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合同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担保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担保的合同1
买方(客户)名称: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名称:______(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财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暂时没有能力及时还款时,若甲方能根据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还款计划,则乙方将暂不向丙方提出代偿要求,乙方向丙方主张代偿的期限亦相应后延。但若甲方末能按照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则乙方随时可向丙方要求代为清偿。
五、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六、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言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八、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末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情况担保总额的'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编号:_____________
担保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_________(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业已与________(东道国)政府缔结了_______(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_________(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_______(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
第1条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担保
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担保百分比”):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
第4条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______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_(“担保货币”)进行。
第6条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年。
第10条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1)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并且
(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第11条仲裁
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城市和国家)进行。
第12条地址
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____。
第13条生效
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担保权人(盖章):_________多边机构(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担保内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
第二条委托费的约定:
委托费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由甲方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不少于房价总款(见甲方与卖方在《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银行贷款与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价总款,则甲方应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差额部分。
2、甲方承诺银行贷款直接拨付乙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并按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合同规定,约定支付房屋过户,申领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
4、甲方须特别授权乙方为其办理房屋过户及申领权属证书事宜。
第四条乙方义务: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担保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交纳给乙方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归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费的,乙方应返还,同时乙方尚应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费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时间为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2
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担保人与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以下简称<委托保证合同>);
2、担保人与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抵押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声明与承诺
1、1反担保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备抵押人主体资格,可以提供抵押担保。
1、2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委托保证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借款担保具体事项,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抵押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反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1、4反担保人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并愿意以该抵押物为担保人设定抵押反担保,办理抵押登记,承担抵押反担保责任。
1、5反担保人未向担保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1、6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反担保人应及时通知担保人。
1、7反担保人承诺,除本合同反担保人外,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享有承租、借用等情形,也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主张权利的情形。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2、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委托保证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委托保证合同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抵押物
3、1本合同的抵押物情况详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3、2反担保人确认对抵押物依法拥有合法、有效、完全的所有权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并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所有抵押物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由担保人(或抵押登记机构)保管。
3、3反担保人承诺,抵押物不存在第三人所有或共有、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担保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反担保人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3、4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向担保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3、5反担保人保证,目前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如需设定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应事先书面通知担保人,附上相关协议及背景资料,并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反担保人应确保该等协议的合同期不能超过借款合同的期限,并明确约定对方不得享有任何形式的居住权、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3、6抵押物的评估、咨询、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反担保人负担。
3、7本合同及有关资料,担保人认为有必要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的,反担保人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并承担公证费用。
风险提示:
双方当事人应就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登记费用、办理期限等明确约定,约定不清或者没有约定的,后续纠纷,抵押人不配合办理,或将给抵押权人带来不利法律后果。
不动产抵押未经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权未设立;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8凡属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反担保人负责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反担保人承担。在抵押期内反担保人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担保人的检查。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除、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否则以违约论处,追究反担保人相应的责任。
