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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委托合同

时间:2023-04-05 09:06:18 合同 我要投稿

物业委托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业委托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委托合同

物业委托合同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济宁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阳光·城市花园”的物业委托于乙方实行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

  座落位置:济宁市吴泰闸路北

  小区四至:东:科苑路;南:吴泰闸路;西:舜泰园小区;北:信达汽车交易市场

  小区占地面积:31.57万平方米

  规划总建筑面积:61.88万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位于“阳光·城市花园”小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层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箱、烟道、共用照明、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建设、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其它杂费。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报警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供暖管理;

  2、受理申告;

  3、收费代存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日期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自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办理商品房移交手续之日起。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参加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遵守公约;

  3、监督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制度;

  4、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服从乙方的物业管理;

  6、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服务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12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良好;

  2、设备运行:正常;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

  4、公共环境:安静、舒适;

  5、绿化:完整;

  6、交通秩序:有序;

  7、保安:24小时全天候值班、巡逻;

  8、急修:30分钟(半小时)到现场;

  小修:当日完成;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住宅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_____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_____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住宅改办公由乙方按建筑面积_____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物价因素报业主委员会调整;

  3、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收费标准的70%向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逾期三十日起按每天1.00元交纳滞纳金;

  5、车位管理费,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地下车库停车位_____元/月收取;

  (2)其它公共停车位费用收取另行通知。

  6、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费)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业主赋于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90日后,有对该业主停水、停电的权力,但不得停止公用梯灯、路灯用电。

  第二十三条 公共空间使用另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代缴电费、煤气费等另行规定;

  2、暖气使用费按照济宁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依据《济宁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九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

  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济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物业委托合同2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文件规定将新村住房共计套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Y 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号,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项目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办公楼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甲方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项目包括:

  1、房屋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综合办公楼房屋的房顶、地面、墙台面、吊顶、门窗、楼梯、灯具、通风道等的日常养护和维修。

  2、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器照明装置等的管理维护;

  3、中央空调机组、高压水泵房、给排水设备等的管理维护;

  4、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管理维护;

  5、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的管理维护;

  6、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7、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8、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楼内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楼层及院内垃圾的收集、清倒,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9、部分室内的卫生保洁,包括局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

  10、会议、接待、传达服务;

  11、安全保卫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包括来访人员登记通报、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防火防盗报警、突发事件处理等;

  12、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等档案资料。

  第四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元/年。甲方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上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用(元/季)。

  第五条除人工及必备的工具以外,零配件、材料等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公约的行为,乙方应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止。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年度服务计划;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无偿使用;

  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6、负责按时交纳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协调、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乙方须按甲方的标准要求,实现目标管理。

  2、甲方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及时通知乙方,需要整改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第十一条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施工。

  第十二条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服务项目变动时,由双方协商服务费的具体调整办法。

  2、甲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经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方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优先续订合同,双方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平顶山市绢纺厂家属区卫生保洁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及物业企业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座落位置:xx市体育路中兴路中段,居住人口1700户左右。

  二、委托管理服务的内容及标准:

  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2、住宅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楼道每日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共同部位玻璃每季清洁1次;及时清除小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区内公共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三、委托管理形式

  委托管理形式为全权委托,统一管理服务,独立经营。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财政拨款,转账支票,支付金额:

  五、委托管理期限

  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XX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_套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 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

  (三)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注:前款合同为合同(a)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 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 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 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XX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 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理,其余____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理。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 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 )种方式进行:

  (1) 乙方自行修理。

  (2) 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物业委托合同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区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

  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

  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

  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

  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

  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

  集、清运、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

  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时起至_

  ___年__月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

  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

  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

  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

  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

  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

  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

  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

  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

  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

  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略)

  二、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物业委托合同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花园商住小区委托给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普通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如楼盖、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重结构部位、外墙面、走廊通道、设备用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系统、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如道路、路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地面与地下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用楼顶、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如商业网点、文体娱乐场所、幼儿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九条 楼道、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包括24小时内的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

  勤,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小区治安秩序。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20xx年8月15日时起,至20xx年8

