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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3-02-02 14:42:3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xx〕117号)部署要求,结合新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翠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许权担任副组长。

  镇应急办、镇文服中心、镇经发办、镇教管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新盛派出所、新盛市场监管所、新盛专职消防队、礼让交警大队、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人和12个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张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镇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燃放办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村(社区)、有关部门开展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售(批发)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镇文服中心: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经发办:负责市政设施、燃气及地下管网、化粪池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天然气公司、加气站做好安全运营。

  镇教管中心:落实分类宣传进学校要求,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组织桥梁、下水道、化粪池等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教育引导在建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新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

  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新盛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禁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资质的客货运车辆携带烟花爆竹。

  新盛市场监管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镇信访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限制燃放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新盛专职消防队: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各村(社区):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排查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报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时段巡逻守护等防范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20日前)。镇燃放办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签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月8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条例》,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限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20xx年1月16日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在全镇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处(即日起至2月8日)。镇燃放办要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全面关闭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点、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24日和2月8日)。镇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并在20xx年12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20xx年1月24日和2月8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xx年2月9日至15日)。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燃放办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坚决打非治违。镇应急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场所,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等违法活动。

  (四)强化重点管控。各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和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镇应急办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零售网点和批发仓库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新盛派出所要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新盛专职消防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新盛卫生院要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2

  为切实做好天全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和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中心工作,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有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努力维护天全生态气候城市形象,为建设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天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内容

  禁燃范围:天全县中心城区域和有关场所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

  1.县城中心城区:东至龙尾大桥,南至318国道,西至九龙路,北至禁门关桥;

  2.文物保护单位、物质储存仓库、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

  3.车站、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商场、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4.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5.输变电设施保护区内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6.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

  7.各住宅小区、城市主干道、建筑工地;

  8.法律、法规规定或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三、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燃放烟花爆竹行动,在春节期间(2月4日-2月10日)确保天全县中心城区不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实现“文明过节、治污减霾、安全有序”目标。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良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由章学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禁放总体管理和协调工作,加强对禁燃工作的领导,负责制定禁燃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宣传、教育、巡查、制止、查处等各项禁燃工作;负责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

  城厢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治理行动的具体指挥协调工作,合理安排工作分组和专项检查工作;牵头协调各部门开展代为清理消除工作;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网格员要深入小区做好禁燃工作;负责完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办法,督促物业管理公司落实禁燃责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清扫工具、灭火器等;做好工作资料收集和工作成果汇报。

  县公安局:负责保证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落实公安内部警种、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的禁燃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开展违规燃放、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重点管控时段组织派出所民警开展巡防巡查;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法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对煽动闹事、威胁、阻扰、殴打执法人员、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围观群众进行劝离,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整治现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禁止群众将烟花爆竹带入公共场所的工作;做好相关执法证据采集工作;消防大队负责做好火灾防范工作,配备人员、车辆,对整治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消防突发情况进行处置;交警大队负责对占用道路进行经营烟花爆竹的`流动摊贩进行劝离,对未上牌的电瓶车和非法拼装三轮车进行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暂扣,做好突发事件现场车辆的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县电视台、指尖天全等各类媒体开展文明过节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及时发布文明过节相关规定,公布举报电话、投诉方式;协调城区大型LED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滚动播出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规定;通过发送短信、网络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实时发布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展示工作成果。

  县城管局:负责依法取缔占用街道、人行道、公园、广场等市政公共区域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和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制止,落实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充分发挥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的宣传载体作用,利用灯箱广告、车身广告、车载电视等媒介做好禁放宣传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的管理,不得在禁放区域新增经营企业和零售点,指导禁放区域内关闭或转营烟花爆竹零售点;对售卖烟花爆竹店铺营业执照进行检查,规范管理,引导、教育从业人员依法经营;纠正和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婚姻、殡葬等机构严格执行禁放规定;负责向群众宣传文明祭祀,提倡用鲜花代替鞭炮爆竹祭扫。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师生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县环保局:做好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等;协助开展巡查工作,纠正燃放行为;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站运维保障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并向县政府提供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县住建局:负责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行为。

  县工商质监局:依法对市场经营主体实施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在市场经营主体开业登记时,通过行政审批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对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严等情况进行督查、问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廉洁自律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向全县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都,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县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过节宣传引导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督促各医疗单位落实禁放规定;收集并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人伤亡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对整治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人员突发情况进行医护和救治。