3、9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本合同双方通过处置抵押物所得之价款,应依下列顺序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
3、10在抵押物发生被征用、毁损、灭失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
3、11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责任,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或反担保物的,各反担保人承担共同连带保证责任。其他反担保人或反担保物不影响反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反担保人不得以此抗辩担保人。
第四条抵押登记
4、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2本合同期间,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4、3主债权获清偿后,反担保人与担保人应向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五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
5、1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担保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反担保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提前清偿债务,反担保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有权行使抵押权。
5、2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反担保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在上述原因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担保人。
第六条抵押物的孳息
6、1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担保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担保人未通知应当提供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6、2本合同第6、1条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
7、1反担保人应向与担保人协商确定的保险公司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险种和保险期限为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的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单内容应当符合担保人的要求,不得附有损于担保人权益的限制性条件。
7、2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终止、修改或者变更保险单,并应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确保本条规定的保险保持有效。如果反担保人未投保或者违反前述约定,担保人有权决定投保或继续为抵押物投保,保险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并可与因此可能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一并记入主债权的范围。
7、3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提交该抵押物的保险单正本并将因保险事件发生而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担保人。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保险单正本由担保人执管。
第八条抵押权的行使
8、1如果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在任何正常付息日、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向贷款人进行付息清偿,或未按委托保证合同向担保人进行清偿,担保人有权依据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8、2在本合同第8、1条款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的`,则担保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抵押物的实现
9、1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有权与反担保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协议不成的,担保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9、2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置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反担保人应偿付给担保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反担保人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10、2反担保人接受担保人每月对抵押物进行调查,以及对其财力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10、3在本合同期间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10、4在本合同期间,反担保人如对抵押物再行设定担保物权,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缔约过失责任
11、1本合同签订后,反担保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反担保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担保人受到损失的,反担保人应对担保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2、反担保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担保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置抵押物;
3、发生本合同第五条所述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反担保人不按担保人的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反担保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6、反担保人在与担保人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2、2出现本合同第12、1条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担保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反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要求反担保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
3、行使抵押权;
4、担保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条费用
13、1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5、2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3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5、4本合同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一式四份,担保人、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其余两份用于办理抵押登记,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反担保人:
签署日期:
担保的合同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身份证号__住址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身份证号__住址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身份证__住址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转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并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____________为股份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股份公司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②落实股份公司经营进度;
③代表股份公司对外协调;
④资金调用的决定权;
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
4、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并需提前_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时按实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以本协议股份做抵押贷款
6、共同投资人共同行使的权利
①对外订立合同;
②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③支付合伙债务;
④其他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
注:上述权利行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同意即视作合伙共同行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担保的合同4
编号: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负责人: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在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授信业务方面的合作,经甲方申请,在满足乙方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一定期限内一定数额的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授信额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所包含的额度种类与金额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金额大写)的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授信总额度。
