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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

时间:2026-01-02 21:34:44 合同 我要投稿

保管合同范文集锦6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管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管合同范文集锦6篇

保管合同 篇1

  仓库营业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寄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堆藏及保管寄托物订阅仓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将所有开标记载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_________仓库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保管寄托应注意妥善加以保管,并随时注意检查以保持该寄托物原状完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下列保管费目表,计算支付保管费与甲方的义务。

  价目表:(略)

  第四条前条保管费支付时期约定每月____日,乙方应支付该月份保管费与甲方一次。

  第五条甲方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包装费代垫的税捐保险费或凡属维持原状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费用,甲方得向乙方请求偿还。

  但以其确有切实必要依本契约应由乙方负担,而情况紧急一时无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为限。

  第六条乙方对寄托物除于寄托时,非因过失而不知寄托物有发生危险的性质或瑕疵的,免其责任,因寄托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契约了后甲方即无继续堆藏及保管寄托物的义务,而应将寄托物返还于乙方或仓单与甲方,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但乙主或仓单持有人拒绝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当期限请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将寄托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甲方依前条规定行拍卖权就寄托物拍卖其所得价金,扣去因拍卖所发生的费用及保管费及甲方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迟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应得之人。

  第九条甲方因寄托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损害的赔偿以达清偿的目的,对于寄托物可行使留置权。

  第十条甲方对于寄托物应尽善良管理之责,如因其所保管寄托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第十二条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料非习惯或有不得已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第十三条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前项期间内甲方不得任意请求移去寄托物,但甲方因不可归现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为堆藏保管时,虽在期间中亦可随时请求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条保管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将寄托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五条甲方返还寄托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事由转使第古代代为保管的,得于寄托物的现所在地返还。

  第十六条甲方在保管期间如有第三人就寄托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寄托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时,甲方有应即时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对于沧库堆藏的寄托物发生霉烂、发酵、蒸发、变质等有减少价格之损失时,应有从速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对于前二条危险通知的.义务如怠于履行,致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维护权利因此所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十九条甲方因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请求,应许其检点寄托物使其可查悉寄托物的现状以防止其损坏灭失或其他减少价格的危险,亦应允许其摘取样本,甲方绝无异议。

  第二十条甲方于本仓库契约定合同应由仓库填发仓库单交付乙方收执。

  第二十一条前条仓单如遗失、被盗或灭失时可请求补发。但应先由乙方或仓库单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发仓单为无效后,始得请求补发。

  第二十二条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于仓单填发后认为有将寄托物分割为数部分以便分别处分的必要者,甲方自当应其请求为之分割换发各该部分的仓单;但原仓单同时由持有人交还甲方收回。

  前项分割寄托物及填发新仓单的费用由请求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仓库契约除寄托标的物灭失保管期限届满,在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均可得随时终止契约而请示归还寄托物。

  寄托物标示

  物品品种______品质________数量________包装的种类_______个数_______记号______(略)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合同 篇2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接受被上诉人北京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现针对本案争议的问题,结合相关规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上诉无理,滥用诉权,企图逃避制裁,推卸责任,公然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混淆黑白,依法不应支持。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保护北京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一审判决认定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保管合同纠纷案由定性准确,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上诉人观点依法不能成立。

  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和一审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签定的保管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受我国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上诉人违反了该协议,擅自处分了合同项下的货物,我方收取赔偿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

  二、保管合同可以是无偿的。

  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按照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的要求,在20xx年12月7日,20xx年1月2日将货物送达到新泰市新兴路中段陈真手中,为了预防纠纷的发生,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和一审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签定了保管合同,该保管合同只是将原先的“口头合同”落实到了纸面上。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百六十六条 :“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三、该保管合同签定后没有任何变更、解除、终止或撤消,到目前为止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四、上诉人上诉无理,滥用诉权,企图逃避制裁,推卸责任,上诉人到目前为止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没有提供合伙协议、投资比例、甚至连证人证言也没有。 上诉人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推翻我方的证据。

  五、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业务员孙某收取对方的赔偿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对方违反了合同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六、一审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是有充分证据的。

  我方提供的一系列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体系,完全地、充分地、排他地得出了保管合同这一客观事实的存在。上诉人私自处分轮胎理应赔偿。

  综上,代理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依法应予维持。

保管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第一条 保管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保管场所:________。

  第三条 保管方法:________。

  第四条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

  第五条 保管物中(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具体如下:________。

  第六条 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八条 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九条 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许保管人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条 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________。

  第十一条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条 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保管物及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十三条 保管人违约责任:________。

  寄存人违约责任:________ 。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________)时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保管人 寄存人

  保管人(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寄存人(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4

  甲方(保管人):

  联系方式:

  乙方(寄存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

  性质:

  数量:

  价值:

  第二条、保管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保管费

  1、保管费标准:____元/日;

  保管费合计:____元。

  2、支付时间:双方确认为下列第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保管费;

  领取保管物之时支付全部保管费;

  其它:

  3、如乙方到期仍未领回保管物的,则期满后的保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保管费标准的%计算。逾期保管费于领取保管物之时支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4、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5、发票:甲方应为乙方开具正规发票。

  第四条、保管措施

  1、保管场所:

  2、保管措施说明:

  第五条、交付

  乙方交付保管物时,甲方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甲方签署的保管凭证作为甲方收到保管物的凭证;本协议的签署不视为甲方收到保管物。

  第六条、转委托

  双方确认为下列第种方式:

  1、甲方不能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2、甲方可以将保管物交由他人保管;同时不影响甲方作为保管人的义务与责任。

  3、甲方可将保管物交由保管;同时不影响甲方作为保管人的义务与责任。

  第七条、领取保管物方式

  1、双方确认,保管方式为下列第____种:

  1、任何人持保管凭证可领回保管物;

  2、乙方本人或本单位盖章的授权领回保管物。

  2、如甲方有要求,领回保管物时应进行签收。

  3、如领回的保管物受损,乙方应在下列第种方式约定的期限内通知甲方:

  领回保管物当时;

  领回保管物天内。

  超过上述期限的,视为保管物未受损害。

  第八条、提前领取

  如乙方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则保管费按如下第种方式结算:

  按实际保管期限,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保管费标准,据实结算。

  即使乙方提前领回,乙方仍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全额的保管费。

  按实际保管期限,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保管费标准,据实结算;同时,乙方应按剩余未履行部分期限对应的保管费用的%向甲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逾期未领处理

  如乙方到期后超过天仍未领回保管物的,则甲方有权按如下第种方式处置:

  通知乙方,如乙方在通知后天内仍未前来领回保管物的,则视为乙方放弃保管物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转让、抛弃保管物;

  此时视为乙方放弃保管物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转让、抛弃保管物;

  甲方按本条约定处理后,乙方无权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或归还保管物,且仍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保管费,至本协议约定的保管期限到期之日为止。双方另有协议的,按另外的协议处理。

  第十条、留置

  乙方未向甲方支付保管费或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款项时,甲方(可以/不能)留置保管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支付保管费及约定的其它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付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支付保管费及约定的其它费用。

  2、甲方未能及时归还保管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保管物价值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归还保管物。

  3、根据本协议约定,双方互负已经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可以要求相应抵扣。

  4、甲方再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也不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保管物灭失赔偿

  保管物毁损/灭失时,甲方应按如下第种方式赔偿:

  双方同意,甲方支付的赔偿金额不超过元(但甲方故意造成损失时除外),于确定毁损/丢失或不能归还之日内支付;

  双方同意,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保管价值的%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于确定毁损/丢失或不能归还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如果甲方在乙方要求领回或合同到期后十天内仍不能归还,则视为已经“确定毁损/丢失或不能归还”;保管物的主要功能无法正常使用时,视为“确定毁损”。

  甲方按本款约定赔偿的,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它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赔偿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付金额的0。1%向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市区(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

  2、补充约定: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收取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寄存在甲方。

  二、乙方寄存的档案、资料所属年度为_________到_________;档案数量为_________卷,具体见交接清单。

  三、乙方的档案寄存保管期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乙方按标准向甲方缴付寄存费_________元后,双方办理寄存档案的`交接手续。

  五、寄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提前退回寄存档案的,甲方不退还寄存费。

  六、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2.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寄存档案的管理、统计、查寻、检索。

  4.拥有寄存档案的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5.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九、乙方权利义务:

  1.寄存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编目,也可委托甲方提供有偿整理编目服务。

  2.应按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费用。

  3.查阅利用寄存的档案应出示寄存者有效证明(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寄存者利用其所寄存档案不再收取档案利用费

  4.对寄存的档案拥有所有权。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须在期满后60天内取走所寄存的档案。

  5.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6.对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霉变、遗失等问题,有权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执行过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合同 篇6

  一、违约责任

  1、《合同法》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规定,保管人违反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如果因违约行为使对方失去实际上可获得的利益,包括利息的损失、自然孳息损失、利润损失等,应当赔偿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

  二、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免除

  1、因不可抗力而免责。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保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是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所引起的,因此,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即可依法免除违约责任。

  2、受害人对于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三、争议解决

  1、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

  2、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约定明确的标准为:仲裁机构所在地明确,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应当写明约定的仲裁机构的详细名称。

  3、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依约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的裁判、调解以及仲裁机构的裁决、调解都是具有强制力;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没有强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于签订了新的合同。

  合同双方在履行保管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履行,以免引起法律纠纷,损害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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