  月15日时止(如到期前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其它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则委托管理期限至选聘的物业公司正式接管之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协助乙方制订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并进行审定。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定,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严重失误,经甲方监管人员调查确,甲方视乙方所损失程度进行赔偿。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处理,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物业的绿化种植投入使用后,将由乙方全权接管小区的园林绿化护理工作。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并已办理验收手续。如存在质量问题,属保修期限内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返修、更换或改造,如委托乙方维修,需支付全部费用。

  6、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图纸、档案、住户基本资料等,于物业交接的同时移交给乙方管理。

  7、甲方监督乙方依法或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小区标志牌(包括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的标志牌)和环保设施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制作。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由甲方配置完善后移交给乙方管理。

  9、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规劝、警告、小区公示,严重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实现物业目标管理,为业主创造优美、

  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具体要做到: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定期检修、保养;

  3、公共环境:环卫设备齐全、垃圾日产日清、标准化保洁;

  4、绿化:花木养护良好、定期修剪、整齐美观、无损坏;

  5、交通秩序:道路畅通、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及时处理堵塞现象;

  6、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勤、巡逻、确保小区安全。

  7、急修: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解决;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为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元,小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65元,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元,其他物业每月每平方米0.5元(最终以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乙方按物价局审批文件进行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取额外费用(其他单位委托的代收费用除外),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如因乙方私自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所引起的业主投诉和连带责任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新入住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应从甲方告知业主的收房日期计算。

  4、对于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屋,乙方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5、小区公用设施水、电费用据实分摊,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6、每月5日至18日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缴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逾期交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用的千分之五扣罚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时,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乙方应接受业主委员会、甲方对上述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园林小品及市政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改造、更新,如已不在保修时间范围内,由乙方提出方案,征得甲方同意,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根据服务受惠范围向业主平均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高各项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管理目标,管理成绩优秀,并得到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赞扬和支持,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所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共4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花园业主公约》

  《××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花园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

物业委托合同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祁县五交化小区委托与乙方实施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

  二. 甲方负责水、暖、电主管道,锅炉设施和楼房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维修,负责房屋主体、楼顶的维修。

  三. 乙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负责小区冬季供暖、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水、电、暖费用的收缴,车辆管理、安全管理等事宜。

  四. 乙方应做到文明管理,合理收费,尽职尽责,和谐共处,各项重大时宜需经业主委员会决策通过,达到甲方与业主满意的效果。

  五.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重大事件(如集中供热、天然气的.引进等)或遇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六.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物业

  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乌鲁木齐市(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为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安全、方便、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事项如下: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乌鲁木齐建筑面积: 平方米面积, 平方米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4、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本物业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5、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

  6、车辆行驶及停泊;

  7、住宅区档案管理;

  8、政策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 年月日。

  第四条 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①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的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必须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其它用房等。

  ③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营活动中必要的帮助;甲方在楼宇工程竣工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区域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

  ①负责管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行使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③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办法》和《业主公约》的业主、物业使用人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罚款、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④甲方有义务督促房屋装饰装修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时与乙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协议约定的内容。⑤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小区遗留问题:遗留问题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⑥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⑦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①根据国务院《物权法》之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②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 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③制订公共设施大、中修的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 施实维修方案;

  ④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⑤负责测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物价 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⑥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工作;

  ⑧乙方不承担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保管等义务。

  ⑨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⑩在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接管其他开发商的业务。

  第五条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x项执行;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社会物价水平的变动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商定后,按其核定的标准实行

  4、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其中包括:房屋主体部分、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等的维修、维护以及更新改造。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季度交纳一次,每次缴纳费用时间为当月1—10日。

  6、甲方委托乙方按计量和收费标准收取业主、物业使用人水、电费用,乙方按约定时间(当月1—10日)交付水厂和供电局,如果因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时缴纳水、电费用,产生的滞纳金以及造成小区停水、停电由业主自行承担。

  7、当月小区水、电总表和业主、物业使用人分户表抄表后产生的差额由甲方审核后,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实际数额分摊;

  8、业主转让和出租物业时,必须交清转让和出租之前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9、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非机动等车辆管理费归物业公司所有;