2、在本协议项下,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的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授信额度包括:(图标“□”中画“√”并在“ ”处填列具体金额的表示“适用”,画“×”的表示“不适用”)
□ 开证授信/买方押汇额度:
开证授信/买方押汇额度为人民币 (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开证授信/买方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在本单项额度项下,甲方在申请开立单笔信用证时需交纳不低于信用证项下开证金额和溢装金额之和 %的保证金。在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提供买方押汇融资的条件下,单笔开证项下的买方押汇金额最高不超过付款金额的 %。
□ 卖方押汇额度:
卖方押汇额度为人民币 (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卖方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3、 本条第2款中乙方同意提供的各项额度称为“单项额度”。各单项额度限额之和可以超过本条第1款中所规定的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但是,在第二条规定的任一单项额度的使用期间内的任一时点,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占用的该类单项融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本条第2款规定的该单项额度的限额;并且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的任一时点,甲方占用的各类单项额度的总和不得超过本条第1款所规定的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
4、 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在乙方已发生的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授信余额视为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授信,占用本协议项下乙方为甲方核定的相应的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授信额度。
5、 甲方信用等级下降或发生其他乙方认为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调整直至取消甲方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第二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
1、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额度使用期间届满时,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自动终止,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甲方如需继续使用额度需重新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3、有关各方(包括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在本协议及各单项协议项下因已发生的融资或授信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因授信额度使用期间届满或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到任何影响和限制,甲方仍须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及其他相关义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影响。
第三条 有关业务的界定与额度的适用范围
1、 开证授信/买方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开证授信系指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时,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免收部分保证金的便利,免收的保证金部分占用开证授信额度。
甲方在申请开证的同时可以向乙方申请办理买方押汇业务。就本协议而言,买方押汇系指甲方为履行其向乙方申请开立的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乙方提出融资申请,乙方经审查后同意于付款到期日代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部分/全部款项,甲方于押汇到期日向乙方偿还融资本息的业务。
开证授信/买方押汇额度系指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同意向甲方提供开立信用证金额和买方押汇总额的最高限额。
2、 卖方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卖方押汇系指应甲方的申请,乙方凭甲方提交的不可撤销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单据,向甲方提供的一种以国内信用证项下提交单据能够正常收款为基础的短期融资业务。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卖方押汇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其解释为乙方购买了甲方所提交的单据。同时,乙方的押汇行为也不得解释为乙方对票据及/或单据付出了任何法律上或相关法规上所称的对价。卖方押汇额度系指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同意向甲方提供的卖方押汇总额的最高限额。
第四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
1、 本协议第一条所称的“可循环使用的额度”是指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可多次循环使用的单项额度;所称的“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可循环使用(可在最高限额内一次或分次使用)的单项额度,分次使用的情况下,每次叙做业务时予以扣减单项额度,直至单项额度为零,不得循环使用。
2、 甲方使用授信额度办理的具体业务应符合乙方的规定,甲方应逐笔向乙方提出第六条第2款列明的书面业务申请(一式二份),并提供办理该项业务的有关资料供乙方审核。乙方在对甲方的具体业务审查后,有权决定对某一具体业务是否需追加保证金或降低融资比例,并有权拒绝甲方使用授信额度办理该笔业务或拒绝甲方的该项融资申请。
3、 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一经甲方使用,即构成甲方对乙方之负债。乙方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银行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实现乙方债权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及乙方关于融资及授信、银行结算、贷款等的有关规定使用本协议项下之授信额度。
5、 甲方在本协议授信额度期限内申请开立信用证、或申请办理买方押汇、卖方押汇、议付,如果信用证有效期或押汇/融资到期日在相应的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后三个月,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相应的单项额度。如乙方同意甲方使用该单项额度办理业务,则有关各方在本协议项下因该授信/融资而发生的权利义务不受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的任何影响和限制。
6、 如甲方需要调剂使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单项授信额度,应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由乙方决定是否调剂及调剂的具体办法。
第五条 利息、罚息、费用和汇率
1、 本协议项下的单笔融资币种为人民币,则融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执行,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上记载的利率为准。
2、 融资逾期的罚息利率。乙方于融资到期日未收回融资款项,且甲乙双方就展期事宜未能达成协议,即构成融资逾期。融资发生逾期时,乙方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现行有关规定加收罚息利率,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中的约定为准。
3、 垫款的利率。如果乙方在国内信用证项下垫付任何款项,该等垫付款项自垫付之日起即转成甲方欠付乙方的逾期贷款,无需签订其他形式的合同和协议,甲方对该逾期贷款承担还款义务,并须按照日利率万分之 ____(大写)的逾期罚息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逾期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为止。如甲方未能支付该等利息,乙方有权计收复利。
4、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须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1)额度管理费(本条为选择性条款,双方的选择是 :1、适用; 2、不适用),按总额度的 %计收;
(2)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每项业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乙方为收回与额度有关的信用证、票据、保证和抵(质)押担保项下的款项向有关当事人追索而发生的费用;
(4)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5、 甲方履行付款/还款义务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乙方依据本协议及单项协议主动从甲方账户中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或融资货币不同,乙方有权按照扣款日乙方公布的汇率牌价进行折算或者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当天的最新汇率牌价进行实时询价交易。
第六条 使用授信额度需要签署的协议
甲方向乙方申请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应与乙方选择适用或者签署以下相关附件或申请书:
1、经过双方协商、修改、同意适用的下列附件构成单项协议,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下列附件,图标“□”中画“√”的表示“适用”,画“×”的表示“不适用”(对于双方未明确约定适用的附件,如本协议项下对该附件所适用的业务/产品赋予了相应的额度,则该附件对甲乙双方同样适用)。对于适用的附件双方无需另行在相应附件上签字、盖章,任何一方不得因此而对附件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效力提出任何异议。
□ 附件(1):用于开立信用证业务。
□ 附件(2):用于买方押汇业务。
□ 附件(3):用于卖方押汇业务。
2、下列申请书,由甲方向乙方申请叙做具体融资业务时提交,双方协商填写完毕(其中《买方押汇申请书》和《卖方押汇/议付申请书》须由乙方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被授权机构印章)后,构成单项协议,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1)开立信用证申请书。
