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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

时间:2023-04-28 14:37:39 合同 我要投稿

经济合同集合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济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经济合同集合7篇

经济合同 篇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具备法定条件或未经法定程序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赔偿金。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得到了赔偿金后能否再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呢?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源于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部发 〔1994〕481号)第10条规定,即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前提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按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因缺少前提条件而不能成立。

  额外经济补偿金具有惩罚性质;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明显带有惩罚性质。根据民法罚则的一般理念和法律效力的层次,就同一事实惩罚不可重复使用,故给付赔偿金的就不应再给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以免过于加重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另外,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2条第4款及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但损失赔偿中没有规定 “工作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类似经济补偿的条款,更没有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条款。因此,从这个角度讲,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得不到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合同 篇2

  一、引言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是煤矿企业效益合法化的关键形式。签署合同是维护企业利益的合理途径和保证,而加强合同管理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下提高企业效益的有效途径。但由于煤矿企业的特殊性,长期以来企业管理人把精力更多地放在煤炭产量和安全生产方面,对经营情况重视度不够,以致于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方法不够先进,缺乏法律意识,导致相关工作做得不到位,甚至造成一些经济损失。因此,煤矿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仍存在改进的空间,需要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

  二、煤矿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当前状况浅析

  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主要是通过合同的形式,合同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企业风险,调整各经济实体平衡关系方面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对煤矿企业而言,合同的签定是企业自身权益的法律保证,必须认真对待。如果在签约重大投资,技术等方面的合同时粗心大意,出现纰漏,不仅会导致企业资产流失,而且甚至可能直接导致破产。一些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经营理念不够先进,仍坚持“以产能为导向,管理为辅助”的方针,导致合同管理观念落伍,方式陈旧,以至于造成无谓的经济亏损。尽管大多数煤矿企业都注重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也针对合同管理定制了相关规章条例,但在落实过程中仍然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1.经济合同管理不被重视

  经济合同管理过程缺乏专业部门人士负责。许多企业并未设立专门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的管理工作由内部的管理部门职员协管,除却合同的管理工作,管理人员仍肩负人事管理等工作任务,这就导致合同管理工作混乱,工作效率和稳定性都大大降低。有的煤炭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由业务部门人员在具体业务中制定销售合同,从制定各项条款到合同签章,所有流程均由业务人员自行完成,这样的合同程序难免出现漏洞,不能充分体现企业的利益。在签署合同后,仍需进行大量详细和专业的调查,包括合同各方的主体资格,信用和履职能力,都要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在合同规定的具体规定过程中,必须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理解是否存在歧义,违约合同条款,技术标准等都应做出详细的解释。为改善煤炭经济合同管理的落后,还需跟踪管理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数据收集进行评估和分析,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往往存在签订的合同专业性不强,甚至影响合同管理质量,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引起经济纠纷。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进步,科技已经普遍应用于企业管理,对合同管理的要求更加严格专业。但是一些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仍未使用先进的管理软件,不仅浪费人力资本,还有可能造成经济效益的损失,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有着不利影响。由于煤矿企业的特殊性,经济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煤矿企业的类型决定了必须以工业生产为重,企业最为重视的是生产安全生产工作,把提高煤炭产量作为企业发展的首要任务,不能从根本上给予合同管理足够的重视。

  2.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不理想

  虽然煤矿企业目前对合同管理设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但大多没有落到实处。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原因是所制定管理规章制度不切合实际,理论脱离现实导致规章制度过于僵化,最终执行起来阻力重重。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签订合同的双方法律意识不强,态度不够端正,甚至没有签订合同就先行进行业务,把签订合同留到最后草草补办;或责任人违规操作,在签订合同中利用不正当手段损害企业利益而谋取自己的私利;

  (二)缺少监督机制对合同签约双方进行监管,只签完合同就万事大吉,而在经济合同签订后是否履行合同,合同中涉及货物与钱的交付没有具体的监督程序约束。如果合同履约涉及方面太多,各种信息无法及时收集,整理,结果往往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