  10、甲方不以现金或者转账等形式支付前期物业发生的费用,但必须保证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到位,包括停车场收费系统、环保设施齐全。

  11、若甲方原因造成物业管理范围内空置房面积大于等于10%以上,甲方必须按照空置房建筑面积的60%支付乙方物业管理费。

  12、房屋建筑(主体)的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维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主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主体维修基金费用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纳上述基金并配合维修。

  第六条 特约服务费:

  特约服务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线路等维修、养护产生的费用,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乙方自行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使乙方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给乙方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甲方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的赔偿责任;

  3、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催缴,逾期不缴纳的,从滞交之日起按每天%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当月用工费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超过违约金,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第八条 补充事项:

  1、修改协议,若无变化,按原合同执行 ;

  2、中水电收费系统必须采用智能充值收费 ;

  3、统一管理。

  4、小区的服务正常运行,故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过渡期的必要帮助。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瘟疫、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本合同委托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也可以解除,如若解除合同,双方友好的结清各自费用。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协商的办法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市有关主管部门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执行自甲方交钥匙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委托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建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精神,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就 广场商住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事宜协助甲方开展工作,订立本合同。

  一、 项目简介

  本项目招标名称: 总建筑面积: 总户数: 物业类型: 招标方式:

  乙方于招标文件审批、首次付款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本次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并完成在房管局相关部门的合法备案手续。

  二、 费用金额约定:

  根据市场情况,双方约定本次招标、投标咨询服务费共计 元,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开标结束时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其余 于本招标、投标工作结束,且乙方做完招标备案工作后给付乙方。

  三、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2、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物业招标需要的`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时间协助完成本次招标、投标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招标、投标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四、 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负责物业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招标备案等相关咨询事宜。协助甲方在选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过程中提供全程咨询服务;

  2、 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此项目物业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编制咨询工作;

  3、 乙方负责与 市房屋管理局物业处就本次招标、投标全过程进行沟通和审

  核,并经 市房屋管理局相关部门确认备案,达到招标、投标要求。

  4、 乙方应当对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相关情况承担保密责任。

  5、 乙方按照合同总款项提供相应的完税发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背本合同约定,不能按时支付咨询服务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保留追偿欠款的法律权力。

  2、乙方违背本合同约定,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招投标工作(完成以开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时间为准),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用;若因甲方资料缺陷或迟延提供,导致招标工作时间延误,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标备案结束后履行完毕。

  八、 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 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物业委托合同1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臵 ;建筑面积。容积率: %绿地占有率: %物业用房面积: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传达室、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 、 。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一、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与管理

  1、房屋外观整齐统一,标志明显;

  2、设备运行正常及安全;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到位,达到规定的运行及使用安全标准;

  二、清洁管理

  1、整齐干净、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8小时保洁;

  三、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按时修剪、养护和管理;

  四、安全防范

  1、交通指挥有序、车辆停放整齐;

  2、24小时定岗和巡逻;

  3、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制度、确保小区安全;

  五、档案资料

  1摆放整齐有序、管理不遗失;

  六、其他服务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第五条 物业的公共部位和专有部位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高层住宅: 元

  /月.平方米;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按年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领取钥匙前履行交纳义务。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八条:对物业服务费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第九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全额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批评、警告、制止、起诉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帐务预算及决算;

  7、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乙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的规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七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甲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按的标准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自觉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甲方应在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及其利息,利息按照 的标准计算。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将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二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五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物业委托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主体资格

  甲方有权就本次会议之事项委托乙方代其办理相关事宜。

  乙方具有国家认可经营资格和专业人员,有能力完成甲方委托其办理的会议事务、组织事宜。

  第二条会议概况

  会议名称:北京市楼市考察与展望

  会议日期:20______年8月15日—20______年8月19日

  会议地点:北京国际酒店

  会议人数:预计10人(以最后双方确认人数为准)

  第三条委托事宜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会议”议程,代理甲方办理以下相关会议事宜,并提供全程的会议服务:

  1.参会人员食宿安排;

  2.会场的确定及布置;

  3.参会人员会后的考察安排;