  县民宗局:督促各宗教场所落实禁放规定,禁止在宗教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县财政局:负责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经费保障工作。

  其它单位:天全县中心城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做好本单位(含院落)、本系统及其工作人员禁燃工作责任的落实。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24日-2月3日)

  1.加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广大市民群众对文明过节的需求,大力推广宣传低碳文明的过节方式,引导广大市民充分认识胡乱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2.县政府和城厢镇人民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严格落实燃放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城厢镇为工作责任主体。

  3.畅通举报渠道,设置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发挥天网巡查作用,确保全面巡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3日-2月3日)

  1.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重点区域进行排查。

  (1)以中心城区重要公共场所(音乐广场、滨河公园、水城、茶马广场等场所)为重点进行巡查,安排专人值守,责任到人。(2)加强对交通干道、公路、小区通道、人行道、商业街区、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平台周边环境的清理和检查,形成综合管控网络。

  2.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集中整治。

  (1)对准备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进行劝离、劝导,做好解释工作,对私自燃放的进行纠正,并劝离现场。

  (2)加大巡查力度,蹲守、车巡、步巡相结合,注重沟通、协调、支援、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执法强力、执法威慑力,工作中既要注重联动,也要防患于未然,更要确保实效。

  (3)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灵活掌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做好群众工作,以劝导、解释为主,注重严格执法,公开、公正执法,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集中整治期间,采取全天候、拉网式巡查等方式,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5)对存在暴力抗法、阻挠执法、言语威胁等情况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6)加强督查,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实行问责。

  (三)总结提高阶段(2月3日-2月14日)

  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吸取教训,总结积累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工作报告。注重工作成果展示,通过主流媒体对工作成果进行大力宣传,切实改变群众思想观念,扭转群众思想习惯,让文明过节观念深入人心,让群众形成良好的过节习惯。打赢环保攻坚战,改善空气质量,净化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还青山绿水于民。

  七、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

  开展中心城区管控燃放烟花爆竹是切实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思想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科学发展的需要。全体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通过整治行动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净化环境,为市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还青山绿水于民。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

  为保证集中整治行动的圆满完成,各责任单位应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密切配合,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营造“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纪律,依法行政

  各单位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胡乱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内容落实到实处。一是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缺席,不得擅离职守,必须严格执行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执法规范、语言举止文明,确保整治工作高效开展。二是必须服从指挥,狠抓落实,履职到位,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也要注重解释、劝导、宣传工作。四是注重工作痕迹,每个执法整治小组要建立工作台帐、拍摄工作照片、记录工作数据,形成简要报告,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加强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由县纪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推诿扯皮、执法不到位、执法缺位等现象严肃问责和通报批评,切实保障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3

  “20xx年春节”假期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做好假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围绕安全生产网格化部署,结合园区主管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此次工作。各办局负责人根据本部门负责领域,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要突出安全生产的重要领域和部位,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各线,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

  各办局的主要领导也要亲自带队,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检查,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企业“三合一”情况,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工程,矿山,公共聚集场所,出租房,邻里中心,小贩中心,学校,要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整改,有力的消除一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

  三、强化监管,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

  1、要加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监管。应高度重视机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高处作业、明火作业、焊割作业、涂装作业、起吊作业、特种设备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触电、防高坠。对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要加强建设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各相关办局要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工地临时住房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3、要加强矿山的安全监管。要对矿山企业的安全巡查,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矿山管理。

  4、要加强公复场所、经营场所、学校火灾隐患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邻里中心、小贩中心、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切实抓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点抓好“三合一”场所和出租房的火灾隐患整治,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四、工作要求

  各办局要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和行业系统监管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开展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办局将此次的安全检查情况请于xx月xx日前报安监中队。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4

  为做好全区20xx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x〕27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局牵头,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人武部、区政府新闻办、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商务局、区经信委、区监察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林业局、区公安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危险性废弃物销毁处置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计委:负责制定并落实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经信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

  区人武部:负责对驻黔部队人员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黔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订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文化、民政、电力、民航、国土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设立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积极动员部署。组织辖区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对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管,规范经营。供销、安监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营管理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进行销售或燃放。要按照“严格条件、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规划、总量控制、规范经营”的原则,在城乡结合部设置销售网点,禁止城区设置临时销售点。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严禁销售、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本市规定禁放的其他产品,严禁违规超量存储烟花爆竹,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肇事。