(2)信用证修改申请书。
(3)买方押汇申请书。
(4)卖方押汇/议付申请书。
3、在单项授信业务中双方签署的任何其他书面协议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交或做出的其有效性得到乙方确认的借据、申请书、提款用函件和凭证等也构成单项协议的一部分。
单项协议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双方应依据单项协议和本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乙方对甲方的债权余额。单项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单项协议为准。
第七条 融资交易的先决条件
甲方申请使用本协议下的授信额度须满足下列条件:
1、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交相应单项授信业务的申请书;
2、向乙方预留与签署本协议和单项协议有关的公司文件、单据、印鉴、相关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3、开立乙方要求的为完成单项授信业务所必需的账户;
4、办妥叙做单项授信业务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按乙方要求提交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手续须由乙方办理的,甲方同意给予一切配合;
5、满足单项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叙做业务前提条件或提款前提条件;
6、甲方已经按照双方约定将保证金全部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
7、《综合授信协议》或本协议中规定的有关担保合同或协议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8、甲方同意做出本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声明与承诺;
9、乙方认为甲方应予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乙方负有如下义务:
1、按照单项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甲方提出的单项授信业务申请;
2、在办理甲方提出的单项授信业务申请时,提供高效、文明的服务;
3、对甲方提出的监督、质询和批评给予重视并妥善处理。
第九条 甲方义务
甲方负有如下义务:
1、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在使用授信额度的过程中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计费办法按乙方规定执行;
2、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备付金;
3、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及时清偿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相关费用;
4、将取得的资金用于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约定的用途。
第十条 担保
对于依据本协议和单项协议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双方同意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进行担保:
1、本协议依据双方之间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为 )而签订,是《综合授信协议》的从属协议(即具体业务协议),《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担保方式同样适用于本协议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授信或融资。
2、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若以抵押或质押为担保方式,或者同时以抵押、质押两种形式担保,应当依法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定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属合同。担保文件名称为 ,编号为 。
如甲方或担保人发生乙方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文件变为无效,或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下降,或担保人在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包括其他担保类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抵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以担保甲方对乙方的债务。
如甲方同时提供上述二种或两种以上担保方式,则乙方有权优先行使任意一项担保权利。
第十一条 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企业法人,已经并将按期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并能以自己名义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义务;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权,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3、甲方在本协议和单项协议项下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财务报表、凭证及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甲方申请向乙方叙做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甲方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任何文件不得解释为乙方对于甲方从事交易的真实、合法性负有审查义务和责任;
5、甲方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甲方承诺如下:
1、定期向乙方报送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和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接受并配合乙方对其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和监督;
3、如果甲方已经或将与本协议保证人就其保证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
4、如发生可能影响甲方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或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甲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毫不迟疑地通知乙方;
5、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6、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与甲方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甲方承担的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其他可能影响申请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7、甲方同意:甲方在出现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内各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融资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其他费用等;
8、对于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事宜,甲方同意按相关法规和乙方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授信额度的调整或取消
在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随时调整或取消对甲方的授信额度:
1、发生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事件;
2、乙方认为市场或所涉及行业出现重大负面消息;
3、乙方认为国家颁布某种限制性政策对或者可能对本协议涉及的产业和行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三条 违约事件
(一)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违约:
1、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履行对乙方的支付或清偿义务;
2、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备付金;
3、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将获得的资金用于约定用途;
4、甲方在本协议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承诺;
5、违反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6、确有证据表明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7、甲方在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二)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无须向甲方提前发出任何通知,立即宣布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立即全部到期;
2、无须向甲方提前发出任何通知,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内各机构和中国光大银行其它机构的任何账户内扣收甲方应予偿还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汇差损失;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乙方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3、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事件或者要求甲方为本协议项下所有授信提供其他担保;
4、处分担保财产,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者向保证人追索;
5、取消对甲方的一切授信/融资并中止、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6、乙方认为必要和可能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若乙方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乙方授权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甲方放弃对于中国光大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有关诉讼或仲裁主体方面的任何异议。