  4.会议其他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及预算见附件。

  第四条具体费用及结算方式

  1.此次活动的委托承办费用总金额为: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其中住宿费:_____元;场租费:_____元;伙食费:_____元;交通费:_____;其他杂费: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消费明细单据结算,多退少补。

  2.超出此次活动的保价费用外开支需经甲方同意,费用另行计算。

  3.甲方需在会前将人民币_____元订金打入乙方账户,会议中甲方须支付乙方_____元运作资金,会议结束后离开本地前结清全部款项。

  4.如双方对提供的服务标准无异议,则会议尾款在会议结束后根据实际发生额付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知悉乙方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行程时间表,提供乙方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服务标准的有关情况。

  2.甲方享有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会议和考察。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提供和安排的会议服务及其他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当在会议开始之前7日,向甲方书面通告会议及考察安排的准备情况,并就可能发生的我变动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责任的减轻和免除

  1.甲、乙方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及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1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项目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范围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xx 平方米

  建筑面积:xx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二、物业管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项目全部建筑物及所属户内外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管理,行使房屋使用区管理中心职能,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管理团队

  根据厂房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进行管理工作整体规划,做好组织结构设计,

  建立相应管理部门,并配置相关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规定、流程,职责清晰、责任到人。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行使厂房管理中心职能,并定期向甲方进行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二)保洁

  负责全部建筑物及所属户外设施的保洁服务,主要包括:

  1、楼道、大厅、管理用房、公共用房、商业用房等的清洁服务;

  2、公共卫生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的专业消毒、清洁服务;

  3、建筑物门、窗、墙面、吊顶,室内家具、设备等的清洁服务;

  4、广场、运动场地、停车泊位、道路、绿地、路灯等户外设施的清洁服务;

  5、建筑物外墙的清洁服务;

  6、其他相关清洁服务。

  (三)保安

  提供公共秩序的维护,主要包括:

  1、小区和门卫管理,包括出入管理、证件和备用钥匙的管理;

  2、值班和巡逻;

  3、公共秩序的维护;

  4、车辆、行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及停车泊位管理;

  5、安全设施的维护;

  6、甲方组织或批准的在科研楼室外场地举行的各类活动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

  7、甲方批准的科研楼室外场地临时摊位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

  8、易燃、易爆、毒、腐、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登记和保管。

  (四)绿化

  1、室外公共绿地常规养管服务,含全部植物的养护与管理。

  2、室内外鲜花摆放及养护,含重大节日、重要事件的鲜花摆放。

  (五)维护

  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及其他科研楼内及其附属物。

  2、全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年检、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照明、天线、避雷、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配电设置设备、给排水设备、换热设备及其他甲方委托的管理设备。

  3、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及其他甲方委托的管理场所。

  (六)收支管理

  甲方建立房屋使用区专用管理帐户,乙方负责该帐户的日常收支管理。乙方应设专门财务人员负责,每月向甲方报送财务帐目。主要包括:

  1、代甲方收取租户的租金、能源费等。

  2。海运街通用厂房服务项目中存在收费项目的,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费标准代收费用。

  3、经甲方批准认可的费用支出。

  (七)租赁代管

  按照甲方要求,为经过甲方确认的租户办理租赁手续,并代甲方保管租赁合同。

  (八)租用退租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租用单位或人员办理租用退租手续。

  2、退租时,进行海云街通用厂房资产使用情况检查,有损坏的按照相关约定扣减押金、或收取赔偿金。

  3、乙方要保证海云街通用厂房实际入住单位或人员与经甲方确认的单位或人员一致。发现不符应予以制止,并及时通告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安排单位或人员入住到房屋使用区内。

  (九)电子化管理

  乙方应建立符合甲方要求的财务信息、资产维护情况、租用退租情况等有关的电子化管理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十)物业档案管理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设备说明、维修养护记录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建立并及时维护更新各种设备、设施等物业管理内容的基础档案,符合大楼等级评审的要求。