  (二)强化整治,严格执法。春节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职能部门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对省市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集中组织销毁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

  (三)划定区域,强化巡逻。月30日前,区公安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划定全区禁放、限放区域,并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20xx年1月27日至2月11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部位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每个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销售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消防支队要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消防自备力量进行消防灭火演练。区卫计委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等媒体和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烟花爆竹燃放宣传活动。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重点,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严格禁放、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20xx年1月15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围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重点环节,以打非治违为抓手,隐患排查整治为牵引,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燃放办要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情况。凡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5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关坝镇2022年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由镇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黄健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设4个工作专班:

  (一)森林防火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春节前、节中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和气象预警信息发布。

  (二)道路交通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春节前、节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和低温天气气象预警信息发布。

  (三)烟花爆竹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春节前、节中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

  (四)消防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春节前、节中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

  其他行业领域,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春节前、节中的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和气象预警信息发布。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xx年1月24日至20xx年2月15日。

  (二)检查分工

  关坝镇成立13个检查工作组,负责全镇各村(社区)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同时,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对各行业领域春节期间安全开展检查工作(详见附件1)。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要求,扎实开展春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

  (三)重点督查检查内容

  1.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部署、风险分析、应对措施情况;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5.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检查督查。春节期间,镇级: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值班人员、备勤人员、有关科室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每组由2名同志组成,第一组(由农服中心每天安排1名、当天值班人员安排1名,由镇党委宣传委员付应凯同志负责统筹安排)重点检查森林防火、烟花爆竹等安全,第二组(由综合执法队每天安排1名、当天值班人员安排1名,由镇党委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张渝龙同志负责统筹安排)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等安全,并及时通过“关坝工作群”通报检查情况。村(社区)级:根据实际,组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等开展检查巡查。

  (二)落实有效措施。

  1.森林防火方面:

  ①农服中心会同各村落实护林员、社长包山头、包区域制度,坟头集中重点区域落实盯守,对进入祭祀人员发放宣传单,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引导,并签字确认。

  ②农服中心及各村要引导村民文明安全祭祀,进入林区祭祀要自带灭火器材或满装水的大容量矿泉水瓶,祭祀完毕后做到人走火灭。

  ③对林区内坟头集中的,由集中设置燃放点,引导村民集中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烧钱化纸。

  ④应急办负责给每村添加购买20个灭火器,做到护林员每人一个,携带上岗。对坟头集中区域,由各村合理安放一定数量灭火器。

  ⑤农服中心负责对各村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单项考核,以考代补,对火情“零发生”的村,根据每村森林面积和防火任务轻重,进行一次性2000元左右的奖励。

  2.道路交通方面:

  ①综合执法办会同派出所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路检路查。

  ②综合执法办会同各村严格落实劝导站责任,加强对过往车辆的交通安全、森林防火、疫情防控劝导宣传。

  ③综合执法办会同高海拔村做好遇极端低温天气道路结冰后的道路管控工作。

  3.烟花爆竹方面:

  ①应急办负责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主体责任,落细落小“两单两卡”制度。

  ②应急办负责做好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引导,特别是针对大年三十、正月初一等重点时段,加强宣传,强化检查,做到文明安全燃放。

  (三)加强宣传教育。春节前和春节期间,镇级:利用标语(农服中心及各科室负责)、森林防火宣传车(农服中心负责)、广播(文服中心负责)、劝导站(综合执法办负责)、微信和QQ工作群(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负责)等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等方面安全宣传。村级:利用小喇叭、LED屏、院坝会、村和村民小组微信和QQ群、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等方面安全宣传。

  (四)强化应急值守。镇级:

  ①办公室牵头合理安排春节假期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力量,在日常值班人员基础上增加1名同志值班,针对关坝祭祀森林防火任务重的特点,把熟悉安全工作的`同志重点安排在初一至初三值班。

  ②值班领导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既要在岗在位,又要查岗查哨,遇突发事前靠前指挥,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③应急办牵头加强备勤备战(名单详见附件2),20人的镇应急救援队成员要保持应急状态,备勤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区、不能饮酒,遇有突发情况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家在关坝的,确保在20分钟到赶到现场,家在万盛的,确保30分钟内赶到关坝。

