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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安装合同

时间:2023-04-13 10:35:18 合同 我要投稿

空调安装合同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空调安装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空调安装合同汇编15篇

空调安装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空调安装工程的安全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

  甲方在乙方进行空调安装前,对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口头安全教育,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为 (口头教育后。甲方无相关安全责任),其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与安装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

  1.安装过程中如有坠落物造成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后期外机设备发生坠落(6年之内)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自备空调安装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并负责提供安装人员的`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负责对安装人员的安全和治安教育,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安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应确保无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发生。如发生着火、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安装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视为乙方擅自施工,后果自负。

  7.乙方要做到合法用工,相关证件齐全,如乙方违法用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的指挥,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检查处理的权利。

  9.乙方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污染和原有装饰、设备、设施,否则要进行清理、恢复原样,或进行赔偿,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因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在外墙、临边、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挂在到可靠地点,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不系安全带严禁空调安装作业。

  11.乙方要做好建筑物、管线、室内物品的保护工作,做好安全警械和安全防护工作,不得伤害到他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安装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弃物,不准乱倒、乱放,要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地点,做到清洁施工,文明施工。

  13.乙方要遵纪守法,不得发生盗窃现象,否则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空调安装合同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本合同是由供需双方共同制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产品名称:

  该工程室内机采用南京天加风机盘管,室外机暂定南京天加机组。

  新、排风机采用应达风机。

  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二日内,需方支付部分工程款元,供方组织设备、调试的准备。

  2、需方指定日期XX年月日施工,供方按需方日期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后,按双方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3、工程进展时,需方再向供方提供工程安装费元。

  4、工程结束(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合格)。需方再向供方支付元,以及部分加工设备(咬口机、台钻、无齿锯等)。

  5、XX年月日前主要设备(空调主机)进入需方施工现场时,供需双方共同开箱验货,符合合同要求后,需方须向供方再支付3,000元,供方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

  6、工程验收说明:供方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验收单,供需双方共同组织不少于5人进行空调工程验收。如需方在接到供方书面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不参加验收,则供方有权自行验收,工程视为合格。

  7、人工安装费税金由需方代缴,并以现金方式支付。

  二、技术说明:

  1、中央空调工程方案设计说明及依据(见附表)

  2、系统说明(见附表)

  3、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见附表)

  4、运行费用分析(见附表)

  三、工程内容:

  说明:本工程为后续接手工程。

  1、空调主机、风机盘管系统的安装调试。

  2、空调制冷、热水系统的安装调试。

  3、空调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

  4、空调水泵系统的安装调试。

  5、空调供暖系统(板式换热器)的安装调试。

  6、排风、新风管道系统的安装调试。

  7、风机减振、消音系统的安装调试。

  8、新风机组的制作、安装、调试。

  四、设备运输及安全:

  1、需方责任

  需方负责空调系统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关部分的安全。

  2、供方责任

  供方负责供方所提供设备的运输及设备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

  五、质保期:

  1、空调系统整体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2、空调系统风机盘管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45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六、安装:

  1、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供方按图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有经供需方申请,设计部、工程部、公司负责人签字的设计变更单。

  3、严格实行<施工现场设备、人员、环境安全制度>。

  4、遵守需方施工现场代表人员的指挥。

  5、施工工期:

  l空调系统主体部分10天。排风系统5天。

  l其余需与装修配合的部分,如风口部分要与装修同步进行。

  七、售后服务:

  1、在保质期内,若因供方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并免费进行零部件更换及维修;若因需方提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2、在保质期内,若空调系统因需方违规操作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并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如供方产品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免费维修,优惠提供零部件进行更换。

  4、供方将需方相关资料纳入公司统一售后服务管理系统中,为b级监控对象。

  b级监控单位工作内容:

  l详细的客户档案(需供方配合提供)

  l客户空调系统运行、维修记录

  l季节性设备保养、调试记录

  l定期预警记录

  l专人负责及交接记录

  5、供方将不定期进行季节性客户走访。

  6、供方免费为需方培养两名空调操作人员。

  7、开通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139-40404619

  八、需方责任:

  1、提供合理的施工现场。

  2、提供不小于10平米的库房。

  3、提供专职现场协调人员。

  4、保证施工现场的水、电的供应,费用由买方承担,并有独立的控制系统。

  5、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应设备及系统产品的保护。

  6、有义务组织、协调供方与施工现场相关施工单位的`合作。

  7、有义务对供方的工程价格进行保密。

  九、供方责任:

  1、由于本工程材料由需方提供,因此,供方在施工当中应尽量节省材料,对供方在工程中故意浪费材料现象,需方有权制止,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罚。

  2、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采购各种材料,并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3、施工中应尽量保持需方最高吊顶高度。

  4、保证风机盘管的噪音不影响室内正常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5、新风、排风系统的噪音已应满足室内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6、保证新风过滤系统符合中效过滤标准。

  7、三层包房、卫生间、办公室应采用单独排风控制要求。

  8、室外排风口位置,应注意冷凝水的排放。

  9、空调、排风系统安装应全面考虑需方整体装修效果。

  十、合同附件:

  1、施工明细图。

  2、现场施工规范。

  3、现场施工安全制度。

  十一、工程变更说明:

  1、供方应严格按供需双方会签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需求,无论何方均无权单独擅自改动,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等一切问题有变更方负责。

  3、工程变更必须由供需双方会签的工程设计变更单。

  4、本工程结束后,允许工程变更引起――增加或减少的人工安装费用不超过300元。超过部分应相互计算,计算标准按辽宁省工程材料定额标准。

  十二、不可抗力:

  1、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2、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十三、仲裁:

  1、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的相关的一切争执,原则上,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不能解决时,将提交违约方的对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供方:

  日期:日期

空调安装合同3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就双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据接待中心中央空调安装承包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合同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包含设备、安装材料、运费等相关一切费用(详见报价单)。

  第四条合同工期:以甲方电话通知开始施工,工期为签订合同后7日内

  第五条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六条工程承包范围:空调系统安装及调试。

  人员培训:空调系统日常运行操作及维护。

  第七条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监督乙方的整体生产和安全文明工地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竣工后的`质量检验验收工作。

  第八条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必须服从甲方规定的现场管理办法。

  2、根据现场设计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严格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甲方同意对图纸进行调整或修改,但必须满足甲方的正常使用,保证使用效果,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准确及时。

  4、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

  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检验和控制.进度控制工作,并负责上报有关资料及提供竣工的详细图纸(设备安装线路分布注明分配走向等)。

  6、由于乐分商城局部不吊顶,所有管线必须美观,东西及南北走向必须保持在一条直线。

  7、施工中,如发生人生安全.财产损失,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合同价款的支付:

  无支付定金,安装调试合格结束后一次性结清。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空调安装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竹溪县供电局中央空调工程安装采购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竹溪县供电局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

  二、工程要求:按照甲方与业主签定的中央空调合同的安装要求,按照确定的设计方案将中央空调以及末端等系统配置安装到位。

  三、工程造价及费用支付:

  1、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以上价格不包含主机基础,主机电源,主管道的钢架的使用费。

  2、本协议签定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全款,乙方进场施工。

  3、乙方银行账户: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工期进度施工,若因工期逾期交工造成甲方损失,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2、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每批安装材料均由甲方技术人员抽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且由此带来的工程延误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必须按照安装规范以及工艺要求施工,对安装过程中的安装质量和工艺,甲方技术人员有权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并自行承担一切误工等损失。

  五、设备及工程报价一览表

  六、售后承诺

  1、系统保修:安装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起始时间为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因安装质量导致故障,由乙方免费维修。若因甲方操作不当或设备运行环境导致的故障,乙方不承担免费维修。保修期过后。甲、乙方可另行协商,维护事宜。

  2、设备自出厂之日起保修2年,若因甲方操作不当或设备运行环境导致的故障,乙方不承担免费维修。保修期过后。甲、乙方可另行协商,维护事宜。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空调安装合同5

  甲方: 乙方:***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深圳市

  传真: 传真:0755-

  电话: 电话:

  联络人: 部门: 联络人: 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 乙方银行账户:户 名:

  银行名称: 账号:

  6.2 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 ;

  热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 ;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12 %,即人民币.

