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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聘用合同

时间:2023-03-02 12:32:49 合同 我要投稿

解除聘用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解除聘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解除聘用合同

解除聘用合同1

  甲方:医院

  地址: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20xx]4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卫生局沪卫人(20xx)48号文《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合同制________(专业技术人员 工人)。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无期限合同。

  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xx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四、工作纪律:

  乙方违反法纪、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聘用合同的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

  5、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

  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半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一年半,待岗满两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三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第5项除外),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经济补偿:

  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xx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

  (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规定办理。在执行中,如发现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适当补充。

  九、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 乙方:

  (签名盖章)

  日期:

  日期:

  登记单位:

  (盖章)

  日期:

解除聘用合同2

  甲于20xx年7月到A学校从事教师的工作,20xx年7月10日A学校与甲签订了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即从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甲的工作岗位为学校分配的教学岗位。合同第18条约定,甲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A学校。甲未能与A学校协商一致的,甲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甲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A学校协商一致的,甲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第31条约定,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条件,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违约金数额按受聘人每月档案工资总额乘以造成损失的月数计算。

  20xx年1月12日甲向A学校提交了请调报告,主要内容为:因家庭经济状况困难,为了提高经济收入,也为了将来孩子有更好的学习环境,现请求调离。20xx年2月17日,A学校对甲的请调问题作出了书面回复,告知甲学校不同意其调动申请,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立即回学校上班,继续履行聘用合同。甲自20xx年2月A学校开学后未再到学校上班,20xx年2月20日至5月18日期间A学校找其他教师代甲授课,共向代课教师支付了代课费3475元,甲的档案工资为每月672.80元。

  20xx年3月2日,A学校以要求甲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赔偿学校的.经济损失为由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裁决;(1)甲于20xx年5月8日回学校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2)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A学校3个月的本人档案工资作为违约金,共计20xx.40元;(3)甲向A学校支付代课老师费用3475元。甲因此提起诉讼认为其已经履行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的聘用合同。

  在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甲明确表示其没有办法回A学校继续工作,但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赔偿,其提交了于20xx年7月26日向A学校递交请求调出的请调报告和20xx年8月29日写给A学校校长的信。A学校对甲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与本案无关。

解除聘用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经济补偿金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五、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之约定,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补偿金数额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聘用合同4

XXXX人民法院: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经研究,拟解除该破产企业XXXX与XX(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XX合同(或协议)》。

  事实与理由如下(写明订立合同的.事实,解除合同的理由及根据):……

  因解除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害,由你院裁定赔偿数额列入破产债权。

  当否,请指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5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我公司员工XX/长期无故旷工。根据《集团员工奖惩暂行规定》第五章第十七条第二款“员工连续旷工十天(含十天)以上的,予以辞退”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之规定,请求集团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请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____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经协商,双方同意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法或劳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自愿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按月支付每月_____元,直至支付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止公司按规定依法为乙方继续缴纳三金,其中员工本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按月支付的`_____元补偿金中代为缴纳。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止,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资、补贴或奖金等,乙方也不再履行劳动义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聘用合同7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

  性别 :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

解除聘用合同8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20__〕号聘用合同。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工作需要,经漳平市__________(指主管部门)和人事局同意,乙方调整工作。甲、乙双方就解除合同,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解除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20__〕号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互免对方赔偿(补偿)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放在乙方个人档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解除聘用合同9

  甲方(单位):XX

  乙方:XX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20xx〕号聘用合同。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工作需要,经漳平市XX(指主管部门)和人事局同意,乙方调整工作。甲、乙双方就解除合同,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XXXX年XX月XX日签订〔20xx〕号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互免对方赔偿(补偿)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放在乙方个人档案。

  甲方签名(盖章):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名: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10

  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字第号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 条第 款

  第 项的规定,我单位与于 年月日解除聘用合同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期从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解除聘用合同11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扑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解除聘用合同书。

  第一条解除聘用合同书期限

  1、解除聘用合同书的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止(其中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为试用期),解除聘用合同书期满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自然终止。

  2、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

  3、本解除聘用合同书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的,应在解除聘用合同书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任务需要及乙方岗位意向,安排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工作时间按甲方相关考勤管理规定、制度执行,甲方根据单位有关规定及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根据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元人民币每月。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可调整乙方工资。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遵守甲方规定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乙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第六条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后,解除聘用合同书双方须全面履行解除聘用合同书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解除聘用合同书,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的,原解除聘用合同书有效。

  2、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聘用合同书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自行终止,在解除聘用合同书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

  3、经聘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害公司名誉的。

  5、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达成协议的,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七条培训及外派学习