  ④应急办会同农服中心对镇、村两级应急队员开展一次应急救援工作培训。村级:要落实10人以上的村级应急救援队,遇紧急突发情况,特别是遇火情,确保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灭火工作做到打早打小、科学应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高度重视。

  各工作组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覆盖、全方位”的要求,扎实开展督查检查工作。要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责任履行上“担担子”、任务落实上“钉钉子”,做到人到、心到、力到,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

  要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责、以上率下,深入一线、明查暗访,以更加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

  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特别是值班纪律,遇有重要紧急事项,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春节期间,镇、村所有干部必须确保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镇应急救援队成员离区要向主要领导请假。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6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局牵头,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委、区文化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人武部、区公安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委: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单位安全守护措施。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永部队人员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永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订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林业、园林、文化、民政、电力、公交、民航、国土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设立20xx年春节期间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工商分局、区交委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xx年2月23―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严格执法。春节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围绕省区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20xx年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xx年1月5日前,由区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20xx年1月15日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高铁线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四)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销社、区安监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规划、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市政部门予以配合。城区应于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资质许可工作,除按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费用。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面积为20―40平方米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最大允许存放量为100件;面积为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量为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区燃放办向社会公布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配送可先农村后城区,配送时间为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销售时间为20xx年2月5―22日。区燃放办负责烟花爆竹临时配送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资质审查,并报市燃放办统一制作《临时通行证》,公安交巡警凭此证予以放行。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销售,严禁销售、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本区规定禁放的产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肇事。

  (五)强化燃放现场秩序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机关干部、村(居)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人员看守。每个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零售点燃放烟花爆竹。

  20xx年2月7―22日,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部位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自备消防力量进行消防灭火演练,重点时段启动二级战备,随时做好扑火准备。区卫生计生委要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气重污染极端天气时,区环保局要及时预警,区安监局、区供销社要及时组织零售网点和批发企业停止销售及配送,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局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报送区燃放办。

  区燃放办地址:xxxx号;邮编:xx

  联系人:王xx

  值班电话:xx

  举报电话:xx 传真电话:xx

  电子邮箱:xx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7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12月29日全市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市委两节两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12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部署以及市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县交通运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夯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基础,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交通安全稳定。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春节和两会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xx月1月17日至3月30日。

  二、督查范围

  本次督查范围是对县内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施工、公路管养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这次督查由县局各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业务骨干组成,在县局的领导下,县局组织成立2个督查组,督查采取“四不两直”,主要查看受检企业单位督查事项相关见证材料、面对面谈话、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一组:组长由中心领导带队,负责公路安全方面督查。

  第二组:组长由综合执法队分管安全副队长带队,负责水上运输、“两客一危”方面的督查。

  局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对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施工、公路管养等重点领域专项督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参照市安委办标准执行(见附件:4)。

  (一)局安全监管部门层面

  1.局安全监管部门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20xx版)情况。

  2.局安全监管部门贯彻落实我县交通运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企业单位层面

  1.宣贯新《安全生产法》(20xx版)情况。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和落实推进情况。

  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企业“三级”教育培训考核情。

  7.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

  8.企业隐患问题自查自改情况。

  9.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10.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11.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企业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13.企业“安责险”落实情况。

  14.企业安全承诺落实情况。

  15.企业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16.其他需要督查检查的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督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从维护全县安全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清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督查必要性特殊性、重要性,切实扛起督查责任,把“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贯穿到督查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督查实效,要监督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我县交通运输安生产生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要通过督查,切实发现问题,查实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同时报备局安全科。局各监管部门对隐患问题要建立电子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整改,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强化复查验收,确保隐患清零。推动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经营。

  (三)坚持“严”字当头。督查组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先,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深入企业严督细查,着力消除“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的盲区盲点。综合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精准执法,对安全隐患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等,要依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治理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各督查组适时组织开展隐患问题整“回头看”,确保督查实效。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督查组要讲真话、报实情,真实反映检查督查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对督查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宽、松、软等问题,导致事故灾情发生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督查工作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督查组每周四向局安全股报送督查工作情况(模板见附件:1、2、3)。本次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3日内要对这次督查工作进行评估,并形成督查报告,经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局安全股。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8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经营储存场所、零售网点和燃放点安全,让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安监部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检查,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户),实行总量控制,岗前培训,严格审查,依规发证。加强对允许经营销售时段的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把好非法运输渠道源头关口,依法依规受理、审查、发放烟花爆竹准运证,加强对烟花爆竹限时禁点燃放时段的安全监管;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大型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审批程序,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安全管理。

