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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01 08:10:0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8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8篇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措施,对20xx年非煤矿山复工复产企业进行严格的复工复产验收,全力消除地下矿山中毒窒息、透水、坠罐跑车、采空区坍塌,露天矿山边坡垮塌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旗非煤矿山20xx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前旗非煤矿山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广伟(旗应急管理局长)

  副组长:刘宝华(旗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长)

  王保桩(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马景鑫(安全生产股负责人)

  田佳霖(安全生产股职员)

  非煤矿山专家

  三、复工复产范围

  本次复工企业主要针对处于合法基建状态的非煤矿山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露天小型采石场),复产企业主要针对已停产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

  阶段性停产停建,以及因经济形势或其他原因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验收活动适用本通知。

  四、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范围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三同时”批复手续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2、20xx年前后自行停产停建,以及因经济形势或其他原因长期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露天、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

  (二)验收方式

  1、需要恢复生产经营或施工建设的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自行组织检查验收,认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向旗应急管理局提交复工复产申请,并提供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情况等材料。旗应急管理局聘请非煤矿山专家对企业进行复工复产执法式检查。

  2、企业对专家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旗应急管理局将起草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的文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复工复产;对重大隐患限期不能整改的,移交前旗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3、停产停建准备恢复生产或者建设的矿山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方案,明确复工复产程序、检查内容和验收标准并严格执行。地下矿山要对提升、排水、通风、供电、压风、采矿、掘进、运输等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进入采场和掘进前必须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经检测合格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要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及时清理浮石。露天矿山要对所有穿孔、铲装、运输等设备和边坡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边坡参数符合设计要求。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复产前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再教育、再培训,严格执行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全员参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严禁盲目复工复产;新上岗职工必须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的内容和学时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长期停产矿山恢复生产前,要对提升、排水、通风、供电、压风等所有系统、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要及时更换或者淘汰。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的矿山,恢复生产前必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准备恢复建设的矿山要严格执行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外包工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矿山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式样,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矿山建设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抓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查自改工作。对复工复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证照不全、不按期整改重大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不走过场,保证工作质量。

  (二)严格标准,落实责任。要以本次复工复产检查为契机,确保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工作全部到位。对于出现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或停产停建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地下矿山,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停

  产停建非谋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20xx)25号)》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对于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未下达复工复产意见之前,一律不得擅自开工恢复生产和建设。对于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否决条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复产复工验收实行否决制,凡是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

  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未按规定配备带班领导;

  3.未落实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4.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复产复工培训;

  5.接触粉尘、噪音、化学试剂药品的岗位未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要求;

  6.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发现隐患未整改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方面。

  1.存在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情况;

  2.地下矿山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3.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

  4.未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5.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害隐思未得到有效治理;

  6.提升运输系统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7.供电系统不符合设计规范;

  8.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工艺。

  9.未委托资质单位开展摸排并建立采空区台账,未进行治理设计,未明确治理时限,未与施工单位签订采空区治理协议。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方面。

  1.边坡各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

  2.没有年度采剥计划,未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3.未落实边坡安全措施,未对高陡边坡进行边坡稳定性监测;

  4.未严格实行湿式凿岩作业、机械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

  5.排土场安全度为危险级。

  尾矿库方面。

  1.未按设计放矿、筑坝;

  2.坝体稳定性、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不符合设计要求;

  3.排洪、排渗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设计规范;

  4.未按要求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并有效运行;

  5.未落实定期巡查和值班值守制度。

  (四)打击非法,及时移交。复工复产工作组在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对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等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非法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交旗自然资源局。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2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3

  一、指导思想

  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在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指导下,按照“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和“一企一策”要求,稳妥有序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目标。

  二、工作目标

  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商家复商复市、项目开工建设,确保产业链供应链运转,稳定经济增长基本面,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

  依据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调整“11.17”疫情应对指挥部暨相关工作组的通知》(汉疫防指发〔2022〕30号)文件精神,汉阴县复工复产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名单见附件)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工业、商贸、服务业、社区工厂、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类市场主体在复工复产期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对接了解企业存在困难问题,协调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有序组织恢复生产;承办指挥部交办其他事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镇长负责牵头协调辖区内企业及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责任落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经开区范围内企业及项目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

  四、工作安排

  以坚决防反弹、防输入、防外溢,确保疫情可控为底线,持续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企业行业分类管理,指导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和环境消杀,落实防疫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一)工业类企业

