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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人合同

时间:2023-02-26 11:28:28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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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人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用人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单位用人合同

单位用人合同1

  甲方:×××煤矿

  乙方:×××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矿长职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

  一、乙方必须经资质培训机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遵守矿纪矿规,保质保量完成各级有关部门及业主交给的工作任务。如果因工作失职或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惯例制度进行处罚。

  三、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奖金,保障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劳保待遇。乙方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三、任期一年,即**年12月30日至**年12月31日。聘用期满后双方重新协商。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签章生效。

  甲方:×××煤矿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用人合同2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性别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或____________。其中试用期为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__元/月或____________,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__元/月。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乙方必须当事人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用人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____乙方(劳动者):____

  名称:____姓名:____

  联系电话:____联系电话: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订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______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发放_________(当月/上月)货币________。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用人合同4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 聘 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依法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受聘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从 年月日起至月日止,试用期间,经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劳动合同期届满即终止执行,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 工作岗位及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长,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职务说明书另订)。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生产、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如特殊情况须延长工作时间,甲方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加班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换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无理拒绝。乙方对工作变动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诉,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按照国家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岗位,按每月元人民币支付工资,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标准的 %。如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据有关考核规定给乙方加薪,如乙方岗位变动,则按甲方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甲方应每月五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根据社会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如需提高工资水平,由甲方另行规定。

  第五条劳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内,甲方每年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如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余一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致伤、致残、致死的一切费用自负。 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福利制度实行。

  第六条 劳动纪律: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乙方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法人代表授权方可,未经公司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自行承担。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失职,徇X舞X,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数额达伍仟元以上(含)的;

  3、 违反《员工手册》,符合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4、 员工提供虚假个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重要证明材料,致使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经公司调查证实,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5、 蓄意损害公司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6、 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7、 组织职工擅自罢工,有意制造事端的;

  8、 办公时间内进行娱乐、赌博活动的;

  9、 改、伪造单据、证明材料的;

  10、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1、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12、 其它触及刑法及行政强制性规定行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劳动法给予经济补偿: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公司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5、国家劳动法上规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乙方劳动人事档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双方以本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

  二) 甲方根据需要可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签订培训合同,培训费按培训合同约定内容支付。

  三)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在甲方单位任重要岗位职务(所有财务人员、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等)须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仔细阅读、学习了甲方的《员工手册》、《部门工作职责》,并自觉遵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单位用人合同5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在用工形式、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方式方面存在特殊性,给人感觉就像是“小时工”,因此很多人以为非全日制用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其实,非全日制用工同样也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体规定:

  (一)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六)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当然,劳动合同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可以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有所不同。

  我国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与几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都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不然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感谢您阅读由网站带来的相关文章,希望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单位用人合同6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下: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用人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此合同。

  一、适用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二、工程名称:

  成都锐凯机电有限公司生产车间A1、B1

  工程地点:清白江工业园区

  施工工艺要求:防火涂料涂膜厚度必须符合国标。备注:质量及施工标准: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承包方式:包公包料

  工程内容包括:按图纸和实际需要。

  三、合同单价x元/㎡

  合同总价:工程量暂定x㎡,总价款x元,大写

  注:结算经实际钢结构展开面积发生的涂刷面积为准。

  四、甲方主要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交底,监督焊工处理好焊口(焊口干净、饱满、达到现场监理验收标准)

  2.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其中包括现场的水、电、脚手架等。

  3.向乙方提供其现场施工人员的住宿和材料库房。

  4.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验收。

  5.甲方在乙方进场后,向乙方出示钢结构电焊验收报告,以证明现场已具备涂刷作业条件。

  五、乙方的主要责任

  1.乙方对其雇佣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有责任保证其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现场因违章作业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赔偿。

  2.雇佣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工人最小不得小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乙方必须提供材料厂家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4.乙方严格按照钢结构涂刷施工工艺操作,保证施工质量。

  5.在质保期间内,如属于乙方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服务;如因认为破坏或者其他一切非正常损坏原因需要维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终身成本维修。

  6.乙方负责防火涂料施工消防验收。

  7.乙方进场后,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甲方项目经理的管理。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进场3日内,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30%作为定金;