  工商部门: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质监部门: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交通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供销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供应,加强进货、销售、配送、回收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消防部门: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制订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茅箭、张湾、开发区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

  1月上旬,市安办筹备召开XX年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对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采用以会代训形式,对城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人、零售网点业主,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等方面知识培训,以增强业主安全经营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行为。

  (二)把好“六道关口”,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把好零售网点设置关。XX年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布点规划进行布点,原则上在20布点基础上再减少10%。茅箭、张湾、开发区烟花爆竹布点工作,由辖区安监部门写出布点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批后,再行布点。

  二是把好销售许可证发放关。茅箭、张湾、开发区安监局,要依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办证条件,严把许可证发放准入关,并于XX年1月10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同时将发放情况报市安监局备案。城区各烟花爆竹经营户在办理经营许可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岗前培训,统一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批发机构安全风险抵押金向市安监部门缴纳,零售网点风险抵押金交所在辖区安监部门。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与批发机构签订供销合同和回收协议。

  三是把好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关。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XX年春节期间城区限制燃放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雷王、摔炮、搽炮等危险性爆竹品。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销售超出市燃放办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

  四是把好允许储存数量关。专店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25件,专柜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10件。

  五是把好连锁经营配送关。XX年我市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专营

  公司配送销售形式。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为主要内容的连锁经营方式。批发企业要与经营户签订配送协议,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到城区有经营批发资质的机构统一进货,零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经营户交批发企业(霖威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六是把好配送、销售、燃放及回收时间关。配送时间:XX年1月15日(腊月二十)至2月10日(正月十六);销售时间:XX年1月20日(腊月二十五日)至2月10日(正月十六);燃放时间:XX年1月25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十六);回收时间:XX年2月11日(正月十七)至2月15日(正月二十一)。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源头治理,严打违法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进入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务区,要增派人员,加大对相关车辆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伪劣的烟花爆竹流入城区市场。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春节前要联合组织开展2至3次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明确相关人员,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市安监、公安统一组织集中进行销毁。

  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宣传,引导市民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正当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加强学生离校、放假前的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五)加强节前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存储场所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量、超高储存现象,杜绝违规经营和存储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现象。对零售网点的检查要突出其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等方面内容。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六)突出重点时段,实行动态监控

  要切实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特别是除夕、初一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街办及社区内保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认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干部、群众值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重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贯彻落实。

  (二)完善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安排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切实加强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处理突发事件,建立工作互动,信息互通工作机制。通过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齐心协力,以确保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查,加大责任力度。安全生产及赋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切实加强XX年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9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根据东安委会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安全监管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增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增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三)增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增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增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增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增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增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增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增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加强值守应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将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房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0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果,坚决预防和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十八届三中全会“两节”、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为重点,努力推动社会单位落实各自消防工作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措施。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用,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底。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评验收,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部署开展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验,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联合住建、规划、经信、安监、等有关部门,制定统一标准,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每开展一次整治,就彻底解决一类突出问题。

  2.各县区、各部门要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紧盯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前,要加强向北京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3.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抓手,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行业系统落实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已建立综治平台的地区,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尚未建立综治平台的地区,要把辖区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今年全市100%的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全市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

  4.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冬防期间,各级政府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实地熟悉演练。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认真研究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强化“六熟悉”和实战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防护排烟装备实际测试工作,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和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春节前,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对辖区内大型商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

  2.改进训练方式方法。要广泛开展冬季练兵活动,不断强化官兵体能和攻坚班组实战技能。市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快完善综合训练楼、烟热训练室、化工装置、油罐、建筑倒塌、公路交通事故等模拟训练设施和轰燃室、火幕墙等真火训练设施,全面开展基地化、实战化训练。春节前,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组织官兵、特别是新兵在投入执勤前要至少进行一次真火训练,逐一考核、人人过关。结合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和人员装备实际,完善实战训练操法和等级作战力量编成,进一步规范建筑内攻、危化品处置等灭火救援行动程序和安全硬性要求,切实提高部队科学施救、安全施救的能力。