  1.复工报备。加快推动县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各企业应复尽复。经开区内企业向经开区报备,经开区外企业向所在镇报备,即可复工。(报备内容:疫情防控处置方案、承诺书、员工花名册、员工核酸证明等)

  2.人员管理。倡导有条件企业职工不出厂,封闭运行;不具备条件企业倡导专车接送,点对点运行。

  3.常态化措施。所有职工每日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按照所在镇和经开区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厂区定期开展消杀。

  4.外来人员管理。企业来访人员,须现场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通行。

  (二)零售类企业

  商超类: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50人;500-1000平方米的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30人;500平方米以下的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20人。

  从业人员按要求按时做核酸,经营场所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消毒2次。每天对全体员工体温测量不少于2次,并填写体温测量记录,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员工个人防护等措施。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等要求,不聚集、不扎堆。

  (三)住宿类企业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对经营区内进行全面消毒清理,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环境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登记台账。被确定为隔离酒店的企业待酒店腾空后,根据防疫专家组出具的相关意见后有序复工复产。

  (四)餐饮类企业

  餐饮类企业禁止堂食,仅限提供送餐外供,不得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开设外卖送餐员的'取餐专区,对送餐员进行每日核酸检测、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同时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台账。

  (五)电商及快递企业

  加快复工复产,推动各电商企业、快递站点应复尽复。落实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储备防护物资,做好办公区域、物流仓库、物流车辆、职工生活场所的消毒消杀;做好员工风险区排查,严格落实现场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六)建筑房地产企业、重点项目

  加快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和政府投资工程复工复产,做到防控机制建立到位、人员摸排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现场消毒到位、防疫物资到位“五个到位”,严控人员聚集、做好预防消杀、安全生产等常态化工作。有序开放房地产营销场所,鼓励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营机构利用互联网、电话、微信等线上平台进行售房咨询、中介服务和销售。

  (七)劳动密集型企业、社区工厂企业

  加强对返岗人员健康检测和管理服务,一企一策落实网格化管理,因地制宜划分厂区、办公区、宿舍区等场所的最小单元格,做到一企一策。根据环境密闭程度、人员密度、消杀条件等标准划分网格风险等级,网格风险等级高的要重点管理,网格风险低的可以适当扩大网格单元。强化工位管理措施。对各工位实行定员、定岗,根据企业生产线特点,有条件的企业各工位尽可能设定同向操作,员工间距保持一米以上;因场地、生产线限制的企业工位间隔无法拉长到一米以上的,设置工位间隔断措施,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尽可能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把牢人员出入关口。进入生产区域入口的人员全部测量体温;进出的物流车辆全面消毒,司机不允许下车,相关手续及货物装卸均由有关人员代办,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尽可能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口,对进出人员、车辆“二次检查检测”全覆盖。

  (八)服务类企业

  有序放开服务业生产经营,推动服务业消费面持续恢复,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快推动文化旅游业等受限行业复苏。电影院、棋牌室、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健身机构等场所相对密闭、人员集中、通风条件差的行业仍暂停营业,其它服务业企业营业场所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做好测温、登记、消杀、通风等工作,控制进场进店人员数量,避免人员聚集,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复工复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主管责任。各镇、县经开区加强属地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联络人,人员信息于11月25日12:00报送至县复工复产组办公室。督促属地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一企一策方案”,经开区内企业向经开区报备疫情防控处置方案,经开区外企业向所在镇报备疫情防控处置方案,及时向企业传达各阶段工作要求,确保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县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加强行业防疫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防疫风险漏洞,强化企业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联合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做到应复尽复,应开尽开。从11月25日起,专班各工作小组每日16:00时前上报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情况(附件1)。

  (三)落实企业项目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领导机制,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本企业(项目)员工及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健康监测,并做好异常人员的及时发现、信息报告和配合处置。企业要加强员工新冠疫苗接种、员工体检等工作,提高职工免疫能力,预防感染。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战时纪律,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要结合“五上”企业领导干部全覆盖包抓工作,适时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4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各零售药店也将逐步恢复营业。复工后,药店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员工核酸检测情况筛查。拟返店工作人员,要达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核酸检测次数。返岗后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漏一次。

  二、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温制度。对进店人员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体温。药店发现体温超过37℃的,停止向其销售药品,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药店工作人员要引导人员有序进店购药,购药期间请至少保持一米间距。疫情发生期间,不得组织促销活动,防止人群聚集。