  (三)由于签约合同对象始终发生变化,合同内容不统一,合同签订的限制水平,容易出现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信息不完善,甚至条文语言表达词不达意,都会造成审计和监督执行合同的麻烦,提高法律风险。

  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措施

  如何加强经济合同管理,使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符合理合法,让能够使企业快速发展的一切资源快速整合,成为企业的.迫切问题。为此,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培训专业化合同管理人员,依法签署合同,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

  1.制定和使用统一的标准合同文本

  由于煤矿企业合同制定没有统一规定,缺乏严谨性,导致在未来易出现一定的风险。因此,有必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与专业法律咨询机构进行协商,制定出可以反映企业自身利益和遵守法律的严格合同样本。这样可以减少非标准业务造成的缺陷,解决合同双方违约时的纠纷。授权和委托代理制的合同应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具体负责的销售人员应由有关领导经过认真考虑后授权,在法律顾问协助下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签订手续符合法律要求,方便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2.对合同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目前,合同管理相关人员由于缺乏相关方面的专业培训,对合同的管理工作执行不到位,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纰漏。因此必须做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无论合同文本多么好,规章制度如何详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来履行,都不可能完成合同管理水平的质的飞跃。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加大煤矿企业法规管理力度,作为煤矿企业管理层的领导,必须率先学习,发挥榜样作用,邀请专家教授法律法规,运用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通过案件分析,提高法律意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法操作,使煤矿企业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成立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规范化

  由于大多数煤矿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并不独立,以致合同管理过程中涌现了较多问题,缺乏监督机制,操作过于武断,对此,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煤矿企业合同需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实行集中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合同管理部门一般肩负法律管理职责,有权建立和修改合同管理制度,有权对合同管理企业各部门的审计,履行等活动进行监督引导。国外签订合同的,应使用专用印章或合同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外国企业签字,也可以授权他人签订合同。合同管理由合同承办单位,考核机关,审计机关问责制管理。合同审查应进一步规范化,企业合同管理应履行包括正常审计在内的职能,审查对方的资质和信用状况,合同项目审批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审查合同应符合国家技术行业和企业标准,价格的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合同事项是否通过投标确定交易对象,内容形式是否合法。最后,做好合同文件的保管工作,利用网络管理体系对合同进行分类妥善保管,方便随时查阅。

  四、结语

  综上所述,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合同纠纷总是不可预测的,当出现纠纷时,合同成为企业利益最大的保障依据。因此,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科学严谨地缔结合同是企业开展正常经济活动的保证。在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煤炭企业必须做好相关工作,才能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经济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

  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

  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

  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济合同 篇4

  委托人(乙方):经纪人(丙方):签订地点:合同编号: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使用范围

  1、在合肥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产转让或房屋租赁。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当事人应按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委托人在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时,应向经纪人如实告知以下问题: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2、共有关系。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如系共有,转让房地产或出租房屋时需全体共有人签字。

  3、房屋租赁情况。转让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房地产抵押情况。指房地产所有权人为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将房地产抵押给债权人,办理了抵押登记。在转让前,应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时,房地产经纪人(丙方)应将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条款告知合同委托人(甲方、乙方)。

  六、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所有条款,知悉其含义。若需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委托书。

  七、本合同条款由监制单位负责解释。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合肥市物价合价房[20xx]375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取成交价格总额的1%—2%(买卖双方交);房屋租赁: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

  额的40%—50%一次性计收;非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计收。

  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二)

  委托人(乙方):经纪人(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交易经纪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委托丙方为座落在:合肥市区]号附近的[住宅][商业用房][(一)提供订约信息;(二)充当订约介绍人;

  (三)协助、指导订立[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四)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五)协助办理其他手续[户口转移][水表过户][煤气过户][][];(六)日止。

