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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工作方案

时间:2023-02-21 15:15:5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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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麻风病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麻风病工作方案

麻风病工作方案1

  20xx年1月31日是第xx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第xx届“中国麻风节”。为巩固《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的防治成果,推进“十四五”期间麻风病防治工作,动员社会关爱麻风病患者,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活动旨在号召各地有关部门携手合作,消除麻风危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生,关心尊重麻风病患者和麻风病防治工作人员,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25日至2月28日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救助,保障困难麻风病患者基本生活。根据《规划》,民政部门负责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治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为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麻风病患者积极提供救助,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以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成效,切实解决麻风病患者的民生问题。

  (二)加大宣传,营造消除麻风病危害的宣传氛围。组织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线上APP、公众号、网站、短视频等新媒体,大力营造消除麻风病危害的宣传氛围,提高公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认知程度,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同时要加大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要大力宣传麻风病防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麻风病防治工作树立典范。

  (三)寒冬送暖,解决麻风病患者生活难题。配合卫健部门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实地解决麻风病患者生活困难问题,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的社会风尚。结合《梧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排查和寒冬送暖活动的紧急通知》(梧民函〔2020〕221号)要求,要针对部分困难群众特别是麻风病患者可能面临的缺米缺油、缺衣缺被问题,及时动用救助资金采购必要粮油和御寒衣被,将这些物资及时发放到确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要动员各种力量帮助困难麻风病患者及时化解各种情绪问题和心理负担,解决生活难题,舒缓生活压力,坚决杜绝发生群众受寒挨饿及其他可能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四、相关要求

  (一)在开展宣传、慰问、送温暖等活动时,要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控方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3号)防控有关规定,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实际,根据部门职责组织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相关活动。请填报《开展2021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盖章版)以及附件表格报送至市局社会救助科,联系人:,电话:,邮箱:。

麻风病工作方案2

  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经县领导研究,决定于1月27日开展宣传及慰问活动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活动

  1.时间:于20xx年1月27日上午8:30。

  2.地点:新车站门口。

  3.参加活动单位: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

  4.活动主题及内容:20xx年的活动主题“xxxx”。内容:强化职责,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密切配合,积极履行职责,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精准关爱、促进麻风受累者社会融合;积极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知麻风病。

  5.宣传活动准备:县疾控中心负责联系场地、桌椅、布标、宣传物资等宣传准备工作。

  二、慰问走访

  1.慰问对象:辖区内家庭生活困难的'麻风病人,总慰问人数5人,详见附表。

  2.时间安排:20xx年1月27日至春节前。

  三、慰问资金的筹备

  由县疾控中心筹备,统一用麻风病防治专项经费支出,统筹安排发放慰问金300元/人,共5人,合计1500元。

  各相关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慰问。

麻风病工作方案3

  一、活动主题

  xxxx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下旬至2月。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推进防控措施的落实。各地要增强对消除麻风病危害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根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要求,结合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本地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进一步查缺补漏。结合本地疫情,分类施策,通过开展集中消除麻风行动、线索调查、接触者检查及皮肤科门诊病例筛查等手段,加大发现力度,特别是对流动返乡的麻风病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免费检查。加强患者规范化管理和随访,落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各项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麻风病防治工作联动机制,要对区域性麻风病防治机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优化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加强麻风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注重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实验室检测等方面人才的培养,以确保麻风病防治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各地要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制订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消除歧视和偏见。要针对流动返乡人员、麻风病密切接触者和来自麻风病流行区的高危人群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提高重点人群定期体检的防护意识;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前组织系列宣传活动,掀起麻风病防治宣传高潮。要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树立时代典范。

  (三)精准关爱麻风病受累者。各级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和春节期间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精准关爱麻风病院(村)和社会上麻风病受累者,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麻风病受累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及时进行不良反应的处置,发放护理包、防护鞋等防护用具;民政部门要做好对符合条件受累者的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残联要将麻风病畸残者及时纳入管理范围,为畸残者配置辅助用具和开展康复训练;红十字会要为生活困难的受累者和畸残者提供救助和关爱,为受累者最大限度恢复健康、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让受累者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与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对于居家生活难以自理的重症残疾麻风受累者,有自愿入住麻风康复村的人员,各地要出台相关政策,提供收容服务、体现社会主义人道关怀。

  四、活动组织

  市重传办主办,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红会协办,市疾控中心承办。邀请市级宣传、财政、人社、教育、文广新、扶贫移民、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现场慰问活动。

