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反担保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反担保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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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乙方同意以其名下的车辆为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甲方向其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元,评估值为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为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共同查验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车辆购置税凭证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负责前往相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前,甲方有权拒绝提供担保。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5.2在抵押期间内,若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借款到期后,如乙方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使用保险赔偿金来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若仍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投保的,乙方需前往保险机构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若保险金额低于车辆评估价值,需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维修及年审,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确保抵押物的安全与完好,合理使用抵押车辆,以保持其价值不致非正常下降,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____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车辆,也不得采取任何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日内向甲方追加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提前清偿对甲方的债务。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抵押的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评估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导致抵押车辆损坏的,甲方可要求其修复至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若甲方在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仍未得到乙方的清偿,甲方可依据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通过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债务,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不足部分。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务状况、地位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被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被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邮编:传真:
9.2乙方如变更上述地址或传真,应在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的地址、传真有误或变更后未按约定通知甲方,导致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邮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出通知之日仍视为已送达乙方之日。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进行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根据乙方的需求进行了相应解释,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达成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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