  2.工程完工50%,甲方支付30%;

  3、全部面涂刷完毕3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应付清工程余款,即工程总款的'40%。

  4.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支付涂刷完成工程款的同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七、工期

  1.合同工期:按甲方进度要求,从进场施工之日起个晴天内,完成本工程。

  2.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1)不可抗力,其中包括地震、江涝、战争等。

  (2)设计变更原因。

  (3)业主原因。

  八、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2.无正当理由,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乙方催讨时仍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甲方原因而造成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工程价款的1‰支付给乙方。

  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九、附则

  1.本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单方无权终止合同。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与矛盾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之后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用人合同8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在《劳动法》规定四种情形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情形。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其劳动合同,而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约束力,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则不具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仅仅根据劳动者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而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情节严重时,用人单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里的“重大损害”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用人单位在依据这一条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时,必须同时掌握两个标准:一是劳动者的“失职”、“营私舞弊”必须是严重的;二是劳动者的行为必须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对劳动者不严重的失职行为或者未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这里所讲的实际上就是“脚踩两只船”的行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时,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领取其他用人单位的工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构成严重影响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形,同样可能发生在劳动者身上,当劳动者有这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已经不能再从事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单位用人合同9

  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是因为哪一方原因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在那一方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时,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马上为你介绍。

  提示:用人单位一年不签劳动合同就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义务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其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如果时间超过一年的则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如果你对此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具体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单位用人合同10

  一、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权的许可性条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即时解除的许可性条件限于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案例:张小姐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试用期内都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工资低、活也累,眼看试用期就要过去了,张小姐真高兴。可是,领导忽然说,你在试用期表现得不理想,明天就不要来了,我们找到了更好的人选。

  误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我们将《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39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对此很多用人单位提出质疑:这是不平等条款。实则不然,劳资双方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状态,劳动者入职前几乎不可能深入地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工作后发现不适应应当有进一步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有明确的职位描述,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能够证明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法就是通过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达到“实质上的平等”。

  对于员工是否合格,应当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和招用时规定的文化、技术、身体、品质等条件为准,不合格,既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也包括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但都必须由用人单位对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

  另外,是否在试用期间,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间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期限为准;若试用期届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即不能再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劳动者。

  建议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问题上,应注意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在进行人才招聘之前,要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制定出完整的、具有操作性的录用条件。2)对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要注意在工作中随时按录用条件进行考察。3)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要及时取得能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4)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若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要在试用期内解除,否则,拖过试用期后就无法依据该条款解除。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简称严重违纪)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可以称为“企业内部法”,是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内部管理行为的重要依据,是职工行为的准则。企业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完全具备法定有效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首先,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第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第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已向劳动者公示。这实际上确定了规章制度有效性的三个一般标准,即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示,三个条件缺一就会出现规章制度无效的后果。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谨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降低风险,达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的目的。

  是否违纪,应当以劳动者本人有义务遵循的劳动纪律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准,其范围既包括全体劳动者都有义务遵循者,也包括劳动者本人依其职务、岗位有义务遵循者。违纪是否严重,一般应当以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法律法规不可能也无法详细作规定,因为各行各业各用人单位的情况均不同,所以完全依据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果根本就没有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对该违纪情形未做规定,就无法对违纪职工进行处理。比如某五星际级酒店败诉的案例,该酒店的门童因自家拆迁而烦恼,一日在五星级酒店的大门上用红笔画了一个若大的“拆”字,恰巧经理从此路过,非常气愤,认为严重影响了酒店的形象,交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辞退该门童,遂酒店依据该门童的行为作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该门童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该决定,在审理中,该门童承认其行为不当,但认为规章制度中并没有相关规定,所以,酒店的解除没有依据。在该酒店的规章制度中“乱图乱画”属于轻过失,并规定两次轻过失才可以解除。据此,仲裁委裁决撤销酒店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由此用人单位应详细列举可能发生的所有违纪的情形,维护用人单位的权益。