  五、具体活动安排

  (一)宣传活动

  1.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优势、新媒体平台通过开设宣传专题,播放、刊登麻风病公益广告、防治知识,宣传报道相关活动,扩大.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面,提高大众防治知识知晓率,进一步倡导关注麻风、消除危害的宣传氛围,报道麻风战线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活动期间,指派记者参加相关活动。广元日(晚)报、广元广播电视台及相关微信、网站等媒体平台制作不少于3条麻风防治相关宣传信息。(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协办部门: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

  2.街头宣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LED屏、更新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在所在城区、场镇等地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1月25日上午,在院门口或附近设置义诊点开展相关义诊和宣传。(牵头部门产:市卫生计生委,协作部门:市、县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3.重点人群宣传。各地结合春节农民工返乡之际,开展以麻风病、艾滋病等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宣传活动,增强流动人群的防病治病意识。(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协办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广元机场、广元火车站,参加机构: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第三人民医院等。时间及地点:1月下旬-2月上旬;宣传地点:广元火车站、南河汽车站、上西汽车站、广元机场;宣传形式: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市疾控中心具体负责相关对接工作)。

  (二)慰问麻风病康复者及现症病人活动。县区党政负责人、市重传委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探望慰问麻风病康复者及现症病人、麻风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现场了解相关救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市级慰问时间及地点:1月20日9:00—12:00,昭化康复敬老院(射箭乡)。参加部门:宣传、卫生、财政、人社、民政、文广新、扶贫移民、残联、红会、妇联负责人。集中出发地点:市卫生计生委大院集中乘车。车辆由市疾控中心负责落实,市级部门不带车)。

  市级另择时间慰问朝天区曾家康复院、青川县康复院和旺苍康复村。共计慰问60名麻风村居留老人,4名麻风工作人员。

  (三)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麻风病疫情,重点解决麻风村内麻风居留老人的生活救助经费问题、安置公共食堂,聘请生活护理人员等事宜。(会议时间及地点:1月20日上午,会议地点设在昭化区康复员。参会人员:参加现场慰问部门负责人及昭化区相关部门和市、区两级疾控机构负责人、麻防人员)

  (四)完成康复村纪录片活动。组织媒体或专业的摄影人员到全市9个康复村进行实地拍摄,包括对每一位休养员身体情况、住宿环境、生活劳作情况、畸残情况。拍摄康复村总体情况,采访卫生行政、疾控中心、村医、村干部等相关人员,最终形成完整的记录片。(拍摄时间:20xx年1月-2月,后期制作时间3月)

  (五)表彰麻风病防治先进单位个人活动。我市结合麻风十年消除危害规划中期实施情况,针对开展较好的县区和个人进行表彰。(主办单位:市重传办、卫计委,时间:1月30日前完成麻防先进单位及个人申报工作,在2月底前完成表彰工作)

  六、工作要求

  市重传委成员单位、参与部门、机构应高度重视,将此次活动与“三下乡”、走基层、脱贫攻坚等活动紧密相结合,主动将改善麻风病康复者和病人生活质量的措施与部门职责相结合,认真组织配合开展各项活动,注重宣传形式多样。市卫生计生委要密切与相关部门、媒体的配合和相关宣传内容的支持,认真组织慰问活动,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做好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氛围营造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医疗义诊工作,营造倡导关注健康、关爱病人的良好氛围。

  各牵头部门要注重对活动开展期间影像、文字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媒体宣传,报送动态信息。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于2月20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材料、影像资料报送市重传办。各县区重传办负责收集辖区内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广元市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相关数据统计表》。

麻风病工作方案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抓重点、攻难点,继续以早期发现病人,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为问题导向,更加精准对接和满足全市大众对防治麻风病的健康需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的发生,不断提高全市医务工作者和人民群众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总结和巩固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拟定中长期麻风病控制新规划。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麻风病防治项目。

  (二)年度目标

  1.全市至少报告16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其中转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高度疑似病例不少于4例,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各镇卫生所年度麻风疑似病例报告至少1例。新发病人畸残率控制在20%以下。

  2.麻风治愈者随访率、畸残患者康复指导率90%以上。

  3.麻风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率80%以上,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

  4.村级医疗机构《麻风病 早知道》使用率≥95%。

  5.以镇(区、街道)为单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接受市级培训培训率≥90%。市级综合性医院及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全覆盖。

  6.麻风病疫点调查和皮肤病检查完成率100%。

  7.完成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项目。

  二、工作内容

  (一)麻风疑似症状监测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来本单位就诊人群中符合下列 1 条或 1 条以上可疑症状者,均应作为麻风病监测对象进行登记,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转诊。

  1.诊断不明或久治不愈的慢性皮肤病(三月以上);

