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协议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持股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代持股协议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__%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
1.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___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_________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4.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___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代持股协议2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XXX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元;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XXX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4.2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3 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 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 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
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X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XXX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代持股协议书的签字、盖章页)
委托方(甲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持股协议3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xx%,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代持股协议4
受托 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 托 人(乙方):林x标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受托人以合伙份额内部发行方式将所其持东莞XXXX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xxx”)(合伙份额)中的XXX %转让给甲方;
2、本协议书中的甲方代表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持股、签署协议,具体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见代持股协议书附件;
3、鉴于国家目前对xxxx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次代持的标的
1.1 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XXX%,对应合伙企业出资XXX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1.2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xx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30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 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增资扩股说明书》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 如东莞XXX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 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 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 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1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1倍数的,以成交价的1倍作为赔偿金。
4.7 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第五条: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
5.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 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 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
6.1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 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份数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 托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 托 方: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持股协议5
通讯地址: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因出资所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我国《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权”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届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5、在甲方拟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权”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承诺无偿为甲方代持上述股权。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共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6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基于事实基础上共同确认如下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中,甲方以其名义持有_______%的公司股份。
2、在乙方持有的_______%股份中,_______%实际属于甲方所有,_______%属于甲方所有。
3、本确认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7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奶茶店中所占20%的股份,对应出资额为元整人民币(小写:¥)。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奶茶店,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4、甲、乙双方和第三方名义持股比例、实际持股比例和代持股比例见下表:股东姓名名义持股比例名义出资额(万元)实际持股比例实际出资额(万元)代持股对应出资额(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实际股权(含代持股权部分)为限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以下股东权利时,对代持股份的权益代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
(1)合伙人会议召集、出席、表决权(2)合伙人会议提案权(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合并、分立、注销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2、在代持期限内,经奶茶店合伙人决议通过,将代持股权转移到股东会决议确定的第三人名下时,乙方有义务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
四、代持股权的费用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收取代持股权的代理费用。
五、代持股权的转让
1、甲方对其被代持股权的转让,不需要经乙方同意。
2、乙方对其代持股权的.转让(含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甲方的授权,方可转让股权。
3、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
六、保密协议
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代持股权经合法及符合约定的程序转移给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代持出资额2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8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伟才幼儿园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伟才幼儿园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本次
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幼儿园中占公司总股本__%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__元;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伟才幼儿园,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幼儿园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益。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查账权、知情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权利;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如幼儿园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伟才幼儿园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乙方代持股期间,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幼儿园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2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__年__月__日
受托方(乙方):
__年__月__日
代持股协议9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四川浩润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
2、在代持期间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的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7、乙方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股权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产生额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一散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权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价格、转让的股权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的,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实现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3.如乙方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协议。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九、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持股协议10
受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林*标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受托人以合伙份额内部发行方式将所其持东莞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份额)中的 %转让给甲方;
2、本协议书中的甲方代表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持股、签署协议,具体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见代持股协议书附件;
3、鉴于国家目前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次代持的标的
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对应合伙企业出资X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30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增资扩股说明书》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如东莞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1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1倍数的,以成交价的1倍作为赔偿金。
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第五条: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份数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 托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 托 方: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持股协议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甲、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持有丙方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股权投资状况
1、丙方注册地为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甲方认缴了该公司____________元的出资,持有该公司____%股权。
2、甲名下的股权中有____________元的出资是代乙方持有,占公司总注册资本的%。
3、甲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中的____________元来源于乙方,仅以甲方名义投入____________公司,因此甲方代持的这部分股权实际所有人为乙方,占丙方全部注册资本的____%;甲方依据本协议代乙方持有代持股权。