  建议用人单位一定要对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按照第38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依据该条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解除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80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此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人员遭受重大损失,但未达到受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因工作不负责任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浪费材料等。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一位流水线上的员工,因为要求增加过节补贴的问题和单位领导发生争议。由于一时情绪难以控制,该员工将流水线上的关键生产设备拆下并藏匿起来,致整条生产线停工一天,单位无法按时交货,不得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金5万元。企业当即决定解除与该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仲裁过程中,单位提供了经员工签字认可的《员工手册》:在违纪行为这一章,包括了破坏生产设备等情形。更关键的是,《员工手册》也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标准,即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者为“严重”。由此,案件就变得非常明朗了:企业为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提供了充分合法的依据,履行了完整的举证义务,员工的诉请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

  企业规章制度不仅仅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制胜的关键所在。 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所谓“明确的”要求是:单位必须能拿出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规章制度,以证明员工确实违反了相应制度,且程度严重,两点缺一不可。在上述案例中,正是因为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于何为“严重”,才使得企业能够拿出充分的依据来证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因工作不负责任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浪费材料等。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被劳动教养的)

  这里要注意的是被劳动教养处罚的,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它既然是一种行政处罚,说明追究的是违法者的行政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因为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教养期间,必须由教养机关执行强制性劳动,此时,他们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已无法履行,所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建议用人单位对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尽快做出是否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决定。若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应及时将该决定书面通知劳动者。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的特点之一是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亲自履行。一般情况下,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然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所以我国劳动者普遍只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它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它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兼职的人员一定要经原单位同意。如员工在外兼职未经单位同意且对本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该条解除劳动合同。

  (六)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用人单位行使单方预告解除权的条件

  单方预告解除权是指具备《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一般限于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于主客观情况变化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同时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这里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培训或者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经过一定期间的培训仍不能胜任原约定的工作,或者对重新安排的工作也不胜任,就意味着劳动者缺乏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能力。目前无法律上统一的标准,只能从个案中得出规律。实践中能得出结论的,两类情形是不能成立的:1是单一的领导对单一的下属的结论;2是采用末位淘汰制认定不能胜任。认定是否胜任工作一般应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员工有权复核,不能因人而异,对同一群体统一标准。 通常采用360度考核办法,上级、下级、客户的综合评价一般认为是公平的。

  需要提示用人单位的是:用人单位在管理中不要使用“末位淘汰制”的办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排在末尾的劳动者不一定不能胜任工作。即使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应当在证明其不能胜任后,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只有对那些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一般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诸如企业被兼并、合并、分立,企业进行转产,企业进行重大技术改造,使员工的原工作岗位不复存在等情况。

  需要提示用人单位的是:当出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后,用人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还应清楚地知道:1)必须是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时。也就是说,如果经当事人协商能够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2)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3)必须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适当放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的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必须发生了法定情形,确实需要裁减人员。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以裁减人员。

  3、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它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在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四、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禁止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增加了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在在劳动争议处理期间的。

单位用人合同11

  甲方:______(用人单位称号)

  乙方:

  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甲方愿意招用乙方为其员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执法、法例和政策的规定,经同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的各项工作内容。

  第三、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第四、甲方保证每月按时发给乙方工资,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资是元整,不予涨工资。

  第五、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押金元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用人合同12

  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书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在此声明,保证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没有任何伪造,欺骗和故意隐瞒的内容,如甲、乙双方以上信息存在虚假内容,则应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明悉《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规对各类劳动合同形式定义的基础上,协商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认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解除或终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标志。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限亦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起算。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对试用期内的员工,执行月度考核程序,乙方如在任何一次月度考核中未达到甲方录用及考核条件,甲方视乙方的能力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试用或给予乙方再次培训机会。考核乙方试用期的录用条件,甲方以试用考核表及岗位任职协议的形式向乙方明确,试用期考核表及《岗位任职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为适应生产经营需要及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资源,须对员工的阶段相关工作作出必要的调整。对此,乙方确认已被事先如实告知,并已表示接受。

  第六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内容;甲方可以岗位说明书的形式具体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岗位工作时间。

  第七条 乙方同意并承诺严格按照《岗位任职协议》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任职期限等内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以此为依据,接受甲方的考核。经考核后,因乙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可视为乙方不胜任所聘任岗位工作。