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十五条 弃权与豁免
乙方如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权利,或未要求甲方履行部分义务,并不构成乙方对该项权利或义务的放弃或豁免,亦不构成乙方对本协议中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对甲方其他义务的豁免。
乙方对甲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得视为乙方对上述权利的放弃。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当事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解释。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和诉讼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的银行标准实务和相关法规。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 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及/或相关义务仍需履行。
第十八条 公证(此为选择性条款,双方的选择是 :1、适用;2、不适用)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到 公证处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公证费用由 方承担。
第十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日期较后者为准。
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乙方和 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特别提示
甲方与乙方已对本协议包括单项协议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甲方: 乙方:中国光大银行 分(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点: 地点:
附件(1):用于开立国内信用证业务
本附件构成 (以下称“甲方”)和中国光大银行 分(支)行(以下称“乙方”) 年 月 日签署的 号《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授信协议》(以下称“《协议》”)的一部分。
1、本附件约定的内容与《协议》发生冲突时,以本附件约定为准。
2、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应满足《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前提条件。
3、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或在国内信用证开立日有效的更新版本办理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一切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和责任。
4、国内信用证的开立与修改:
(1)如乙方接受甲方开立国内信用证的申请,应按照双方约定开出国内信用证。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出的国内信用证副本之后,应当及时核对。如有不符之处,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国内信用证副本后的两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接受乙方开出的国内信用证。
(2)乙方应甲方申请开立的国内信用证的详细内容参照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开证申请书暨开证申请人承诺书》(以下简称《开证申请人承诺书》),最终内容以乙方开出的国内信用证为准。乙方要求甲方提交与开立国内信用证有关的单据或文件,如贸易合同等,不得解释为乙方有义务按照此类单据或文件开立国内信用证。
(3)甲方如需对国内信用证进行修改,应向乙方提交《信用证修改申请书》。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办理该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修改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和责任。国内信用证修改书一经发出,即对甲方产生约束力。
(4)乙方对国内信用证修改具有独立的判断权,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提交的修改申请,亦有权对修改内容提出建议。国内信用证修改涉及金额、币种、利率、期限等,且乙方认为加重保证人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保证金,及/或要求甲方获得保证人在《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上的签字同意,或增加其他担保方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5)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出的修改函/电副本之后,应当及时核对。如有不符之处,甲方应在乙方发出修改函/电副本后的两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接受乙方对国内信用证的修改。
(6)国内信用证的修改并不改变甲方在《协议》和本附件中的其它权利与义务。
(7)《开证申请人承诺书》、《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中有关国内信用证的内容应用中文填写,如因申请书字迹不清或词义含混而引起歧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8)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因开立、修改国内信用证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计费办法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5、甲方须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交纳保证金。在乙方付款日3个工作日前,甲方保证主动将需要支付的款项全额划入甲方开立在乙方的保证金账户或其他人民币账户中,作为乙方履行国内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的备付金。为履行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乙方有权主动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及/或任何其他账户中扣款支付。
6、国内信用证下的付款:
(1)信用证有效期内,收到乙方单到通知,甲方应在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乙方单据处理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对单据无拒付意见,同意乙方付款/承诺付款。如果甲方在到单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乙方接受单据,且乙方同意甲方的单据处理意见,乙方可办理付款/承诺付款,甲方应按照本附件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的约定主动备付资金;如甲方通知乙方接受单据,但乙方不同意甲方的单据处理意见,乙方有权仅凭单据是否相符自行决定是否拒付;如果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足额备付金、足额保证金或其他付款保证,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放弃拒付的权力或者仍保留自行拒付的权力。
(2)如果甲方认为单据存在不符点并且在单到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出拒绝付款/承诺付款的请求,应一次性列明所有不符点,并提交加盖甲方预留印鉴的拒付理由书一式两份。乙方对于甲方在拒付理由书中提出的不符点,有权视为甲方对单据提出的全部不符点。如果乙方对甲方所提不符点表示同意,可办理拒付;如果乙方根据相关法规审核认为甲方所列不符点不成立,或所列不符点属于非实质不符点不足以构成拒付理由,则乙方有权决定付款/承诺付款,并从甲方支付的备付金中直接扣取相应款项履行付款义务,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3)如因甲方备付金不足致使乙方垫付交单行所索款项,该款项一经支付,即构成甲方对乙方在《协议》和本附件下的债务。垫款利率按照乙方逾期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7、补充承诺:
除《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内容外,甲方为叙做本附件下业务,向乙方做出如下补充承诺:
(1)国内信用证开出后如基础交易合同发生与国内信用证有关的修改,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2)对于经乙方确认的远期付款,甲方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止付,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弃以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冻结或提起诉讼请求止付国内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权利;
(3)国内信用证项下业务往来函电、单据在邮递、电讯传送或其它传递过程中发生遗失、延误、错漏、毁损等的风险及乙方利用第三方服务产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除《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未履行本附件所约定的义务及未遵守本附件第7条的承诺也视为甲方在《协议》和本附件下的违约。乙方有权行使《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的权利。
附件(2):用于买方押汇业务
本附件构成 (以下称“甲方”)和中国光大银行 分(支)行(以下称“乙方”) 年 月 日签署的 号《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授信协议》(以下称“《协议》”)的一部分。
1、本附件约定的内容与《协议》发生冲突时,以本附件约定为准。
2、甲方向乙方申请叙做买方押汇业务应满足《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前提条件。
3、如乙方接受甲方买方押汇的申请,乙方应按照经其接受的《买方押汇申请书》中约定的金额将押汇款项支付给交单银行,并有权按照《买方押汇申请书》中约定的期限、利率和方式向甲方收取利息和罚息。押汇本金自乙方代甲方支付之日起即构成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融资,甲方应当在押汇到期日前向乙方偿还押汇本息。如果甲方未能按时归还押汇本息,则甲方必须承担融资逾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支付逾期的罚息及/或复利。
4、甲方兹确认:
(1)乙方享有处置买方押汇业务项下全套单据/货物的权利或其它可能的按照任何适用法律能够享有的担保权益或者财产权益。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的意见,处置买方押汇业务项下全套单据/货物的权利属于甲方,甲方同意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无条件地将此种权利转让给乙方,并认可乙方处置单据/货物的全部作为和不作为。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的意见,处置买方押汇业务项下全套单据/货物的权利属于乙方,乙方将保留此种权利直至甲方完全清偿乙方为其提供的押汇融资时止。上述单据的记载、内容、背书等情形以及乙方对单据/货物的占有、控制等行为不得视为甲方所欠乙方的债务得到了任何形式的减免、豁免、抵偿或者其他形式的减少。甲方不得因前述原因向乙方主张任何赔偿、追索或其他权利。
(2)甲方向乙方申请持有单据/货物,以销售款项偿还乙方押汇融资,只是作为乙方的受托人行事,包括但不限于代为保管有关单据,代为办理该单据项下货物的仓储、保管、运输、加工、销售及保险等有关事项,代为保管销售货款或将货款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将货物销售给第三人时,应向第三人表明此种身份。
(3)货物在甲方保管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仓储、运输、码头费用等)由甲方承担;甲方承诺对该货物按货物的市价投保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在保险单正本上列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管;如投保货物发生损失,乙方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4)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以延期付款或任何非货币方式或低于市场价处理该货物。甲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抵押或质押该货物,或使该货物受到任何留置权的约束。一经乙方要求,甲方即将该货物的账目、任何销售收入或与该货物有关的销售合同的详细情况提交给乙方;乙方有权随时进入仓库对货物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或者重新占有该货物。
5、补充承诺:
除《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内容外,甲方为叙做本附件下业务,向乙方做出如下补充承诺:
甲方承诺国内购销项下货物销售所得款项首先用于归还乙方对甲方的融资。
6、除《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未履行本附件所约定的义务及未遵守本附件第5条的承诺也视为甲方在《协议》和本附件下的违约。乙方有权行使《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的权利。
附件(3):用于卖方押汇业务
本附件构成 (以下称“甲方”)和中国光大银行 分(支)行(以下称“乙方”) 年 月 日签署的 号《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授信协议》(以下称“《协议》”)的一部分。
1、本附件约定的内容与《协议》发生冲突时,以本附件约定为准。
2、甲方向乙方申请叙做卖方押汇业务应满足《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前提条件。
3、如乙方接受甲方叙做卖方押汇的申请,乙方应按照经其接受的《卖方押汇申请书》中约定的金额,将押汇款项支付给甲方,并有权按照《卖方押汇申请书》中约定的期限、利率和方式收取利息和罚息。如乙方为甲方同时叙做打包贷款业务的,甲方同意其申请办理卖方押汇所得融资款项,将被乙方首先自动冲抵打包贷款业务下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余款支付给甲方。
4、甲方同意乙方将卖方押汇项下单据寄单索偿所得款项作为押汇还款来源自动冲抵乙方对甲方的融资。如果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应收款项于卖方押汇到期前收妥,甲方同意卖方押汇立即到期,乙方有权立即以该款项抵销甲方的债务。
5、甲方兹确认:
一经甲方将单据交付给乙方、乙方将融资款项支付给甲方,乙方将享有国内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货物的处置权或其它可能的按照任何适用法律能够享有的担保权益或者财产权益。此种权益,乙方将保留至其债权获得全部偿付时止。
6、补充承诺:
除《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内容外,甲方为叙做本附件下业务,向乙方做出如下补充承诺:
(1)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关于国内购销项下货物销售/服务提供情况的说明;
(2) 无论国内信用证为何种类型,乙方在《协议》及本附件项下对甲方的融资均享有完全的追索权。
(3) 如国内购销项下货物销售/服务提供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毫不迟延地通知乙方。
7、除《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视为甲方在《协议》和本附件下的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行使《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的权利:
(1)甲方未履行本附件所约定的义务及未遵守本附件第6条的承诺;
(2)因单据存在不符点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开证银行或付款人拒付、迟付或者扣付;
(3)因单据在邮寄中遗失或者延误、电讯失误等导致开证银行或付款人拒付、迟付或者扣付。
甲方:
乙方:
担保的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账号: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质押财产清单
出质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质权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的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号借款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货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人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货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7
立契约书人债权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xx万元。
第三条本约抵押借款期间,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共计x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本契约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8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丙双方____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的(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返还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则乙方可以将甲方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记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抵押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抵押解除
1、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支付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偿还丙方所欠乙方全部本金和投资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等;
3、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甲方的财产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甲方声明及保证
1、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如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如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违约责任
1、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出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款项,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款项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十二、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三、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四、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9
甲方:________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丙方:(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月工资: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对乙方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万元,月利率________‰,借款期限甲方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互为连带责任担保。
二、反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该笔贷款所发生的利息、罚息和甲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
三、借款人逾期未还,反担保人同意甲方到本单位直接扣的工资(除去当年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外的工资部分)及本人的其它财产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直接给付甲方用于偿还贷款。
四、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丙两方同意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核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按押):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字按押):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反担保人)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盖章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的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担保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从甲方处借款¥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时间从________年__月__日起,利率月息,%,期限天。