  (十一)专用房屋服务

  1、乙方应为甲方在房屋使用区内的接待活动,安排接待服务人员,提供摆放、布置、引导、接待、饮料提供等相关服务。

  2、会议室召开会议(仅限于属于甲方组织的会议)时,安排会议服务人员,提供摆放、布置、设备准备、秩序维护、引导、接待、饮料提供等相关服务。

  3、甲方负责属于甲方的会议室等房间的安排使用,乙方不得随意调配使用。

  4、协助甲方制定会议室等房间的管理和租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十二)停车管理

  1、针对房屋使用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停车位的分类(汽车、自行车等)管理办法。

  2、保证车辆的秩序和车位整体环境整洁。

  (十三)临时应急

  乙方应根据房屋使用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确保临时性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四)出租区装修管理

  针对海云街厂房的特点,制定出租区域装修的统一规定,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以保持楼内(特别是与公共区域衔接的部分)装修风格的美观、整齐、统一,并将装修对公共秩序和对其他租户的干扰降到最低程度。

  (十五)单位协管

  对租赁海云街厂房的单位指定的协管员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协助其日常工作,保证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十六)其他

  1、乙方应制定《物业管理规约》等保障海云街厂房日常运营规范的制度性文件,并督促租户和其他使用厂房的单位与人员予以遵守。

  2、提供日常接待、问讯、引导等服务。

  3、提供查验接管服务,协助甲方做好海云街厂房接收工作。

  4、对出租商业用房的招租提供必要协助。

  5、对管理用房、公共服务用房的功能设置和运营提出调整建议。

  6、根据实际情况对商业用房的功能设置和运营提出调整建议。

  7、按照甲方要求对政府派驻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配合和协助。

  8、电梯、消防、电力、电表、热力设备加药、发电机用气用油等每年固定的检测费用、或正常运行和应急必须的维持费用,均包含在物业费内。甲方除支付约定的维修费用和公共能源费用外,在物业日常运行中,原则上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9、乙方要遵守国家、天津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

  10、甲方不提供开办费,乙方开展业务所需的资产由乙方自行购置。乙方应在报价方案中列明相关费用明细,如甲方全部或部分提供了相关资产,将按照乙方报价从物业费中扣除。

  11、乙方如有意承担办公楼食堂和商业用房承担等的经营,可参加甲方组织的招租工作。

  三、管理和服务标准

  物业接管三个月内,根据物业的特点及要求,制订一套针对甲方的物业管理标准,该标准经甲方修订认可后执行。

  四、取费标准及报酬支付方式

  1、物业管理费标准:

  上述费用包含乙方按照本合同(含附件)提供各类物业管理服务所需要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奖金、加班费、管理费、工服及洗涤费、设备与工具、交通费、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维修费(单项维修工程在一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保养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办公费、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变电站维护费、设备实施年检费(电力年检、电梯年检、避雷年检、消防年检、灭火器年检、灭火器充药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年检)、税金、利润、备用发电机定期检测和用油等所有费用(不含公共能源费用),以及因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发生的任何设备工具投资及折旧、人力资源成本、财务成本、技术支持、采购、差旅费等费用。但不包括下列费用(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元以上单项房屋和单件设备的大修、改造费用;

  (2)政府部门对建筑物及其业主收取的各种税费;

  (3)附属设施的'各种保险费。

  2、物业管理费采用包干形式,除双方约定的条件外,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增加和减少取费标准。但如果甲方增加乙方服务项目,应当根据情况增加管理费标准或数额。

  3、物业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如下:

  物业费按月支付,每月号之前乙方向甲方报告海云街厂房的出租情况,每月的号之前甲方根据相应的管理费标准支付乙方上月物业管理费。

  出租面积一旦达到平米以上,即按正常物业管理费支付,即使出现退租情况导致出租面积降低到平米以下,物业管理费不再减少。

  双方同意在乙方自年月日开始起算物业管理费。

  4、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用的部分,如需要乙方代为收取和交纳,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

  五、验收与接管

  1、甲方应当在乙方正式接管和进驻前,将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建筑、设备、工程档案移交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或其复制本;

  (1)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所有图纸、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文件;

  (2)与建筑工程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3)工程和设备、器材、材料物品的手册、说明书、保修单、质量证书;

  (4)功能区分布图及总平面图;