  第八条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不能胜任所任职岗位工作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继续履行双方权利义务,乙方拒不执行的,按甲方《员工手册》相关办法处理。

  1. 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安排乙方参加所任职岗位相关的'岗位带教培训或以工代训,该期限为一个月时间。

  2. 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中止双方的岗位任职,安排乙方参加所任职岗位相关的非在岗培训,培训合格后继续按《岗位任职协议》约定履行。

  3. 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另行安排乙方合理的工作岗位。

  第九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1.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所在地及所辖区域。

  2.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基于乙方的工作性质__________________,其具体工作地点具有不固定性,为此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建立在 ,并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多处区域工作。

  第十条 乙方确认工作地点在 的变更不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愿意接受在上海区域内的工作地点调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十一条 乙方为甲方全日制员工,甲方依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安排乙方出勤,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最长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十二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并经劳动部门批准,涉及乙方岗位需调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甲方公布的调整

  公示为依据,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乙方的请假程序需按照甲方的《员工手册》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甲方施行加班审批制度,凡乙方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向公司进行书面申请,经书面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视为自愿延长劳动时间的行为。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尊重和维护双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应主动通过登录公司网站、公共盘获知各项规章制度的最新内容。

  第十七条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用人合同13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它可以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益。那未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与风险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

  1、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风险: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赔偿,还需要承担其他风险: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单位用人合同14

  (一)事先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要将处理的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即工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共决权,在不合法或不合理时有权否定,且对再处理结果的进一步的知情权。这一要求在深圳市司法实践中尚未真正实施,但笔者认为有必要向用人单位告知有这样的规定存在,也许不久就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进一步贯彻。

  (二)通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且送达劳动者,否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生效。但实践中很多情况是劳动者拒不签收通知,而用人单位又没办法强迫劳动者签收。建议可采取如下应对方法:1、制作员工入职登记表时,增加一栏,内容为:“公司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本人时,本人确认本表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2、《劳动合同》中增加一个条款:甲方(用人单位)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劳动者)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一旦发生劳动者拒不签收的情况,即按照上述劳动者家庭地址邮递相关文件,并保留邮递凭证作为证据。

  (三)用人单位内部的程序

  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中,针对劳动者违规违纪、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必须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和确认客观事实,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让其确认或提出异议。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在此以如何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为例,阐述举证要求。

  1、如何收集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证据?

  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违规违纪证据各不相同,不可能公式般的套用。通常下列形式的资料可作为证据:(1)违纪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等;(2)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处罚通知书等;(3)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4)有关事件涉及的物证(如被损坏的生产设备,如物证不方便保留,则拍摄清楚的照片,同时照片上还应当显示时间年月日时);(5)有关视听资料(如当事人陈述事件的录音、录像);(6)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书面证据是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证据,应尽收集和保留。

  2、收集证据的方法:

  (1)建立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2)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的违纪行为,应注意平时记录在案。每次违纪时, 企业都作出相应的书面处理材料,要求员工签字。如员工不愿在处理材料上签字,则可以扣罚工资的处罚方式,在工资单上注明处罚内容,由员工在领取工资时一并签字,并在工资单上注明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7日内提出;(3)对有违法行为(如、盗窃、打架、吸毒等)的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或者记录,就是有力的证据。

  (四)特殊程序

  特殊程序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不同而有所区别。如员工因不能胜任原来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必须事先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为劳动者培训或调岗;情势变更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裁员前,必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此处的“先另行安排工作”、“先培训或调岗”、“先协商变更合同”和“预先报告”就是特殊程序,应注意与法定条件相结合,在此不再赘述。

  (五)后义务程序

  用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的证明,并有义务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材料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单位用人合同15

  兹有我单位员工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下列第__________项原因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一、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不续订□职工不续订□);

  二、退休终止劳动合同;

  三、企业转制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四、企业转制准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五、试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七、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

  八、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九、客观情况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十、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违法、违纪、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出境定居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一、在填写本证明时请详细阅读关于本证明的说明,并按说

  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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