰 田玉容 罗华敏
三、参赛要求及实施办法
1、凡30岁以下,从参工之日起教龄不满10年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
2、赛课的具体时间(20xx年3月20日)。
3、赛课地点:学校多媒体教室。评课地点:校行政办公室。
4、参赛教师应认真准备,积极参与。所讲内容必须是本学期自己所授学科的'教学内容,授课班级可以用自己的班,也可以借班上课;各参赛教师在3月14日以前把参赛所讲内容上报教务处,并提前准备好教案,A4纸打印一式10份上交教务处;以便安排详细的活动日程表。
5、由于校内开展活动,所以赛课期间所用到的班级,由该授课教师自己与该班班主任具体联系;组织学生进出场由该班班主任全面负责并做好相关的协调。
6、本次讲课赛不具体划分小组,在统一的教室,由评审组带领所有的评委为这次参赛的每一位教师进行综合评判、分别打分,按得分多少排名;由赛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教务处具体实施;
7、本次打分实行评委当场打分不唱分,每个评委所打的分上传总分处,由总分处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为参赛者的最后得分;评课活动安排在赛课当天下午课外活动时间,评课会上先由讲课教师对该堂课的教学设计作简要介绍与说明,然后由评委代表对该堂课的得与失作点评。
8、本次讲课赛全部结束后,由教务处在周前会上宣布排名结果,由校行政领导对优胜教师进行颁奖。
9、本次讲课赛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并颁荣誉证书(荣誉证书的打印由办公室负责),本次青年教师讲课赛还设立了纪念品(奖品的购买由后勤负责)。
10、本次活动的通讯报道、全程摄影由团委负责。
附件:活动表册
附表一 :XX中学青年教师讲课赛评分细则表
附表二 :XX中学青年教师讲课赛活动登记表
附表三 :XX中学青年教师讲课赛计分统计表 附表三 下八中学青年教师讲课赛赛课日程表
教务处 制 20xx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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