  2.皮肤闭汗(局部干燥)或感觉异常,如麻木、蚁行感;

  3.眉毛稀疏脱落,酒醉样面容;

  4.面部或耳垂出现肿胀或结节肿块;

  5.水肿性红斑损害、结节性红斑损害;

  6.神经粗大、疼痛或触痛;

  7.手或足发生反复无痛性伤口、溃疡或容易烧/灼伤;

  8.闭眼不拢、口角歪斜、手掌指肌肉萎缩或出现爪形型手、垂足。

  对需转诊的监测对象,转诊单位应填写《麻风病症状监测报告卡》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于一周内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份由监测对象携带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复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转诊到位的监测对象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一周内反馈给转诊单位。在监测对象一月内未到位就诊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主动追踪。

  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麻风病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

  (二)麻风病线索调查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口(外来人口主要指麻风高流行区云南、贵州、四川、安徽的人员)的管理,及时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

  (三)麻风病疫点调查

  通过疫点调查方式,在搬经镇搬经村开展麻风病主动监测,及早发现隐匿病例。

  (四)麻风现症病人管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现症病人所属地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协助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加强对病人的管理,规范化服药,及时发现和报告麻风反应,同时开展无痛性神经炎监测工作。

  (五)治愈存活病人随访和康复指导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负责完成2次随访,及时发现新、复发病人,对畸残病人开展康复知识辅导,及时发放康复护理包,随访率需达到90%以上。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随访质量考核,抽查病人数不得少于辖区内存活病人数的50%。

  (六)麻防队伍能力建设

  通过有计划地组织村医开展麻风病防控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以知识竞赛的形式,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学习,形成“以赛促学”的新机制,不断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

  各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

  (七)宣传健教工作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结合麻风节,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慰问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宣传我国当前的麻风防治政策,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消除社会歧视和恐惧现象,为麻风病人主动就诊、治疗和身心康复创造有利氛围。

  2.做好《麻风病早知道》的发放工作,大力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工作。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的`皮肤科、神经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各张贴一份;村卫生室(服务站)至少在显著位置张贴一份,使用率95%以上。

  三、资料管理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及时做好历年麻风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档案化要求进行装订和管理(年度工作结束后,村级资料收归卫生所保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国家、省、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要求,根据相关工作数据,及时完善和更新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该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和管理,按时完成麻风疑似病例报告、治愈存活病人随访、疫点调查、高流行区外来人口线索调查、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定期开展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基层医疗单位麻风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定期主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收集、整理、总结、上报各类工作资料。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指定责任科室和人员负责麻风病疑似病例的报告和转诊工作,加强院内相关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麻风病工作方案5

  为加强我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积极推进各地卫计委门贯彻落实《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如期完成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国麻风病防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分解

  (一)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xx年减少20%,即控制在5300例以内。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xx年减少50%,即控制在3300例以内。

  (二)到20xx年,全国所有县(市)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156个以内;到20xx年,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70个以内,各省份分解指标详见附件1。

  (三)到20xx年和20xx年,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在一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0%和17%以内,在二、三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5%和23%以内。

  二、任务及要求

  (一)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牵头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级麻风病防止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一、二类地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当地麻风病防止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完善麻风病防止服务体系。完善各级麻风病防止专业机构建设,合理配备人员。一、二类地区的省级防止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地市和县级不少于1名。三类地区省级防止机构必须有麻风病防止专职人员,地市和县级防止机构应当配备麻风病防止兼职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参与患者发现、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建立健全省级和地市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技术指导组,为辖区麻风病防止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各地在指定麻风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时,要优先考虑当地有条件的皮肤病专科医院或具备麻风病诊治能力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三)加强麻风病防止培训工作。各地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止知识培训,并纳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培训对象包括麻风病防止专业人员、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医师和防保人员、村医。对麻风病防止专业人员主要开展防止管理、疫情监测、诊断治疗、残疾预防、实验室检查等方面的培训。对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主要开展麻风病诊断与鉴别诊断、麻风不良反应的处置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主要开展麻风病防止核心知识(见附件2)、不良反应监测、残疾预防等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一类地区省、市、县三级,二类地区省、市级,三类地区省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由县级麻风防止专业机构承担。到20xx年,对防止机构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对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培训覆盖率达到80%;对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70%。

  (四)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一、二类地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点调查、线索调查、xx检查、治愈者复查、皮肤科筛查等措施,力争做到当年发病,当年发现。对所有新发病例开展疫点调查。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xx每年进行1次随访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患病率在l/10万以上的县(市)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消除麻风运动。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发现的麻风病可疑患者,要及时转诊至当地麻风病防止专业机构进行确诊,对xx须在24小时内进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麻风病防止信息管理系统。