  3.做好战勤保障。要结合消防水源调查测试工作,加强对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和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市公安消防支队每月要组织装备巡查组对所有执勤部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装备技术检查、整改工作;各消防执勤部队每周组织对车辆装备进行技术检查维护。积极开展装备抢修业务训练,提高灭火救援现场装备技术应急保障能力。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组织实战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4.严格落实战备要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我市公安消防部队结合实际、分时段进入二级战备;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一律进入二级战备。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视情提高执勤战备等级,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提升初战指挥层次,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快速反应、及时调集充足的警力和装备,指挥员要靠前指挥、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参战官兵自身安全。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结合“119”消防日活动,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农村单位专项宣传行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发动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利用已经建立的市、县两级“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在车站、码头、机场、歌舞厅、影剧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所有消防队站、消防教育馆等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发动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依托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研判本地火灾形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制定可操作性强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切实抓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要在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组织领导本部门、本单位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对本地、本行业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要亲自研究解决方案、亲自检查督导、亲自抓好落实。

  (二)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对所属单位和企业的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将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与消防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互通、联动执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相互抄告通报,综合各方力量,联合督促整改,确保火灾隐患排查到位。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紧盯住涉及公共安全的领域和场所,把督导检查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适时组织督导组对本地区本部门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将督导的重点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放在抓工作落实上。市政府将成立工作组适时对各单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暗访督察,对于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为全面准确掌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县区于20xx年11月6日前,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部署情况,20xx年3月底之前,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要求上报的内容统一报送至朔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1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xx府发〔20xx〕x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xx年春节是近年来我区首次在主要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监督管理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单位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巡逻检查、违法查处等各环节,确保燃放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宣传教育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告知卡、悬挂条幅、设置宣传栏及LED显示屏等方式,深入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xx日报、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制定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专项宣传工作方案(宣传方案请于2月1日下午下班前报区政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持续滚动宣传报道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安监、质监、供销社等部门要引导群众从合法渠道购买合格产品,拒绝超标、非标、非法产品,严格遵守禁限放规定,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文明燃放意识。

  三、强化执法管理

  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环保、安监、市政、供销社等部门要全力配合,通过日常巡逻、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尤其要做好除夕、初一、元宵等重要节点的巡逻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对未经依法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活动的,由公安部门会同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按照法定职责予以打击和取缔,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落实保障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作为今冬明春社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通告》和本通知的.要求,加强配合协调,落实保障措施,共同抓好工作落实,为新春佳节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2

  为做好春节期间防火、防盗、现场安全等工作,稳定职工队伍,有效地保护公共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使项目部全体员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春节,特制定春节期间防火、防盗、现场安全方案。

  施工至此,综合楼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其中一层A~C轴已施工完成,综合楼幕墙基本施工完成,现阶段施工现场材料较多,种类繁杂,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便成了春节期间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一、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工地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消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烟厂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应急预案》的消防组织进行分工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值班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不准在炉子上、烟道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在现场各楼层均配置3至4个灭火器,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二、春节期间防盗安全保护措施

  春节期间项目部建立值班制度,保证人手,安排好值班。要明确值班职责,落实值班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各级值班人员通讯畅通。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加强对仓库钥匙的管理,并加强对仓库、配电房、施工电梯等处工器具及电缆线的管理,同时施工电梯进出料口必须加锁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措施。由于施工现场面积较大,出入口较多,因此现场除正大门外,其余各门都必须锁好并加封条,正大门必须24小时轮流值班,此外夜间值班时,应加设照明器具,确保现场工器具安全,同时也能及时发现并阻止偷盗行为。对于现场出现的盗窃行为应及时上报,有必要时应果断拨打110报警,尽量避免自身与盗窃者的身体接触,避免危险,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对所有停用的施工机具的临时用电电源必须全部拉闸断电,并锁好总配电房及各级配电箱门,交由留守的专职电工保管。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确保施工现场春节期间的现场用电安全。

  四、春节期间值班人员管理

  现场留守值班人员须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留守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严禁溜岗,严禁当班期间喝酒。

  2、节日期间严禁一切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尤其应注意节假日期间的放假儿童。

  3、做好日常的现场巡视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组织留守人员共同进行解决,如有必要应及时报警并报知项目部。