  第三条乙方拟[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基本情况:(一)拟[买受][承租]房屋建筑面积:略

  第二条委托期限从

  区[路][小]提供以下服务:(下列事有][集体所有],[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价格(二)经交易双方确认[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价格

  第四条乙、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房地

  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三)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四)乙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手续。

  (五)丙方(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丙方对乙方提供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并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七)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是否已经抵押、房屋是否已经租赁等情况。

  (八)丙方应告知乙方:房地产交易相关部门应收取的税金、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标准及办事时限。

  (九)丙方应协助、指导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十)丙方应协助乙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托事项后,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手续费元。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五条乙、丙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第四条(一)至(四)项,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日内告知丙方,取得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乙方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二)本合同第四条(五)至(十)项,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日内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丙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单方解除本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第九条其他约定条款(一)(二)(三)

  第十条本合同自乙、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乙方)签章: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字: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共有人签字:

  经纪人(丙方)签章:

  经纪人签字: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

经济合同 篇5

  不少合同在实际履行的过程中都会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样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比较好的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那么你知道对于经济合同来讲,其具体的担保形式有哪些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担保是法律、法令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保证合同履行的方法。合同的担保,是监督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法律手段。

  经济合同的担保的基本形式有定金、违约金、保证、抵押权、留置权等五种。

  1.定金

  定金是缔约一方为了证明合同的签订和保证合同的履行,在按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内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现金。定金是合同成立的法律证据。签订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担心对方悔约而给付定金,只要一方交付了定金,证明合同已经成立。凡设立定金的合同,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如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就丧失了定金的所有权,无权要求返还;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根据对等的原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违约金

  违约金是缔结合同的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一方只要不履行或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不论对方是否因此而遭受损失以及损失的大小,违约一方均应给付对方约定的违约金。如果一方违约所造成对方的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时,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所不足弥补的损失。这种违约金是对违约当事人的一种经济惩罚,故又称罚金。只要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法律事实发生,违约者就应当给付对方约定的违约金,受损害的一方亦有举证的义务,这样可以加强债务人的责任感,从而发挥了合同的担保作用。

  3.保证

  债权人与保证人达成协议,签订保证合同,由保证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在债务人无力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债权人有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或赔偿损失的权利。债权人与保证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是保证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的第三人。被保证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时候,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有两人以上的,他们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依约定可以保证全部债务,也可保证部分债务。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的,应推定保证人对全部债务负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只能小于或等于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履行合同以后,有权向被保证人请求偿还。

  4.抵押

  抵押是当事人一方或者第三人为履行合同向对方提供的财产保证。比如,甲向乙借一笔款,甲把自己的一所房子抵押给乙。负有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时候,债权人在法律、法令许可的范围内,可以从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这就是抵押权。债权人是抵押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是抵押人。

  5.留置权

  留置权是权利人占有义务人的财物,义务人不履行因该项财物产生的合同义务,权利人有留置该项财物的权利。享有留置权的人叫留置权人。比如,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规定,保管、承运或者接受对方来料加工的财物,在对方不按期或不如数给付保管费、运输费或加工费的时候,有权留置他的财物。在法律规定的留置期限内义务人仍不履行合同,留置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变卖留置物,从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经济合同 篇6

  为加强公司管理,减少或避免业务差错、经济纠纷。公司出纳必须签订经济担保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内容:

  一、本合同自员工入职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被北京瀚海京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盗窃、挪用公款或欠款不还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应向公司赔偿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概况:

  工作单位及电话: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住宅电话: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担保人签字:

  六、被担保人签字:

  备注:

  担保顺序为:夫妻、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其中之一。

经济合同 篇7

  卖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国籍:______住址:______

  电话: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买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国籍:______住址:______

  电话: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个单元座落在市第座楼单元。合计面积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币百拾________万千百拾元整。(原楼价为币百拾________万千百拾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买方: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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