  三、继续暂停销售“四类药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疫情发生期间封控区、防控区,继续暂停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和抗菌素“四类药品”销售服务,引导患者就医。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护管理。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居住地-工作单位“点对点”管理,做好个人防护。药店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每天上午、下午测量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体温超过37℃立即上报,不得上岗;

  五、经营场所消毒通风。每天上午、下午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消毒液应标示开启日期或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执行进店人员信息查验制度、擅自销售“四类药品”的药店,将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并曝光。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5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 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 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 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 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 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 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成立应急小组

  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发烧、咳嗽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2、财务部:保障购买应急物资及必需品的资金。

  3、业务部: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4、销售部及其他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公司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5、xx货场、xx货场: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公司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三、预防疫情

  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要使用空调,必须定期换气。

  2、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工作为重点,安全运行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和工会部门一起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7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2、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企业要最大限度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体温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3、做好职工培训和自我防护工作。企业对职工进行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科学防控意识。企业对职工每天至少检测两次体温,对体温异常的立即采取处置措施。职工工作期间要自觉接受企业的管理,如实向企业报告活动轨迹,并做出承诺。下班后进出居住区要配合社区、村庄的疫情防控检查。企业通勤车辆要做好防疫消毒和通风,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4、全面开展厂区消毒。要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和彻底消毒,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每天对所有场所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工作和作业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5、严格控制人员聚集。落实岗位防控措施,规范岗位工作秩序,调整优化企业生产运行流程。加强就餐卫生管理,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尽量压减会议数量,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积极利用微信、QQ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6、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避免与厂区人员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企业内部车辆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7、做好防控物资保障。企业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设置临时隔离室,购置必备的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8、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抓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做到安全管理。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8

  目前,XX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有序推进降级解封,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非进口冷链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各类主体责任

  (一)各企业对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确保复工复产不导致疫情传播。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各地区对本地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监管责任,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对本辖区内企业负属地管理责任,必须确保将本辖区所有企业复工复产纳入监管范围。

  (三)各地区要立即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负责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各级指挥部有权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必须配合检查工作。

  (五)各级指挥部有权要求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企业暂缓复工、勒令停工。

  二、企业复工的必备条件

  (一)已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和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由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制定模板)。

  (二)已确认知晓并承诺执行各级指挥部命令。

  (三)已确定防控管理制度和具体责任人。

  (四)已储备一定数量防护物资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

  (五)已与属地医疗卫生力量建立指导联系。

  (六)已设立隔离场所和做好转运安排的各项准备。

  三、企业复工前做好各项准备

  (一)要组织每一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与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

  (二)要在复工前做好各类工作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垃圾点等场所的消杀处理,落实设置测温点等防控措施。

  (三)要对职工进行疫情防护知识教育,传达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四)要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条不紊地处理。

  (五)各地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对企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对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企业,各地区工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审核、确认、批复。

  (六)企业复工前,企业要对员工核酸检测记录进行核实,确保员工参加了当地全员核酸检测。同时,在复工前24小时内组织员工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七)企业对全部员工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员工,应种尽种。

  四、企业复工后加强自身管理

  (一)要采取封闭管理模式,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外来人员的直接接触,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对确有必要进入企业的外来人员,要登记进出时间、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落实测温、“卡码”检验措施,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二)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应在进入办公场所或厂区进行工作前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立即按规定处置并报告。

  (三)要调整优化工作方式,缩小人员活动范围,最大限度避免因各类会议、接待等形成人员集聚,取消文娱活动等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四)要加强洗手间、宿舍、食堂、卫生间、浴室电梯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设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五)要加强食堂管理,除在采购、制作等环节保障疫情防控外,尽量采取分餐、错时就餐等方式。

  (六)要加强宿舍管理,达不到卫生条件、没有日常防控措施的宿舍不得启用。

  (七)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条件允许下,应采取自然通风。无法采取自然通风或通风条件不良时,应通过排风扇、换气扇、空调等机械设备进行物理通风并直接排风到室外。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时,要定期对空调进行清洗,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

  (八)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疫情防控的培训指导。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二)各地区为各企业全面提供防护物资采购渠道信息,协助企业做好防护物资采购储备工作。

  (三)企业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辨识信息真伪的能力,对虚假信息不转发、不扩散、不炒作,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各相关部门、各地区要切实关心企业生产经营,采取各种务实措施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产资料保障等各种问题。

  (五)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要严格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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