  4、留守期间严禁私自使用现场内任何施工机具。

  5、对仓库等重点设施应做好防火、防盗的准备工作。

  6、节日期间现场如发生任何安全或意外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

  7、施工现场值班人员要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不关机,确保信息通畅,随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工作。

  8、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及时妥善处理。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3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吉祥、平安的春节,特制定昆阳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有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管领导、办事处、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分管工作及影响本辖区、本行业今年控制指标完成的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抓好目标责任制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围绕降低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来设定,并落实到位。

  (二)重点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消防等有关单位,立即对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无证无照的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即刻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性火灾事故。同时,各有关领导、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火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三)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和矿山的安全监管

  各分管领导、办事处、有关单位要高度警惕部分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存在的忽视安全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安全检查。监督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各有关单位还要按照整治标准,全面排查无证无照采石场,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消除安全隐患

  (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管理

  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日,燃放时间和禁止燃放区域县公安局以通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要比往年重许多。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规划布局,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建立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推进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

  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目前已到了最后的攻坚时刻,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从各办事处报表汇总情况来看,全镇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27处,已经完成整改6处。但是,从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部分办事处对整改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严、整顿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为此,镇政府要求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无项基本条件》和《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本辖区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既要确保整改率,又要确保整改质量。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

  有关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抓好在建工程隐患整改工作,要对塔吊卸料平台、大型施工机具和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各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滥建等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即使予于拆除。

  (七)加大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

  春运工作从xx年1月14日起就开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我镇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配合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寺观庙宇等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

  二、实施方式

  本次检查活动,按照“块、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管领导牵头,各办事处与职能部门联合对办事处辖区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办事处为主,各配合单位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责任单位为主,各办事处配合。

  三、有关要求

  (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林伟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事处主任、各相关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安委办叶晨同志兼任主任。

  (二)按照《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昆政[xxxx]2号)文件要求,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办事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则要求其当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落实责任人。

  四、检查时间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xx年1月11日—1月13日。

  (二)安全生产专整治时间由分管领导及各责任单位自定。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4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我县教育系统安定和社会稳定,根据蒙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蒙城县“春节”“两会”期间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蒙安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春节及“两会”期间校园安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蒙城县教育系统学校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戴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春节及“两会”期间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狠抓措施落实。同时结合实施《蒙城县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学校各项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平安。

  (二)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回头看”,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要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校车)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电气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室、实验室、配电室、煤气燃气设施、危险化学品和校园施工现场、老旧房屋等重点场所、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细化具体项目、责任区域、责任人,及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学校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春节及“两会”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切实把好校园安全第一道关口。

  2.扎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火灾风险剧增,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火灾教训,扎实做好学校火灾防控工作和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消防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火灾防控能力实际提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严格落实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不断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责任意识,加大管理力度。要狠抓食品采购、贮藏、加工、销售、留样等环节的监督,严格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验收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要加强食堂操作间管理,设置灭火器、灭火毯、煤气报警器等。要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饮食卫生的安全。

  4.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各学区、中心校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大对车主、司机及跟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要求其做到定车、定人、定线路和不违章、不超载、不超速,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检修未合格的车辆和没有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坚决不允许上路。提供校车服务的校车公司和学校要严格落实校车“五不出校制度”,即校车车况不良不出校、校车超员不出校、驾驶人资质不合格不出校、校车证件不齐不出校、照管教师未到位不出校。

  (四)认真做好值班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

  春节和“两会”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漏岗,学校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和网络舆情监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要认真履行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各校要严肃值班纪律,凡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各学校的工作开展情况,请于“两会”结束后一周内报教育局安全办。

2023年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5

  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市民欢度喜庆祥和的春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xx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电视电话会议、市委12届3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努力实现“批发、零售储运安全、管理规范、经营有序;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方法、步骤、具体内容

  (一)制定方案、全面部署(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月10日)

  1.制订工作方案(20xx年1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订20xx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在按期购买货品基础上,要从企业基础管理、人员素质、产品堆垛、库房管理等诸环节,强化自身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台账,确保安全经营。

  3.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无缝隙的安全检查、排查,尤其是强化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等关键部位的检查、排查,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有力震慑不法分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检查要逐级逐层落实责任,全面实行检查实名制、常态化,定期、汇总检查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动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和非法行为发生。