  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激励机制,对于麻风病xx的线索报告人,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给予报病奖励。

  (五)规范麻风病治疗与管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对于少菌型和多菌型麻风患者,分别给予6个月少菌型和12个月多菌型方案的联合化疗。对于发生严重麻风反应、神经炎和药物毒副作用的患者,应当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给予治疗处置。如患者发生非麻风的综合性疾病,应当由当地医疗机构给予诊治。

  麻风病患者在完成联合化疗规定疗程后,要加强随访,如果其活动性症状(活动性皮损或周围神经疼痛及压痛等)消失,无麻风反应,多菌型患者皮肤涂片查菌阴转,应当及时临床判愈。

  对于联合化疗期间的麻风病患者,前6个月每月1次、以后每3个月1次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周围神经功能评价,对确诊为神经炎的患者给予及时处置。对于残疾者,应当开展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并为其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对于符合手术适应症者,要及时实施手术矫治。

  大力普及麻风病防止知识。各级卫计委门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止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麻风病防止知识宣传和xx开发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形式,介绍麻风病相关知识和我国防止工作成效,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xx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止工作,促进公众消除麻风病歧视。要将麻风病防止知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教育常规工作。要为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开展麻风病防止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各地要按照卫计委制定的调查方案,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本地区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进行调查。

  三、督导与评估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纳入对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辖区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一、二类地区至少每年组织1次,三类地区至少每2年组织1次。

  (三)20xx年和20xx年,卫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

麻风病工作方案6

  为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积极做好早期发现社会潜在麻风病人,新、复发病人的联合化疗和愈后复发监测等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各县市区防治机构开展年度项目具体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积极落实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度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病控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xx〕43号)的具体内容,促进早期发现和治疗麻风病人,有效开展重症病人康复救治,全面推进《潍坊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年度目标

  1.病例发现。在全市开展可疑者筛查和密切接触者检查任务,并通过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接触者检查信息。初筛可疑病人或经接触者检查初步确诊的病人要及时报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

  2.病例诊断和治疗。市皮防所负责采集可疑麻风患者的组织标本,报送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及时确诊。对承担病人管理任务的乡村医生给予补助,规范患者管理。对临床治愈病人要进行体检、查菌和病理检查,符合治愈标准的要及时判愈。

  3.严重不良反应处置。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对发生麻风反应的病人提供医学检查、化验、治疗费用,对所有联合化疗病人进行神经炎监测,对发生神经炎反应的病例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市皮防所要及时将发生重症麻风反应的患者(体温在38℃以上者)和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病人报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

  4.重症病人手术治疗。由市皮防所承担重症病人救治任务,完成15例重症病人的手术治疗,避免失能和死亡。

  5.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对不同类别的重症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防止失能和死亡。全市为100例病人(以新、复发和现症病人为主)提供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每人每年2个,由专业人员指导其正确使用,进行自我护理;为55例溃疡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每人每年15个,由专业人员提供治疗;为150例麻木足患者提供防护鞋,每人每年2双,防止发生足部创伤。

  6.信息管理。市皮防所按照全国麻风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麻风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根据监测方案的要求报告病例,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定期赴现场采集信息并录入,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二、项目具体内容及资金分配

  (一)病例发现

  项目要求在我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开展可疑者筛查和密切接触者检查。项目县(市、区)根据本地麻风流行趋势、近年来病人分布情况及环境等因素确定可疑者及密切接触者信息,制定具体项目计划报市皮防所备案。项目结束后根据各地完成情况进行资金分配。

  项目地区组织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检查,确保早期发现麻风病例。

  (二)病例治疗

  项目为我市20xx年16例现症病人提供联合化疗相关的医学检查,专业医生、乡镇兼职医生及乡村医生检查病人补助,费用800元/例,该项目资金合计1.28万元,其中安丘市(3例)由省财政直接拨付0.24万元。

  现症病例分布为:高新区1例,青州市1例,寿光市2例,临朐县3例,高密市1例,昌乐县3例,诸城市4例,寒亭区1例,安丘3例。

  对尚未完成联合化疗疗程的麻风病人及年内所发现的新、复发病人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满程、规则地保证联合化疗,并按照规定做好常规查菌工作及联合化疗病人神经炎和麻风反应监测。对偏远病人,专业医生不能按时跟踪治疗者,可由乡镇兼职医生或乡村医生督导服药,确保所有病人得到规则的联合化疗。对临床治愈病人要进行体检、查菌和病理检查,符合治愈标准的`要及时判愈。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1.麻风反应治疗。麻风反应分为Ⅰ型麻风反应和Ⅱ型麻风反应,项目为每位反应病人的治疗提供医学检查、化验、治疗和赴现场工作补助2500元。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对重症麻风反应(体温在38℃以上者)应及时上报省皮研所,安排住院治疗,确保治疗质量。