  6.3 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 3 %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 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 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 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 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 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 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 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 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 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 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 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 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 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 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 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 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 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 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 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 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 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 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 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 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 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 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 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4 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4.5 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4.6 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乙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如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停工、待工的,甲方应按每日 元向乙方计付损失费用;

  (3、 如甲方变更或增加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外,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应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如延迟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条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 贰 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保险

  乙方应依法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付保险费,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该保险的保险单复印件予甲方存查。另关于本工程的保险约定如下:

  本工程未约定保险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保险、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9.1 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9.1.1 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19.1.2 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19.1.3 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19.1.5 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19.2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19.3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20.1 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 乙方对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权利,除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予第三者:

  20.2.1 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 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23.1 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3.2 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23.3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立合同人:

  甲 方: 乙 方: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空调安装合同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所用空调系统,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成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供应、安装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详见合同附件一。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 元),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方案图(详见附件二)完成空调系统安装,本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即为甲方实际应支付的结算总造价;如因甲方变更方案导致安装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则在包干总造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去变更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后即为结算总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附件一中约定的安装费用包干单价。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方案,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减少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包干总价中扣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人工、设备、材料、货物运输及装卸费、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标准:

  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空调为 原厂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格力空调设备整机(含管线)保修x年,其中压缩机保修x年。保修期均从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因素除外)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三、产品的送货及安装:

  1、交货及安装时间:

  (1)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预付款至乙方账户后 日内,乙方将设备材料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待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 日内乙方完成合同项下全部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3)如设备材料安装过程中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

  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的;

  ②、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③、因甲方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④、不可抗力;

  ⑤、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2、交货及安装地点: 。

  四、 交货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至甲方指定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产品验收:

  1、产品安装完工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资料;如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三日内更换合格产品、整改完成,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的费用。如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产品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 元整(¥ 元);

  2、全部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

  3、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号:

  账号全称:

  开户行:

  账 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设备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

  3、乙方应负责免费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维护的培训。

  4、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 ,联系方式: ,与甲方对接工作。

  5、甲方负责提供空调室内机的.动力电源,室内机到室外机的控制电源及连接电源线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

  6、甲方如更改安装方案应事前书面通知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如需要预埋铜管的,乙方负责凿好预埋铜管的沟槽并完成铜管安放。

  8、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机运行调试。

  9、乙方提供风口尺寸给甲方,由甲方与装修工程队协调开相应的风口,以便于乙方安装相应的风口设备。乙方不再支付开风口的费用。

  10、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或完成安装工程的,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或迟延完成安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迟延供货或迟延完成安装超过五日,或乙方安装完成的空调系统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自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10内仍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空调安装合同7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 ,身份证号

  乙方承揽甲方________工程,按照本合同及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和要求安装、调试,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承揽合同之相关规定,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内容:

  1、空调、热水器等设备安装;

  2、避雷接地;

  3、五金配件安装于配合调试;

  二、安装人工费及结算:

  安装人工单价为:空调:元/台,热水器:元/台,本价格为包干价。

  结算方式为月结。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和要求安装、调试,做到保质保量,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安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须无条件修理或者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2、乙方不得将承揽项目交由第三人完成,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要求

  1、乙方须对安装过程中的.安全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侵害负全责;

  2、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险;

  3、乙方凌空作业须系上安全带,

  4、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的安装工具,如有损坏乙方必须无偿进行修复。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时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

空调安装合同8

  项目名称: 省妇幼供应市中央空调

  项目地点: 长沙市湘春路53号

  合同

  甲方:湖南国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李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和内容

  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及以后的设计修改变更、甲方指令组织安装。

  2 项目具体内容包括:风机盘管,主机安装、配合调试(不含主机吊装,主机基础,机械开孔及主电源部分)。

  二、承包方式

  本项目合同采用总包工包料(标准配件均为市场常用品牌)方式,盘管安装单价为20xx元每台

  (含风管风口三速控制开关),模块主机安装单价为20xx元每台,按实结算(不含税,)。

  三、工期和保修

  1本合同签订并按合同要求款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开始进行室内安装。

  2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进行室内安装,室内工程工期为自乙方进场之日起 7 天,整个系统调试完毕时间,乙方配合装修公司进度。

  3由于不可抗力、或因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较大增减、或甲方同意的其他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4本项目保修期为系统自竣工日期起系统壹年。保修期内,如发现安装质量问题和安装质量缺陷,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的8小时内派员进行免费维修。