  (5)其他与建筑有关的资料。

  2、甲方对物业使用功能的变化和调整,应当及时告知乙方。设计设备、线路的更改,应当将变更图纸交乙方存档。

  3、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资料以及乙方物业管理的档案资料。如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交接过程中将全套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甲方。

  4、前述任何资料的交接都必须签署交接凭据。

  六、乙方经营条件的提供

  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经营条件:

  1、管理用房:甲方提供必要的房屋作为乙方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有权充分享受乙方应当提供的服务;

  2、作为业主,监督和检查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和管理服务质量,提出合理的意见和要求;

  3、甲方协助乙方共同制定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4、甲方应保证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并通过了国家验收标准,有关房屋建设的手续合法、齐全。如房屋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甲方应当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进行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物业的全部图纸、档案、资料、文件;

  6、甲方应安排固定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7、按期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各项应付款项;

  8、甲方出租或自行使用房屋时,要求承租方或使用方与乙方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并严格遵守管理公约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乙方管理权利的完整行使;

  9、甲方应给乙方行使管理和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包括提供管理用房;

  10、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前述标准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有权利随时对乙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一旦甲方发现乙方的管理和服务不能达前述标准,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11、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12、完成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事项。

  八、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物业管理的规范,充分行使管理的权利,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和机构给予必要的处理;

  3、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和服务;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务,保证管理和服务的质量,维护良好的物业形象;

  5、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乙方应对其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培训;

  8、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服务质量的情况下,节省能源和费用开支。

  9、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种资料,供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九、合同期限

  1、本物业管理周期为。自年月日之日起算,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每年初甲方将根据指标考核和评议情况确认一次,对年度指标考核和租户满意度≤80%,甲方可以扣除最后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者,则“委托物业管理合同”自动终止。考核合格合同自动延续。

  2、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无任何一方提出到期解除合同的书面意见,则甲乙双方继续商谈合作事宜。如一方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通知另一方到期解除合同,则本合同在到期后解除,双方应在期满前的三个月内进行交接准备工作。

  十、保险及物业损失事件的处理

  1、甲方应当自行办理或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各项资产的财产保险,保险范围和险种由甲方确定,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2、甲方应当将其办理财产保险的情况和资料提交乙方,以便乙方在发生险情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甲方的利益。

  3、乙方投保物业责任险及其他与承担物业服务工作有关的保险,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甲方备案。

  十一、运营管理档案的建立、保管、移交

  1、乙方应当建立完整的物业管理档案,全面记录有关物业的情况。档案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有关物业的原始资料,包括本合同第六条所规定的应由甲方提供的资料;

  (2)乙方物业管理的日常记录,包括维修日志、检查记录、值班记录等;

  (3)装修、改造的图纸、文件;

  (4)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其他各种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凭证、数据资料等。

  2、乙方应对房屋使用区的所有档案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公开这些档案资料或将这些档案资料并由第三方查询、复制或使用。

  3、档案中属于甲方的资料,乙方在物业管理期满后,应当将全套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但乙方根据需要可复制其中的资料保存。

  4、乙方在物业管理期满后,应将属于甲方的财物,保险单等一并移交甲方。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十三、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解除

  本合同(含附件)的任何变更和修改都应当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的变更和修改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合同。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双方就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后及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均不应因争议的发生而改变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争议被最终裁决后,除因裁决而改变合同相应条款的履行外,其他内容仍应按合同继续严格履行。

  十五、附件

  1、本合同包括如下附件:

  2、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宣,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委托合同14

  甲方:安徽省外经集团 (开发建设单位)

  乙方:安徽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德盛广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德盛广场

  物业类型:商业综合体

  座落位置:花津南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建筑面积:约26万平米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标准

  第二条 物业早期介入阶段(即从20xx年10月1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完毕业主委员会成立止)

  1、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为项目的规划设计提供合理化建议;

  2、应甲方要求,参与本物业销售合同的评审,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方便日后管理及控制投资成本的优化建议;

  3、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的角度,参与水电设备、暖通设备等共用设施设备方案的评审,分析其选料、选型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向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各类标识系统,以符合项目交付的需要;

  5、应甲方要求参与其他相关物业配套设施的评审,并提供相关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 物业施工阶段

