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安装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装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工程名称:日丰地板采暖 ,施工工期: 施工地点:施工面积: ㎡ 施工单价:元/㎡ 工程总造价: 元整。
一、施工内容及选材:
1、辐射层:日丰地暖专用辐射层 (EPE)
2、盘管层:日丰牌地暖专用管 PE-Xb □PE-RT □
3、配件:日丰牌 分水器路、日丰牌过滤器。
4、其它:(注:使用非日丰牌地暖专用管、非日丰牌分水器、过滤器、地暖膜时此合同无效。)
二、质量及验收标准:
1、地暖工程安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施工安装》(03K404)及相关标准验收。
2、系统安装完毕进行水压试验,最小试验压力不得低于0.6Mpa,可升到0.8Mpa,然后稳压,稳压时间为10分钟。压降不超过0.05Mpa,即为试压合格。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负责协调供热、供水等各部门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甲方应补偿乙方损失。(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进行补偿)。
2、本程将封闭管理施工,甲方保证施工人员及现场的安全,控制非施工人员出入。
3、甲方确保能够提供:温度为55℃-70℃,压力标准为0.4Mpa的热源入户供地暖
系统正常运转,乙方保证甲方地表温度达到20℃以上。
4、甲方保证乙方进场施工地面平整干净,合乎施工要求。
5、施工终结,甲方需及时到现场试压。试压合格后,甲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人为造成漏水现象,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承诺:
6、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后,按照约定时间施工,保证按时完工。
7、甲方不得任意拆改地盘系统,凡没有拆改过的管路部分(日丰地暖专用管、分水器、过滤器),乙方终身保修。
8、在使用过程中,由乙方安装的'地暖工程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出现问题,三方约定时间前往现场,按照先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分析事故原因及责任区分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由于甲方人为因素而出现任何问题,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50%的工程预付款。余款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由签订之日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试压人:。甲方签字:
甲方:乙方:丙方:**总代理
地址: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电话:
安装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围栏制作安装。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_。
2. 围栏规格:见图纸。
3. 施工内容:围栏制作安装、油漆。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工程。
5.开工日期:20年5月日,竣工日期20年5月19日,工程总天数:4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由乙方出具普通发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甲方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a. 围栏焊接:焊接材料选用依照图纸要求规格(国标),围栏制作严格按图施工,焊接处焊缝饱满,焊接牢固,无滴流、飞溅;
b. 立柱基础:严格按图纸尺寸制作,每个基础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
c. 围栏涂漆:底漆(铁锈红)两遍,面漆(湖蓝色)两遍,整体无色差,无流挂现象。
d.围栏安装完成后,围栏主体要求横平竖直,外形美观大方。
4.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由乙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随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于甲方提出针对现场施工的`不符合项,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 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凭发票支付全额工程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乙方必须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合同生效
1. 后附图纸1张,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 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采购方):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安装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及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详见报价表):
2、 安装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xx年 月 日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 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须经双方洽商加以确认。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合同工程款+洽商价款 ;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
3、合同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定金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圆整(计工程总价款的30%);
4、乙方工程材料及设备进场,甲方验收签字后支付乙方二期工程款人民币
¥ 元,大写: 圆(计工程总价款的60%);
5、其余款项于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一周内甲方无故不参加验收,视作验收合格。
6、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含设备吊装费。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 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 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负责空调内外机电源的铺设及室外机基座的建设。
3、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开支并协助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明。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一个月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 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 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半(即18个月)。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
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安装合同 篇4
发包方:福建恒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新罗区财政局综合业务大楼项目部)
承包方:龙岩市新罗区民安人防设备经营部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综合业务大楼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与安装
2、 工程地点:登高中路与溪南路交汇处西北角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含在施工中的一切所需机械、工具)。
4、 结算方式:按图纸内容包干计算。
5、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人防防护、通风设备(详见乙方报价清单)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建设部最新图集生产,产品达到合格标准。
2、 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福建省人防办关于结合地下室修建人防工程最新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人防产品达到人防验收标准。生产厂家必须是经龙岩市人防办审定注册允许使用的厂家,并提供各项产品的质保书。
第四条 承包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 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定的和所有图纸设计中所需所有的人防产品(可分期)根据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所需入场安装。乙方应负责场内外所有的运输、安装、保管等责任工作。为确保工程进度,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的本职工作,并负责安装到位、验收合格为准。乙方在施工中的一切所需开支和验收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各项产品进场后应及时将该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等(质保书)交付甲方,以便认产品、品牌。
2、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①乙方进场人员应自行办好外来人员各种证件(如暂住证、婚育证、劳务证等),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员不许上岗操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法规、法令,违法的经济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建筑法及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凡发生盗窃、酗酒、随地大小便以及家属带小孩进入工地等现象,均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重罚,所造成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工地凡动手打架、斗殴者每人次罚款500元整。
②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有进场人员应无条件地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不接受教育、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违章未造成损失,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施工所需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③乙方班组人员在施工时应注意安全,若因乙方自行造成的事故,
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 工程结算及付款办法:
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甲方按业主的来款和甲方公司的付款规定分期付给乙方(有关甲方向乙方提取管理费、配套费等,按总造价的18%从各次转款中按比例提取)。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尾款,乙方应按工程款的70%税票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 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本着真诚解决纠纷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不服仲裁,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双方均应服从人民法院的判决。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 为保证安装拆卸和保养的需要,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应于顶板预埋安装所需的预埋件和吊环,费用由乙方负责。
2、 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各期工程款。
3、 甲方提供相关地下室人防部分施工图纸和人防办审核意见书及技术材料(经人防部门审核认可的图纸),如乙方未按甲方提供经人防办审核认可的图纸施工,由此造成工程未通过验收,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口。
5、 乙方在施工中配合甲方工地做好安全及质量监督工作。
6、 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提供全部施工及技术资料,并负责本工程通过人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
7、 乙方门扇到场之前,甲方需提供乙方门扇顺利进场的运输