  四、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

  1 本项目空调验收效果:参照舒适性空调国家标准验收。

  2甲方验收签字或乙方提出验收三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工程款 壹万元整,乙方按甲方要求安排施工。

  2余款工程完工一次性支付。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场地。

  1.2严格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3提供系统正常运转的且能供乙方施工调试系统的水电条件。

  1.4甲方或委托施工现场协调人员 负责协调物业管理公司、装修公司及乙方相关事宜。

  1.5如甲方要求穿梁施工、结构承重防水及与物业公司的接洽由甲方负责。

  1.6对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及变更单签字。

  1.7如甲方需设计变更,在不影响空调效果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正式书面协议,作

  为合同补充部分并相应调整工程款,造价以预算书单价为准。

  2 乙方责任:

  2.1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

  2.2建立健全防火和施工安全等制度和措施,遵守并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施工噪音、环境保护、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等规定。

  2.3工程竣工后清理场地,拆除临时设施,打扫室内外卫生。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无故不执行合同,如给乙方造成备货备料方面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

  3保修期内,如若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如若乙方使用材料品牌与合同附件不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成附件中指定品牌。

  4如发现安装质量问题和安装质量缺陷,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的8小时内派员进行维修。

  八、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保修期届满,本合

  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空调安装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生活需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从乙方购买二手空调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工作。

  二、 安装期自 20xx 年 x月 x日至20xx 年 x月 x 日止。

  三、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甲方指定的空调品牌有: 日立、美的 。

  2、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的具体品牌、型号、数量,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和乙方安装能力确定。

  3、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装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必须安排技术合格及其他方面适合安装空调的人员来履行本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机安装技术规范》,各类空调品牌的《安全操作规范条例》,以及甲方的《安维人员上门服务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保证安装的技术和服务质量、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2、乙方必须对其安装工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行为负责。乙方工人如造成甲方、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和其他损失,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需保证安装空调成色不低于八成新。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因成色及质量问题退换机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工人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问题,如工人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从乙方购买的空调均含安装费、材料费、遥控器等,其空调机为正常工作机。

  五、 费用结算:

  1、甲方定好空调品牌及数量后,乙方须及时安装。

  2、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到货,按约定期限完工,经甲方验收后,支付货款。

  3、每台空调1.5P挂机1200元,5P柜机2500元综合单价计算,空调安装调试后,甲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开具好增值税发票,甲方预留押金10000元剩余款项全部支付乙方。三年后乙方做到优质服务押金全额退回给乙方。

  4、押金结算过第一年包修期甲方付乙方5000元,第二年付2500元,三年后乙方做到优质服务押金全额退回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服务不规范或维修不及时引起的职工投诉,乙方按每起100元的标准从押金中扣除。

  七、售后:

  1、本次购买机器,乙方均承诺包修3年,其间所发生的非人为损坏、维护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另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1天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

  2、本次安装的室外机需安全牢固,接电要安全牢靠,如果因漏电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空调安装合同10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维修空调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维修甲方工厂台( )。

  二、乙方的维修内容为:

  1、清洗空调;

  2、添加制冷添加剂;

  3、检测空调安全性能;

  4、保障空调正常工作的其他维护内容。

  三、乙方保证于年月 日前将空调交付甲方使用,并自交付之日起3年内,空调再次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免费保修。

  四、乙方必须保证空调拆卸后的完好无损,承担维修期间保管拆卸空调的盗失责任,保证维护后的安装固定。

  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维修工作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更换不需要更换的空调零部件。确需更换,应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零部件与原装部件的.一致或与整机功能性能的匹配。

  六、甲方验收空调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空调所有费用元整。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空调安装合同11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公司在城市干道及各生活区的户外终端设施安装工程达成一致,签订以下条款:

  一.安装价格:

  1.社区终端:

  2.主干道终端:

  3.整个承揽合同按每个终端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施工器械、运输、安装、相关税费。

  二.安装要求:

  1.施工期间,要求有安全警示和围栏等设置,确保施工安全,在安装结束后,方可撤出警示标志和围栏。

  2.社区终端在安装完成后要进行场地恢复和清理工作。

  3.主干道终端安装另包含电路的连接,要求电线采用国标2.5铜芯线,地下埋设部分必须套管处理。施工完成后,对于易于恢复的情况,乙方可自行恢复并清理场地,恢复难度较大的只负责清理场地。

  三.工程安装期限:

  由甲方分批提供终端,交付乙方后于一周内安装到位。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终端所需的电路来源,处理与安装有关的来自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2.甲方有权对工程安装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3.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切实认真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按时保质的完成施工任务,若非发生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工期发生延误,必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即每延误一天,缴纳1000元违约金。

  2.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毁等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甲方按完工批次结算(以十台为结算基础)支付给乙方,经甲方工程验收后付款。(乙方银行信息:)

  七.其它事项:

  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遇不可调节的纠纷,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空调安装合同12

  甲方: 开鲁xxx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通辽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三棵树小学新建餐厅空调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内容:

  工程名称: 新建餐厅空调安装

  工程地点: 开鲁县xxx小学

  承包范围和内容:中央空调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保。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 年xx 月xx日

  竣工日期:20xx 年xx 月xx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0 天

  第二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

  2、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

  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3、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

  4、负责现场水电供应,以满足乙方正常施工、调试。

  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竣工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服务。

  2、乙方应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xx)进行施工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质量。

  3、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注意施工安全并委托专职安全检查员,若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任。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大写: 贰万 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材料款:即 10000.00 人民币,工程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即 10000.00元人民币

  3、付款账号:

  银行账号:

  持卡人:

  开户行:

  第四条 质量标准、验收及工程质量保证:

  1、工期:同合同工期。

  2、质量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竣工验收:

  3.1、乙方应委派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调试、验收。

  3.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报告后,甲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三日内不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4、工程质量保证:

  4.1、产品自交付调试完成后保质24个月。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甲方负责。

  4.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后,将立即委派工程技术人员10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第五条 违约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内容,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工程延期超过五天,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如由于其他专业造成乙方无法按期施工,或现场不能满足乙方施工条件等原因,造成的乙方未按期完成施工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第六条 仲裁及诉讼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办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向通辽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本工程项目所在。

  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4、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经双方盖章记录备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书共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空调安装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销售及安装空调设施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乙方负责美的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标准。

  4. 工程期限:自乙方进入施工场地后 内完成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并达到正常运行标准。

  第二条 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达到:《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一20xx》标准。空调设备满足系统安全使用要求,外形美观,走管、走线合理规范。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总金额为 元,大写: 元整。该款项以甲方确认的中央空调施工预算清单的内容为依据。在施工、安装、调试过程中因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项目,按双方协商的价款予以结算。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的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总额 %的工程款即 元;

  2、乙方的室内、室外机组进入施工现场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总额 %的工程款即元。

  3、乙方在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完毕并调试正常运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总额 %的工程款即 元。

  第五条 保修条款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仅指空调主机设备(人为因素除外)。质量保修期从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完毕并试正常运行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 月。

  保修期内因甲方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及甲方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中央空调设施设备出现事故,乙方只提供免费维修义务,所需更换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乙方进入场地前三日内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

  2、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所需用水、电、热力、电讯等施工条件,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正常合理需要;

  3、甲方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顺利施工,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有效协调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4、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在具备安装空调设施条件下,提前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施工;

  5、甲方指派 为施工现场甲方施工代表,其职权为代表甲方传达相关指令、通知;办理施工过程中的经济签证、变更设计;签署施工过程中相关工程进度表;协调本工程现场及外部关系,以及其他代表甲方的事项等,如 不在施工现场,甲方同意由 、 签署乙方提供的与施工相关的资料、文件、通知、工程进度表等,协调本工程现场及外部关系;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等进行审核,并书面予以确认,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7、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问题,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8、甲方在施工现场免费提供临时库房,用于乙方材料及设备存放。

  9、乙方在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十五日内组织人员对空调系统进行调试验收,逾期不进行调试验收的,视为乙方的空调系统调试验收合格。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设计使用要求进行施工;

  2、乙方施工完毕交付甲方全套的设备资料、并负责免费培

  训业主指定的操作人员,达到熟练上岗操作;

  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挂牌上岗、着装整齐;