  2.麻风神经炎治疗。神经炎,特别是无痛性神经炎是导致麻风畸残的重要原因,要求对所有联合化疗病人进行神经炎监测,并作为联合化疗病人的常规工作之一。项目为每位神经炎病例的治疗提供相关医学检查等补助2500元。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主要指氨苯砜的毒副作用、氨苯砜综合症和中毒利福平所致的肝功能损伤,因为危机病人生命,需要积极救治。各地发现严重不良药物反应病人后应及时上报,由省皮研所统一安排住院治疗。

  上述3项工作因无法预测病人的分布和发生地,经费暂拨付省皮研所,年底根据上报病人数予以核发。

  (四)重症病人手术治疗

  对存活病人进行救治,年内至少开展15例麻风手术治疗,避免失能和死亡,对每例手术病人提供住院、药品、治疗、护理和生活补助。项目经费由省所根据完成情况统一拨付。

  市皮防所组织手术队伍,负责对本市及周边地区患者提供手术救治。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机构要积极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和推荐适合手术的重症病人。

  (五)重症病人医学处置

  对存活的不同类别重症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项目为全市现症及存活病人提供防护用具包100例(每例现症病人每年发2次)、溃疡换药包55例(每个溃疡病人每年15次)和防护鞋150例(麻木足病人每年提供2双)。项目经费为3.85万元。

  相关材料由市皮防所统一购置,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站负责上报需求、分发和指导患者使用,并做好分发登记工作。

  (六)信息管理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麻风防治负责单位要按照全国麻风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麻风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项目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麻风网络系统的信息维护和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潍坊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项目管理和督导,市皮防所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麻防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每项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便于监督检查。

  (二)项目执行时间

  除现症病例治疗根据病人情况执行外,其他各项工作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于7月份完成工作总结。

  四、督导和评估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

  本年度项目结束后,由市皮防所完成全市评估报告和总结,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和省皮研所。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机构结合《潍坊市麻风性病防治工作年度考核标准》,认真开展20xx年度项目的各项工作,做好资料登记和专项账目记录,并按时完成工作总结。

麻风病工作方案7

  为落实贵州省中央补助地方资金项目各项措施,如期实现项目目标,根据黔卫计办函〔20xx〕7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做好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

  一、项目目标

  (一)加强病例发现,发现新复发麻风病人不少于1例;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二)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新病例诊断和治疗不少于2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三)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四)对重症麻风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2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2个乡。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

  1.1可疑者筛查

  工作任务: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

  工作要求:

  (1)县县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等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以乡、镇为单位的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麻风病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在各县乡(镇)卫生院进行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见《基层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手册第30页)。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5)各乡镇实现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定”。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麻风高、中流行乡镇通过报告可疑线索发现病人率分别不低于4%、2%,切实提高线索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并最终确诊后给予每例800元报病补助;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50元报病补助。

  1.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粘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任务:全县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1)家属检查: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8%以上;(2)疫点调查:由县麻防机构专业人员对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进行检查,每一个疫点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0人,检查率应达95%以上。

  工作要求:(1)为保证检查质量,密切接触者的医学检查应主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也可由经培训后胜任此项工作的乡、村卫生人员实施。

  (2)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组织液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应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3)使用家属检查情况记录表和疫点调查情况记录表,家属检查需留存检查工作照待查。县级负责各乡镇家属检查和疫点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麻风专业防治人员(或经过相关培训的乡、村级卫生人员)每例(新复发麻风病人)可领取补助费100元(追踪补助标准:25元食宿+25元交通+50元体检补助/例)。

  2.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全县新诊断病例达到1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工作要求:

  (1)关于病例诊断,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麻风病诊断标准》(WS 291-2008)执行,所有确诊的新复发病例必须经专业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皮肤组织检查等,有明确的诊断依据才能确诊;对于经过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不能确诊而又不能排除麻风病的疑似病例,需取材皮损送贵阳市疾控中心、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或有麻风病理诊断能力的综合医院进行皮肤组织检查,年终由省级根据两中心完成的其他市州送检的病理检查数量,按每例100元的标准补助相关病理检验专业人员。