  经甲、乙双协商同意,由甲方出资外聘师资培训和派出学习的乙方,须为甲方服务1~3年,双方可就培训及外派学习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解除聘用合同书的附件。乙方提出解除劳动解除聘用合同书时,服务期限未满的,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赔偿甲方为乙方出资培训、外派学习的费用

  第八条商业秘密

  1、乙方为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时,甲乙双方终止解除聘用合同书或乙方解除解除聘用合同书前一个月内,乙方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工资标准随岗位变动而调整。

  2、掌握商业秘密的乙方离职后,同意在3个月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如果乙方未按此约定执行,甲方将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3、乙方在解除聘用合同书期内及离职3个月内,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及甲方所拥有的一切资料。如有违反,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解除聘用合同书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违反和解除和聘用合的经济补偿

  1、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与甲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应按不满解除聘用合同书的`期限,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2、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要求解除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与甲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应按不满解除聘用合同书的期限,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3、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达成协议,甲方要求解除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甲方按受聘人当月工资标准增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给乙方。

  4、乙方因用人单位救灾未按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的”

  甲方应按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书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十条:离职手续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解除聘用合同书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解除聘用合同书发生人事争议时,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3、本解除聘用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签约日期:

解除聘用合同12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聘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甲方担任_____职务,现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的原因,甲方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签订本解聘协议书,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本解聘协议书签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聘用合同13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

  性别 :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

  4、用人单位破产;

  5、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聘用合同14

X人民法院: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经研究,拟解除该破产企业与(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于X年XX月XX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事实与理由如下(写明订立合同的事实,解除合同的理由及根据):……

  因解除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害,由你院裁定赔偿数额列入破产债权。

  当否,请指示。

  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15

  一审判决认为,20xx年7月10日甲与A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甲就签订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主张未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对其上述主张不予采信。上述聘用合同的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对于合同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20xx年1月12日,甲向A学校递交了请调报告,其请求调动的理由完全系因个人原因,A学校在此后的回复中明确表示不同意甲的调动申请,在此情况下,甲应按照聘甩全同的约定继续坚持工作,工作6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要求。现甲未经A学校的批准自20xx年2月开学之后未再到岗工作,其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聘用合同的约定,其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A学校因此所支付的代课教师的费用。甲要求解除其与A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的请求,缺乏依据。综上,判决:(1)驳回甲要求解除其与A学校签订的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之诉讼请求;(2)甲与A学校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约定继续履行;(3)甲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A学校支付相当于其本人3个月档案工资的违约金20xx.40元;(4)甲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A学校支付代课教师的费用3475元。

  A学校与甲不服一审判决,均提起上诉。A学校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第(1)、(2)项;撤销第(3)、(4)项,改判甲赔偿A学校71238.65元;甲交回借用A学校的电脑。上诉理由是:甲应当按照合同第31条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甲应支付代课教师代课费到20xx年6月30日,共计5883元;甲应赔偿因其违约给A学校所造成的名誉损失费50000元,上述合计71238.65元。鉴于甲无视法律的'尊严和合同的效力,已经失去了一名区级骨干教师的资格,其借用A学校的电脑应立即交回。甲则上诉请求解除甲与A学校于20xx年7月10日签订的聘用合同。理由是:合同不是卖身契,甲有自己选择工作的权利。既然要求甲赔偿,就不能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且甲于20xx年1月12日向A学校递交书面辞呈,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现在6个月过去了,按照合同第18条约定,甲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审判决认为,20xx年7月10日甲与A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20xx年1月12日甲向A学校提交请调报告,并自20xx年2月A学校开学后未再到学校上班,其上述行为违反了聘用合同的约定。在一审法院及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甲均明确表示其没有办法回A学校继续工作,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维系的前提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故二审法院认为,甲与A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已没有履行的可能。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既违背甲的意愿,亦对A学校教学工作无益,故甲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请求应予支持。甲在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条件,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按照聘用合同第31条约定: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违约金数额按受聘人每月档案工资总额乘以造成损失的月数计算,现甲同意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赔偿,二审法院对此不持异议,故甲应自其实际违反约定之日起给付违约金。鉴于甲已支付违约金,A学校向代课教师支付的代课费不宜再由甲赔偿。A学校上诉要求甲赔偿因其违约给A学校造成的名誉损失费50000元及交回借用A学校的电脑,因其未在一审法院审理期间提出,二审法院不予处理。综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2项之规定,判决:(1)撤销原判;(2)解除甲与A学校签订的《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3)甲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A学校支付相当于其本人54个月档案工资的违约金3633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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