通道。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 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应按实际相应增减;即原图纸中已有的项目价格按照合同单价,图纸中没有的项目另行经监理、业主签证确认后结算。
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新罗区财政局综合业务大楼工地
安装合同 篇5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
监控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 项目”甲方向乙方采购监控设备之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1.1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总价格为人民币(¥:000000.00元)。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督导费、技术培训费、保修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及销售增值税等。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址并安装调试成功,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2发 票: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在当月内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甲方,以便甲方到税务验票和抵扣税金。 第三条 设备交货: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0000年00月00日前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前的1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设备变更书面请求,乙方接到请求后应对设备进行相应调整,价格多退少补事后结算。
第四条 包装运输:
4.1包 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2运输方式:由乙方承担运输发货,并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具体的承运单位和运输方式等信息,以便甲方安排处理接货。
4.3运输保险:本合同设备运输中应进行运输保险,价值按合同总金额100%对设备产品进行投保,其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4.4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的规格型号、附件、原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外包装等),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出具《设备到货确认单》,乙方凭《设备到货确认单》到甲方公司支付货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锅炉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国家《监控设备产品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与生产厂家产品所描述的技术性能指标相一致,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损坏、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乙方应立即办理。
第六条 设备产品质量标准:
本合同交付的设备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6.1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 6.2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 6.3生产厂家对本合同设备产品技术性能描述。 第七条 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
7.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甲方承担。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乙方技术人员应对甲方参与本项目安装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设备产品的安装方法和技术要求,在安装期间应经常进行技术指导。
7.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存在技术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和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等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乙
方应无条件承担相关责任赔偿并及时补充设备;如属于甲方安装人员造成的人为损坏,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补货。
7.3技术培训:甲方代表和业主管理员的技术培训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八条 售后服务:
8.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发货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贰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8.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如乙方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一个星期内必须提供备用替换,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8.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8.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8.5即使在保修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保修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9.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罢工、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9.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后可以签订补偿协议。
9.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
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条 保密责任:
10.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0.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10.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守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防盗门供货与安装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FDGFGDG(一期)单元门制作安装工程
1.2工程地JH省JHJH县西城区
二、供货规格、金额及要求:
2.1供货规格、数量及金额:见表1
2.1.1以上价格包含制作、运输、安装、保修期内的维修、税金等除配合费外的所有费用,为交钥匙工程。
三、结算方式:
3.1本分包工程单价:樘。 合同总价:68.6万元(陆拾捌万陆仟元整)。
3.2分包价格为含税价,乙方向甲方提供税票; 3.3施工中,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单价按前述条款执行。
四、付款方式:
货到总货款的8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工程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产品交货及安装
5.1、交货时间:双方签署数量及开启方向确认单后日内,乙方必须将产品运到安装工地下货。
5.2、货到现场,甲方按照合同支付款项后,乙方确保每天安装樘 ,如不具备安装条件时间相应顺延。
5.3、乙方到货后,搬运、安装过程中,甲方协调乙方的用电,但由乙方挂表计量,按供电局收取价格结算给总包单位。
5.4、货到工地由甲方提供堆放场地,乙方负责保管,经甲方和工程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安装施工,并开具到货单。
5.5、安装技术要求根据行业标准及施工条件确定,高低里外位置由甲方出具技术要求及标高线,乙方按照技术要求安装样板门壹樘,经甲乙双方代表及监理方认可后,乙方按样板门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5.6、乙方安装后甲方以每单栋楼为一个检验验收批次,不合格的由乙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批的安装,以确保安装质量。
5.7日内进行验收,并注明门上所带的附件是否齐全,外形是否完好(即有无碰伤、划伤)。
六、验收标准、方法:
6.1、按照双方确定的样板门安装标准验收,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6.2、乙方提供生产厂家资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七、工期及保修期:
7.1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入户门进场时间。进场后,根据甲方现场安排,对具备安装条件的及时组织安装。
7.2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免费负责更换、维修,保修期满后,成本价收取维修费。
八、安全、文明施工:
8.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同时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和环保管理等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8.2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督及安全管理。
九、违约责任:
9.1、合同签定额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约定应付未付款的20%。
9.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每天按合同总额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约定应付未付款的20%。
9.4凡由于乙方责任而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的,造成的工期滞后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兔除违约责任。
十、其它:
10.1 合同签订后,量尺寸时,乙方给甲方工地送一樘选定的样品门,由甲方验收封样,以备以后货物的验收。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0.3本工程报价资料及其承诺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余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10.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7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在本村安装亮光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经供电部门推荐,村两委会同意将该工程承办给乙方安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松阳县扶困项目新兴镇竹囮村路灯工程。施工地点:竹囮村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 工程造价按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单价参照相关定额及丽水市市场信息价。
四、 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审核结果认定后十五日内付清。
五、 工程质量要求:材料由古市供电所指定的经销单位购买,安装标准,要求以供电部门验收为准。
六、 施工期限XX,开工时间为 20xx年 11 月 1 日,竣工时间为 20xx 年 12 月 6 日。在施工期间遇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竣工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 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负,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 工程验收:乙方施工竣工后,应通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该7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工。
九、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额日2%支付滞纳金。乙方违约,未按时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违约金200元。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8
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xx)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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