  4.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能,有重点的开展检查、排查,查摆隐患,堵塞漏洞,防微杜渐。

  (二)零售许可、摆摊销售(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2月22日)

  1.零售许可(20xx年1月10日至1月31日),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踏查布设工作,做好零售网点的选址、人员培训、许可发放等工作。许可要依据本地区布点规划,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xx市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对其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把住准入关。

  2.销售时间(20xx年2月1日至2月22日),xx区主城区要严格执行上述时间规定,各零售业户只准许此时间段进行销售活动,否则视为违法,取消今年年度销售资格。业户可于1月30日进行摆摊布点工作,但不许摆放实货进行销售。

  3.禁止销售、燃放的种类、规格。严禁销售、燃放A、B级产品(内筒型组合烟花单筒直径大于30毫米);严禁销售、燃放擦炮、拉炮、摔炮、纸手榴弹和单体药量超过三十克的烟花爆竹。

  4.禁止设置销售网点及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法定保护范围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其法定保护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大中小、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馆、公园等公共场所,行人多的街道、广场;步行街区、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出入口等人流密集场所;房顶、阳台、窗口、楼梯、走廊;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者范围。

  (三)全面检查、整治(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1日)。

  1.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全面检查,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明查、暗查、逐一排查、联合执法等方式集中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逐一落实整改。

  2.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能,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法,组织人员力量有重点的开展检查、排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净化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环境。

  (四)收好关,结好尾(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2月26日)

  1.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业主自2月22日24时起,撤下摊点货品,对摊点进行清理,清点销售情况,做好返库的各项准备工作。

  2.批发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清理库房,对业户返库的烟花爆竹定库、定区域做好存放、保管工作。要做到返库有序,保管到位,品种清楚,专库储存。

  3.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针对零售企业余货返库等扫尾工作特点,对批发企业、零售点经营旺季的安全情况进行再检查,防止出现非法违规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摊点全撤,产品归库,规范储存,安全运营。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安监、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负有烟花爆竹监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二科,具体负责烟花爆竹协调、指导、检查、综合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职责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部署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环节安全监管,并积极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2.乡镇、街道职责

  乡镇、街道是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设置销售网点,加大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本地区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考核。

  3.部门职责

  公安部门、消防大队: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大型燃火燃放活动审批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按x政办〔2011〕x号文件要求,牵头组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经营条件,组织查处违规经营和非正规渠道购销烟花爆竹的行为,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查处和取缔烟花爆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封、扣押无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

  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负责危货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人员资质的认定、审核及相应环节的安全监管。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临时业户占道审批,以城乡结合部、个体仓买、超市、食杂店、早(夜)市、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对无证经营、移位经营、乱设摊点、店外经营业户依法严查,规范经营秩序。

  供销部门:负责本系统烟花爆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指导、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环保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燃放期大气环境进行监测,与气象部门对大气污染状况进行会商,联合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卫生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全区各医疗单位做好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数据和情况。

  房产住宅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设置本区域集中燃放地点,劝导业主到指定地点燃放,并制定紧急疏散预案。

  林业、园林、文物、民政、电力、国土、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20xx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工作的安全监管,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安监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公安交警、城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等单位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区烟花爆竹春节燃放期安全管理工作,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共同做好管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二)强化属地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全面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实名制,建立自社区、村屯直至区政府的安全管理、打非治违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落靠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要组织经常性地重点排查,对重点村(屯)、社区实行包村(屯)、社区式监督检查;各基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要充分发挥地域、民俗、居民区熟悉等特点,深入排查、检查,切实掌握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村(屯)、社区要按照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安排和部署,重点对废弃厂(场)房、出租和闲置民房等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作坊、窝点,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公安、安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要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地区,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采取设卡检查、路面巡查、举报核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对违反安全规定或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一批违规违法案件,严厉惩处一批非法经营人员,及时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窝点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全力确保公共安全。

  (四)搞好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并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各类媒体,以专题报道或滚动字幕等形式,广泛宣传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倡导安全文明的燃放行为,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引导市民自觉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安全燃放,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畅通社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线索,一经查实,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区安监局举报电话:xx,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xx)

  (五)严肃法纪。对监督检查不到位,隐瞒不报以及疏于管理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要追根溯源、顺藤摸瓜,彻底查清来龙去脉,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因管理不善,出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以及因此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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