  (2)联合化疗(MDT)和统一联合化疗(U-MDT)后复发病例的诊断,要取皮肤组织活检进行病理诊断及耐药监测,填报“麻风短程联合化疗复发患者申请鉴定表”和“耐药监测表”,逐级报送市级、省级防治机构。

  (3)所有新复发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统一使用“贵州省麻风病联合化疗病历”,并按相关要求按时、准确填报“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资料。

  (4)新病人要求在确诊1周内给予免费联合化疗(MB或PB方案),所有确诊的复发病人均按MB方案免费治疗。

  (5)病人在治疗期间,应每月发麻风药并随访查体1次、每半年进行1次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1年进行2次皮肤组织液查菌检查,(初诊时查菌阴性的病人,可1年只查1次菌),并对随访情况、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进行详细记录。治疗期间专业防治人员按要求完成随访内容、结果记录及上报至系统的,可按每次10元给予补助(P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6次计,M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12次计)。

  (6)乡村医生在经过培训后,按专业医生的指导和要求,对辖区内现症麻风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提供健康教育指导,按时发放药品,观察治疗效果(每月随访观察1次),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理不良反应,规则地完成治疗疗程(各类随访、发药、报告等均需要有相关记录)。通过有效的治疗管理,病例被专业机构判定为治愈后,给予乡村医生管理病人补助费。

  3.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任务: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工作要求:

  (1)专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神经功能检查、记录方法,并在每次随访时,对现症病人进行规范检查、记录。

  (2)所有现症病人都必须进行神经功能监测(服药期间的病人每月随访1次,完成治疗但未判愈者每3月1次),并在病历档案中填写“神经功能检查记录表”。

  (3)发生上述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情况,要根据不同病情,及时进行处置,在患者病历档案的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症状轻者给予强的松、反应停等药物在家治疗;病情重者要转诊到综合性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所需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报销,再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剩余不足部分再由各级防治机构逐级补助。

  (4)不良反应处置结束后,要将不良反应的症状、异常化验结果、反应类型、程度、处置情况、处理结果等书面材料存档备查,需要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4、重症病人医学处置与基础康复

  工作任务:(1)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2)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3)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工作要求:(1)对现症病人中的所有1、2级畸残者和其他残疾病人,要根据病人畸残情况提供自我护理包和病人病情所需要的自我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小镜子、凡士林、眼药水、眼药膏等,并及时补充其中的消耗用品。

  (2)对所有1级、2级畸残病人发放《眼手足自我护理手册》,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使病人掌握相应的技能,学会自我护理。特别对现症病人和今年新发现病人中的1级、2级畸残者,麻防专业医生必须进行详细的自我护理方法、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对手、足部位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包内有病人换药所需要的医用纱布、胶布、75%酒精或碘伏、棉签、生理盐水、抗生素等。

  (4)专业人员对病人和乡村医生进行自我护理、溃疡换药方法的指导、培训,由专业人员或乡村医生开展治疗工作。

  (5)向麻木足、足底溃疡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防止创伤的发生和溃疡的.恶化。

  (6)各地开展的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工作及效果情况应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到20xx年底前,流行地区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的要求。

  工作要求: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促进麻风病人主动就医。各乡镇应在“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慰问活动,开展一次上街宣传麻风病防治活动,并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宣传栏等广泛张贴。

  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上以专栏的形式,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开展本地麻风病防治工作历史资料整理及宣传工作。对麻风病疫情较重的乡镇,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健康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县疾控中心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高流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6、疫情监测

  工作任务:(1)县疾控中心,按照市疾控中心要求按时上报疫情相关资料;(2)利用LEPMIS系统开展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和网络维护等。按照要求上报全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疫情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等。

  7、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1)县疾控中心制定督导计划,至少对所辖乡镇进行2次专门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督导。

  工作要求:(1)所有督导均应采取查资料与现场检查病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要注意督导的质量和效果。

  (2)完成对乡镇的督导、指导后,要及时书写督导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被督导机构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县卫健局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县疾控中心麻防科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我县麻风病防治专项资金5.1万元,对麻风病例发现、诊断及治疗、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治疗、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和消除传染源、培训督导等工作给予补助。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县卫健局将组织对县级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

  (二)每项活动结束后,县卫健局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

麻风病工作方案8

  为了让广大群众都能认识和了解麻风病,及早发现麻风病人,及时治疗,及早康复,消除麻风危害及歧视,关爱麻风患者,保护健康权益。本镇卫生院在“第62个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将开展多种形式麻风病宣传活动。

  一、计划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世界麻风病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群众预防麻风病知识,倡导相互关爱、共享生命的道德风尚,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认识确保我辖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1月25日开展一次公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