  4、如果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除合同以外的其它施工项目内容,按合同单价或经济签证增加的工程量支付给乙方相应工程款项;

  5、乙方进场后须听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接收业主管理的监督,进场的.各种手续需备齐。

  第八条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 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 不可抗力;

  6、 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将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 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或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3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第九条 设计变更

  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15天通知乙方;

  2、 对于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 材料、设备积压,甲方应全额承担乙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积压材料、设备款项。由于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工期相应顺延,因返工所需的材料、设备、人工费、运费等应全额追加为合同价款,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项,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按该期应付款项总额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工或使用功能变更,甲方应按 元/天支付乙方停工费用;如需乙方返工,甲方应以经济签证的方式另行核算工作量并增加工程价款;如给乙方造成材料设备倒运,甲方应支付相关的运输费用。

  3、本合同约定的空调安装施工项目,未经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正常运行时,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设备,导致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对该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工,应按剩余工程价款总额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5、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 全部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30%承担违约金。

  6、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 个月内不通知乙方进场施工,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30%承担违约金。

  第十一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工,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就后续事宜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首付款后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二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空调安装合同1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甲方):

  上海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甲方如委托乙方对安装的家用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安装施工前的设计,则乙方的设计方案需得到甲方的确认。

  四、家用中央空调主机保修年限按设备生产企业的标准执行。

  五、本合同所订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比例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六、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

  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施工的特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

  电话:

  4.甲方所提供机组

  室外机:

  室内机:

  二、工程施工周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完成隐蔽工程安装验收。待 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三、施工管理

  1.乙方按照已被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将与机组相匹配的水、电源接到乙方指定安装室内外机组所需的位置。

  3.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4.施工图和室外机安装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环保、物业部门认可时,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施工期问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四、工程造价

  1.本合同安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2.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均按增减帐按实结算。具体变动价格,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 元。

  2.材料进场,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 元。

  3.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 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 元。

  5.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保证使用的铜管、风管材料、管材、保温材料及控制元件均附有企业的产品合格证书。

  2.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乙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验收时间, 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验收。

  3.甲方在装演工程结束后,应当在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

  4.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记录单》。乙方对安装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1年,管道风口保修期2年,从竣工验收结束、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1份。

  6.施工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相应规范进行。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市或所在区、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选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变更设计或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甲方应当支付误工费人民币 元给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竣工验收不合格,如系乙方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家用中央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及逾期竣工的责任;如系设计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向设计方追究责任;如系设备原因,由甲方向设备供应方追究责任。

  九、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预算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

  竣工验收记录单

空调安装合同15

  合同编号:签约时间: 工程地点: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中央空调及系统工程设备安装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及乙方安装的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 安装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及面积: ;

  (2)工程造价:¥ 元;大写()

  (3) 工程有效期限天

  (4)开工日期: 年 月日;

  (5)竣工日期: 年月日;

  (6)其中隐蔽工期约 天、空调主机系统工程及系统调试约天。

  2、设备情况: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2)

  3、工程承包方式及施工范围;

  (1)

  (2)

  (3)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乙方与装饰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装饰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乙方共同负责。乙方安装调试中央空调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 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1)、 年月 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

  (2)、 年月 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3)、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中央

  空调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

  第四条 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固定价款);

  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_%)元(大写:);

  (2)隐蔽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签字,甲方三日内支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_%) 元(大写 元)

  (3)工程主机到场三日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 (大写: )

  (4)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___%)元(大写: 元),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三天内付清。(系统调试验收之后交付业主使用30日之内无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5)工程质保金___ _ 元(大写元),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周内支付。

  3、以上价款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含设备吊装费、不含主电源电缆费用,不含空调主机基础。

  第五条 双方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2、开工前_____天,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场地、接通施工水

  3、开工前_____天,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图及安装施工清单;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 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一、乙方责任及义务: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 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5‰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 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违约金 元。

  2、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四期工程款的,每延期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乙方负责反工,工程费用由乙方支付,工期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六条 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须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熟门熟路变更协议,同时明确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2、所产生的工程费用经甲方签证后,(支付乙方不低于所增费用的50%)在同期支付工程款时一并支付。

  第七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 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第八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承包方(乙方): 地址: 代表人: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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