4、甲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所有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收益均归属乙方所有。
5、若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及其他投资者对甲方的投资总额未达到____________万元,则视为投资失败,甲方应向乙方全额退回已支付的投资款项。在此情况下,乙方不得拒绝收回投资本金,亦无权要求甲方在融资期间支付任何利息,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应在乙方及其他投资者将共计万元投资款转入甲方账户后,立即将该款项汇至丙方指定的入资账户。
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本条款所述投资款存入丙方指定账户的第二日作为投资起始日。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严格遵循乙方的指示,不得违背乙方的意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 1 )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 2 )股东会提案权
(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2、在代持期间,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但以自己的名义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3、在代持期间,甲方应确保所代持股权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 、甲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乙方的监督。
5、甲方承诺将其未来从信托出资中获得的所有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分配)及时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税赋。
6 、以下企业事务须由丙方及甲方共同同意方为有效,甲方所表达观点必须取得不少于 2/3 乙方及其他投资者(除非主动放弃)的共同同意:
( 1 )企业因经营需要,拟借贷资金;
( 2 )企业财产用于其它抵押担保;
( 3 )丙方拟转让其财产份额;
( 4 )企业拟变更出资额;
( 5 )甲方出资用于项目经营以外的其他用途。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实际出资人,通过代持股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享有股东权益、参与重大决策、行使表决权及查阅账目等,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
2、乙方作为信托出资的实际出资人,有权获得相应投资收益;甲方仅以自身名义代乙方持有该信托出资所对应的'股东权益,而不享有该出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的收益权或处置权。投资收益为:
从投资起始日开始,在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每(月、季、年)对乙方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例如,起始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有可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利润分配将于之后每____月的____日进行。乙方每月预期分红收益为其投资额的____%,即年化预期分红率为____%。从投资起始日开始,每满____个月,在按上述分红约定进行分配后,乙方还将额外获得其投资额____%的收益。
3、乙方作为实际持股人,有权根据本协议对甲方不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4 、投资退出方案:
4.1 乙方投资满 个月,甲方受让乙方的投资股权,受让价格为乙方的投资本金。
4.2 在乙方投资期间,如果出现项目终止经营的情况(如经营困难、政策调整、商业环境变化等原因),甲方承诺优先收购乙方的本金,回购价格为投资本金,应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补偿以收购当月多余天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进行计算。
5 、乙方所得分红属于个人收入,乙方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权在乙方未按照此条款执行的情况下对乙方所得分红的税收进行追回以统一缴纳。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丙方认可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承认乙方的股东地位。
2、丙方同意在代持乙方股权期间所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相关的所有收益均归属乙方,并直接支付给乙方。
五、委托持有出资期间及费用
乙方委托甲方持有信托资产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乙方指示将信托资产转给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或乙方退出投资时终止。
甲方在信托出资期间为乙方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
六、保密条款
1 、协议三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2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违约导致守约方遭受损失,应赔偿全部损失;甲方擅自处置股权等行为导致守约方受损,应承担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分红损失及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等。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
1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通过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投资风险告知书》 《股东会决议》 建议附上股东会决议,将代持情况表述清楚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1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第一条委托内容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X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下简称代表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
应列X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质押、被名义股东继承人继承、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
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
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权;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应列X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也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转委托
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2)转让其名下部分或全部股权;
(3)在任何文件上以目标公司股东名义签字,或在任何涉及目标公司利益的文件上签字;
(4)签署股东会决议等公司登记管理机关要求股东签署的文件;
(5)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6)以股东名义对目标公司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任何指派或指示。
3、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
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__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第六条保密责任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目标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____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
第三方转移代表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表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
第三人名下。
5、甲方拟转让代表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
第三人,因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权。
6、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
第三人转让该代表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转移代表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否定甲方对代表股权的股东资格或要求确认自己股东资格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违约金乙方所持代表股权所对应的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总额150%(乙方所持代表股权所对应的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总额的计算基准日应为乙方违反本款之日,但是,若在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目标公司净资产总额相对于计算基准日发生增值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以净资产的最高值为计算标准;若因违反本款之日难于确定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为计算基准日。);若目标的净资产为0的,则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表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违约金乙方处置所持代表股权所对应的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总额200%甲方有权选择参考或依照本协议
第九条第2款违约金计算方式计算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协议13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XX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XX%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XXX元整人民币(小写:¥0000.00)。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4、甲、乙双方和第三方名义持股比例、实际持股比例和代持股比例见下表:
股东姓名
名义持股比例
名义出资额(万元)
实际持股比例
实际出资额(万元)
代持股
对应出资额(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实际股权(含代持股权部分)为限,根据XX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3、如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依据其实际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按照其实际持股比例行使股东的监督、决策权。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对代持股份的权益不能代为甲方行使以下股东权利,但甲方委托乙方行使如下权益除外: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
2、在代持期限内,经XX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代持股权转移到股东会决议确定的第三人名下时,乙方有义务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
四、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收取代持股权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XX公司股东会决议指定的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另行协商承担。
五、代持股权的转让
1、甲方对其被代持股权的转让(含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经全体股东一致书面同意,方可转让股权。
2、乙方对其代持股权的转让(含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经全体股东一致书面同意及甲方的授权,方可转让股权。
3、在代持期间,甲方转让股权,除需满足上述前提下,还应当就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向全体股东公示,经全体股东就转让股权相关的所有事宜全体一致同意时,方可转让股权。
4、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代持股权经合法及符合章程规定的程序转移给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字】【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代持股协议1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_____中占总股本_____%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乙方只是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依据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2)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权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5、代持股权的转让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若不同意转让给第三人,可选择自己以甲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出资收购该股权,若乙方既不同意转让给第三人又不出资收购,则视为同意甲方转让。
6、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8、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9、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持股协议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44030110319住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注册资本(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在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股东身份参与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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