  三、活动主题

  主题:“加速行动、消除麻风危害”

  四、工作原则与策略

  (一)广泛性宣传教育活动与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大众以宣传普及知识为主。

  五、重点宣传对象

  流动人口、农村村民和校内外青少年学生。

  六、具体措施

  悬挂宣传标语,设立麻风病自愿咨询宣传点,设置咨询台,视频播放、出动宣传车,发放各类宣传单,免费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防治知识咨询服务,发放麻风病宣传资料和调查问卷等。

麻风病工作方案9

  根据《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云南省消除麻风运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麻风病流行状况

  洱源县历史上是麻风病高发区,全县9个镇乡均有流行。至20xx年底,累计发现麻风病患者983例,治愈xx7例,死亡267例,外迁19例,尚有现症病人10人,患病率0.xx/万。1987年开展联合化疗以来,治愈了大批病人,使患病率从最高年的27.3/万降至0.xx/万,下降了98.75%,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近5年发现麻风病10例,发病率在0.69/10万以上,为此,《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中,将洱源县划为麻风病流行二类地区,必须每2年开展1次消除麻风运动。

  二、目标

  消除麻风病运动(LEC),是通过短期内开展强化麻风病防治行动,使医务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麻风病,懂得麻风病防治基本知识,充分发挥基层防保网的优势和特色,最大限度地早期发现隐藏病例,给予规范联合化疗,控制传染源,缩短患者发病和治疗延迟期,避免畸残,保证基本消除麻风病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发现早期麻风病患者,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县级专业机构技术指导、镇乡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社区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领导小组成员、村委会领导班子、乡村两级防保人员、医疗单位门诊医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覆盖率大于95%;以自然村为单位,每个自然村至少粘贴1张宣传画(单)。

  3.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大于97%。

  4.对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大于98%。

  5.对有现症病例自然村10-70岁的人群,体检人数不低于该人群的70%。

  6.历年治愈者的自然村10-70岁的人群,体检人数不低于该人群的40%。

  7.对无病例自然村10-70岁人群进行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20%。

  8.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三、实施时间

  本次实施时间: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加强对消除麻风病运动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指导,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消除麻风运动领导小组,并在卫生部门设立项目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各镇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麻风病自然村线索调查、上报和宣传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在县卫生局下设办公室,由严云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杨文灿、李继红、李桂科、杨云虎、李杰梅,负责消除麻风病运动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组织监督项目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协调相关日常工作事务。

  领导小组在县疾控中心下设消除麻风运动技术指导组,由李桂科同志兼任技术指导组组长,杨云虎同志兼任副组长,成员为王汉喜、许玉梅、胡正清、朱占山、张盛昌、段锦荷,负责消除麻风病运动实施的技术指导、对镇乡村级督导和培训及对患者的复核和确诊,并收集、分析、汇总、上报消除麻风病运动实施情况的资料和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运动启动大会

  (二)积极组织业务培训

  认真开展对县级有关单位业务人员、县级医院门诊医生、各镇乡卫生院院长、公共卫生服务站站长、防保专干、临床医生、村干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防保员)的业务培训。

  (三)大力开展健康教育

  采用电视、广播、小册子、宣传单、标语、黑板报、海报等多种形式,用3-5天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宣传“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科学知识,使“消除麻风病运动”家喻户晓,设计调查问卷在宣传前调查50人,宣传后调查50人,计算知晓率进行对比。完成健康教育效果评价。村防保员收集《洱源县镇乡开展消除麻风运动宣传情况调查表》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

  (四)认真开展发病调查

  1.调查方式

  (1)接触者检查: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由县疾控中心负责,镇乡、村两级配合完成。

  (2)疫点与非疫点调查:对有现症病例和历年治愈病例的自然村人群进行体检,对无病例自然村进行口头调查,结合公共卫生健康档案体检查麻风体征,由镇乡、村两级负责完成。各镇乡必须组织好所有乡村医生及村主任的培训会议,通过培训会议后,村主任要召开社长会议,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由村、社长组织张贴宣传单、宣传画,出黑板报、标语,组织发动、开展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结束后,村防保员收集《洱源县镇乡有现症病例/治愈病例/无病例自然村调查表》,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在消除麻风运动活动期间,由村防保员收集线索每10天(逢10)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一次。

  2.可疑线索上报

  (1)对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室(防保员)将线索信息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