  1、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提供工程整改意见;

  2、每月不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并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工程质量及整改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每月巡查报告;

  3、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现状,跟进各施工项目过程(如土建、机电安装、智能化系统、景观等),进一步提供相关改进建议;

  4、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向甲方及时提供楼宇材质保护建议,减少因施工对材质造成的损伤;

  5、应甲方要求,参与隐蔽工程验收、机电设备安装调试,从方便日后使用管理及降低维保成本较低出发,提供相关改良意见

  第四条 物业验收阶段

  1、组建物业管理处;

  2、招聘员工;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培训;

  3、确定物业管理和服务所达到的标准,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各类方案;

  4、协助甲方编制业主手册;

  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扫尾阶段的成品保护措施;

  6、参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组成的联合质量检查小组,对物业单体工程、综合工程及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初、复验,并监督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

  7、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第五条 物业交付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壹拾万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签订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务开办费。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物业交付后的空置房费用、第一届业主大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物业管理服务收缴率差额部分费用(按每期应收物管费总额第一年为20%,第二年为15%向乙方补齐)差额部分费用补齐时间:在乙方预收年度物管费前一个月,由乙方向甲方预收、

  第八条 甲方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问题的维护费用,并承担保修内由于设施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费用。(可向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收取)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私家财产和报关费)具体标准如下:

  1、非住宅(包括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5元(不包括政府规定的人行道门前三包的费用);

  2、小区公共能耗费按实按月按户向小区全体业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摊交纳,控制放分摊能耗由开发建筑单位承担。

  第十条 业主应于开发公司发出入住通知书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业主的原因不能按时入住或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并按规定或约定综合服务费标准第一年按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第二年全额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12个月向业主预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十二条 若开发商与业主在销售合同中未确定由谁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的,则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按本条约定收取物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或抵押物业。

  第十四条 停车场收费及经营收入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收费标准 :按物价审核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费用,如前期甲方因招商采取的一系列优惠免费行为,由甲方补贴乙方。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的所有的物业公共部分,共用设备设施(外立面的广告)统一由乙方经营。

  第十五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十六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十七条 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如下:

  1、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2、其他有偿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另行约定。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八条 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销售前制定《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并作为销售合同附件与买受人签订合约。物业销售同事,协助乙方与业主签订《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和《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应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协助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与小区交付前及时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并进行装修及配备乙方日常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办公文件柜等)。

  6、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7、公共能耗部分因目前无法估算,暂不约定,今后在补充协议上约定。

  8、小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环卫部门支付;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催缴工作,如因为产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条件等因素而导致业主不缴的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10、按照国家优秀住宅示范小区标准,制作、安装各类识别系统(内容由乙方提供); 第十九条 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托对小区交付后的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劝阻、制止损害本住宅区公共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每12个月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条 乙方应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会所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并上墙公布(另定合同)。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二十二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物业单体的共用部位(屋顶、墙体、楼道)

  2、 道路市政设施;

  3、 环境绿化设施;

  4、 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遗留问题的;

  2、 因材料质量问题未达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 共用设施设备未能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的;

  4、 保修期内进行更新和关键部件维修更新的。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

  2、 委托乙方维修,承担费用;

  3、 及时更新设施设备或相关部件,重新承担维保期。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由甲乙双方和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的三方协议。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有关物业销售方面的资料。

  第二十六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制止、举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三十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 在小区交付前三个月甲方按规定依法无偿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包括装修及必须的办公设备)、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基本办公用具及装修,产权归全体业主),并提供安保人员及管理值班人员宿舍、食堂用房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设备清单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三条 协助乙方与施工单位或安装、供应单位共同订立三方维保合同。

  第三十四条 乙方提供标识系统清单由甲方负责制作及安装;同时提供承诺的配套活动场所,并按正常使用状态配置设备。

  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六条 根据“芜湖市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物业买受人在购房时,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买受人代收代缴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由芜湖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条 维修资金的使用在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因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需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应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有权利按服务费3‰·月的标准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 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乙方已履行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的约定义务,造成业主生命及财产损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四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2中方式处理:

  1、 向芜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物业委托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__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__,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__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__年_月_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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