第二条;该借款甲方打入甲乙双方约定账户并且仅可用于约定事宜,不可挪作它用,若有挪用即视为乙方根本违约,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即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提前对乙方提起诉讼收取本息。
第三条;乙方保证全部借款最迟于年月前归还,若到日未能按期归还,乙方除应付利息之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万元违约罚金。第四条;丙方自愿为乙方从甲方处借款本息提供连带担保偿还责任。
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出借给乙方借款万元本金、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诸如诉讼费、保证金、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到此笔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五条;乙方和丙方自愿以名下全部财产担保,承担无限偿还和无限连带偿还责任。
第六条;出现第二条所违约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现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视为甲方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乙方和丙方的责任不因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法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和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3、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协议引发的诉讼由梅河口市法院(或因级别管辖由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关于通知;甲方对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注册地址、工作单位或身份证地址以电话、邮寄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和丙方日期。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和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遇有对内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释为准;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签字、盖章、即为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内容所有条款,即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保证并一致同意。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_年__月__日
担保的合同11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本保函由上述三方于__________________签署。为保证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应乙方要求,自愿为乙方服务经友好协商,三方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保函。
一、担保内容
1、本保函所担保的债权是甲方因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及不能履行上述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签订的主合同而对乙方享有的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物,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为追收逾期贷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贷款利息、贷款本金等。
3、丙方应根据本保函以保函的形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本保函约定的保证期为两年,自本保函签订之日起计算。
5、在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6、本保函自丙方盖章、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失效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本保函项下的担保延伸至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丙方的法律责任。
7、丙方具体承诺,在签署本保函之前,丙方已经充分理解并明确承认签署本保函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保函不会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行或无效,也不影响本保函的有效性及其对甲方的保证责任、、
8、因履行本保函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在诉讼期间,本保函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应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保函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保函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1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应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贷款(含展期,下同)向银行(以下称贷款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借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贷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贷款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贷款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贷款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五条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担保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第七条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甲方: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13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的合同14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详细的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依据____年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补充协议为甲方与乙方:签署《》(编号:)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丙方系与乙方:签署《》的承租人,丙方自愿参加本补充协议。
第三条;丙方在本补充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同意甲方与乙方达成的相关协议。
第四条:如出现本补充协议所担保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事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向甲方直接支付乙丙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而且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向租户代收取租金,直到所有款项还清为止。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和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15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贷款:
(1)贷款类型________;贷款用途为________。
(2)贷款金额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3)贷款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还款方式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率为每月____%,利息按_____计算(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能按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保证人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要债权、利息、违约金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息。如发生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挪用贷款的`利息按日利率计算。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银行账户、账号、存款余额等信息。
(2)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及相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4)用企业资产担保他人债务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不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减少注册资本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承包、租赁、合资、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兼并)、对外投资等原因改变经营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落实债务及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内容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用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九、贷款人根据本合同提前收回或收回贷款本息的,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必要时可要求其他金融机构扣划。
十、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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