  (2)经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筛查后,报县疾控中心技术指导组。

  3.报病奖励:按麻风病的8条线索报告的可疑新线索,每报告1条给补助费20元;所报告的可疑线索病人,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给自己报病者、他人报病(互报)者补助费1000元,搜集线索的村(防保员)、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医疗单位防保组给予劳务补助200元。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兑现。对可疑病人都给予免费检查,确诊为麻风病后给予免费治疗。

  (五)确诊与治疗

  1.县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组成确诊小组对可疑线索逐个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做细菌和病理检查。核查时要严格掌握以下麻风病诊断标准:皮损伴明确的感觉障碍、周围神经粗大伴相应的功能障碍、皮肤涂片查抗酸杆菌阳性、组织病理检查有麻风病特异性病理改变和查抗酸杆菌阳性。

  2.对确诊的新病例即给予联合化疗。

  六、评估

  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工作总结的形式对整个消除麻风运动进行效果评估,总结的内容包括:

  (一)基本情况:地理、行政区划,防治机构情况,疫情概况。

  (二)组织领导与实施情况:领导和技术指导小组,实施情况。

  (三)实施措施:技术培训,宣传动员工作,调查、检查及核查情况。要对培训效果和新病例发现情况进行前后比较。

  (四)实施效果:治愈者复查、接触者检查、互报和自报、新病例发现情况。

  七、资料归类

  工作结束后,撰写实施总结报告,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包括照片、录像、纸质调查原始表及电子版录入表等。并备份一份便查阅,迎接省州检查验收

麻风病工作方案10

  为做好20xx年全市麻风病防治技能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x

  二、全员岗位培训与技术练兵

  (一)参加人员

  各区县皮防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市综合医疗卫生机构(市皮防院及市第二皮防院不参加)公共卫生科和临床相关科室(皮肤科、五官科、神经外科、检验科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疾病控制与诊疗的医务人员。

  (二)培训与练兵内容

  1.理论知识

  麻风病流行病学、预防控制、麻风早期临床表现与治疗、实验室检查、手足眼畸残预防与功能康复等内容。

  2.技术练兵

  麻风病分类、查体、实验室检查操作、疫情管理。

  三、技术比武与竞赛

  竞赛内容以理论笔试与实践技能测试为主。市级决赛分为综合理论笔试(100分)和技能操作(100分),如比分相同时增加现场问答确定名次,区县级选拔赛可参照市级决赛设置大赛环节和形式,具体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全员岗位培训与技术练兵结束后,分县级初赛、市级决赛两个阶段。

  (一)区县级初赛。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参与区县级初赛的人数不少于区县级麻防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0%。

  (二)市级决赛。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市级复赛。每个区县选派1支代表队参加市级决赛,每个代表队由5人组成,其中领队1名、参赛队员4名(原则上公卫人员1名、临床医师2名、检验技师1名)。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与培训选拔阶段(20xx年8-9月)

  各区县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为竞赛目的`,按照竞赛内容和有关要求,积极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在全系统营造“学业务、比技能、强素质”的浓厚氛围。

  各区县要把此次竞赛作为全面学习培训麻风病防治技能的.契机,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细化学习培训的方法、步骤,明确培训的内容和所达到的目标,采取自学、科室集中培训、单位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现场观摩等方式,广泛开展针对性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医务人员麻风防治基础理论、实践技能和服务管理水平。

  (二)技能竞赛阶段(20xx年10月)

  各区县级初赛9月底前完成,市级决赛10月底前完成。

  五、奖项设置

  市级决赛设团体奖、个人奖。

  (一)团体奖

  根据团体竞赛总分决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其余为优秀奖。一等奖同时授予“济南市卫健系统建功立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个人奖

  根据个人总分排名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一等奖获得者,按程序申报“济南市五一劳动奖章”;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授予济南市卫生健康系统“岗位技术标兵”“岗位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竞赛结束后,由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奖单位、个人进行审核公示,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卫健委颁发奖牌、奖励证书,并通报表扬。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卫生健康系统麻风病防治技能大赛组委会,具体负责市级大赛的组织安排。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处,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具体由市皮肤病防治院组织实施。专家委员会由省、市麻风性病防治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大赛命题、问题解答和大赛评判等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整个大赛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大赛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大赛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县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区县级初赛。对未开展初赛,直接组队参加市级决赛的,取消组织工作考评成绩,并予以通报批评。9月30日前各区县将参加市级决赛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2)报送至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三)各区县、各单位要落实参赛相关工作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办赛。

  (四)各区县要注意大赛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在区县级初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岗位培训练兵和竞赛等各个环节的比赛资料[竞赛通知、参赛单位、人员名单、人员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相关照片(照片需原版、注明内容)]报送至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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