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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协议书

时间:2023-02-28 14:04:19 合同 我要投稿

融资协议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融资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融资协议书

融资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给客户提供典当融资服务,本着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达成以下共识:

  一、凡自愿以自有房产向甲乙双方办理抵押借款的客户(甲方办理一抵,乙方办理二抵),均可成为甲乙双方的服务对象。

  二、乙方向甲方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提供典当客户相关资料,由甲方独立调研客户贷款资质,确定评估价值和典当借款金额。在寻找客户过程中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乙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四、甲乙双方以及客户同时到行政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各自持有,房屋产权证由甲方持有。

  五、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凡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有效期壹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浙江省 市惠民路 号

融资协议书2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书于20xx年03月27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登记注册的xx东创银产权交易中心,其地址:xx南宁市金洲路12号(以下称甲方,即代理人)。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登记注册的xx鑫岳投资有限公司,其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号21时代公寓12层03号房(以下称乙方,即委托人)。

  鉴于:乙方欲从全球范围内引进资金,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甲方系全权代表,乙方授权甲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额度、投资项目及其他相关事宜,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定义

  2.1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按照6.1条款支付给甲方的佣金;

  2.2各条款所列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代理

  3.1甲方与乙方协商后,甲方作为乙方的《北海市十二间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全权代理并代表乙方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相关事宜,乙方计划在《北海市十二间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引进资金壹亿元人民币。为此,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项目引入资金的一切相关事宜。

  3.3根据协议甲方作为乙方委托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代表乙方引进投资资金。如果投资方与乙方一旦成交(以双方签订《投资协议书》为准),予以承认并生效。乙方与投资方洽谈该项目的具体事宜,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投资协议。

  第四条甲方的职责

  4.1本协议期内甲方必须努力与投资方洽谈,向投资方取得最好的投资额度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乙方及时准备引资工作。

  4.1.1应采取确定有效的办法为乙方取得投资资金并促成乙方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4.1.2尽全力为乙方的招商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包括制作投资分析报告。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

  4.2.1除乙方指定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乙方代理任何事项。

  4.2.2以乙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4.2.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乙方上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资金、服务于乙方所用,不得向任何方泄漏商业秘密。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5.1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甲方与投资方洽商有关事宜。

  5.2乙方对于项目的优惠条件有所变动,或政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5.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项目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六条佣金

  6.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引进资金总额0.5%佣金:在乙方与投资方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获得首批资金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引进资金总额0.5%的佣金,同时支付挂牌费用壹万元整。

  6.2甲、乙双方同意投资方与乙方签署投资协议条款时,乙方应根据6.1条款规定支付佣金,同时甲方必须按照第6.1条规定的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七条终止协议

  7.1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甲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按协议规定,甲方促成了投资方与乙方的投资谈判,如果乙方擅自私下与投资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甲方代理责任完成,乙方就必须按6.1条规定支付完成额度的佣金给甲方。

  第八条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九条使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做出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保证甲、乙双方在协议中的正常经济权益。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2若协商不能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10.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或诉讼的问题外,甲方与乙方都必须按协议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0.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聘请律师费用),由败诉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若需延续本协议书,须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第十二条通知

  凡有关协议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xx东创银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xx鑫岳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地:xx南宁

  经办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融资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融资企业、融资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融资事务,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融资协议: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融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

  类型: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融资期限____________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各融资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

  姓名出资额(单位:________________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________________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________________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各融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

  融资人经全体融资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融资企业的出资,并于全体融资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条融资企业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计算该年度企业利润,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融资人回收出资成本,利润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融资人依照出资比例对融资企业利润进行分配;

  (二)融资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融资企业的利润由各融资人平均分配,即各融资人各自享有的利润分配额。

  第五条融资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融资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融资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融资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融资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融资人平均分担,即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融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融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融资人追偿。各融资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融资人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委托融资人对外代表融资企业执行融资事务,其执行融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融资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融资企业承担,其他融资人不再执行融资事务。执行事务融资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融资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融资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融资企业事务的融资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融资人执行融资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融资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融资事务的融资人不按照融资协议或者全体融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融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七条融资人对融资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融资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融资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融资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融资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

  (一)改变融资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融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融资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融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融资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融资人以外的人担任融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融资人不得从事损害本融资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融资人同意外,融资人不得同本融资企业进行交易。融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融资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融资人以其在融资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融资人的出资、以融资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融资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融资人在融资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融资企业的财产。

  融资人向融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融资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融资人有优先购买权;融资人之间转让在融资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融资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融资人在融资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融资事务的融资人应当通知全体融资人,其他融资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融资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融资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融资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融资人入伙,应当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融资人与原融资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融资人对入伙前融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融资人应当向新融资人如实告知原融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在融资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融资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

  (一)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融资人难以继续参加融资的事由;

  (三)其他融资人严重违反融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融资人在不给融资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融资人。

  第十四条融资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融资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融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融资人在融资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融资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融资人。其他融资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融资人退伙。

  第十六条融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融资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融资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融资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融资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融资人在融资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融资企业的融资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融资企业应当向融资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融资人的财产份额:________________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融资人;

  (二)融资协议约定不能成为融资人的其他情形。

  融资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融资人。其他融资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融资企业应当将被继承融资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融资人退伙,其他融资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融资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融资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融资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融资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融资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融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融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融资人退伙时,融资企业财产少于融资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融资企业经营期间,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规划调整、拆迁、征地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融资企业不能继续经营的,融资企业解散。

  因上述拆迁所获得的相关经济补偿,计入当年度融资企业收入。

  第二十一条融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期限届满,融资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融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融资人决定解散;

  (四)融资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融资协议约定的融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融资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融资人担任;经全体融资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融资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融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融资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融资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融资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融资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融资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融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融资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融资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融资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融资企业注销登记。融资企业注销后,融资人对融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融资企业清算资产的分配: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企业清算时,融资人尚未收回投资成本的,各融资人按照出资份额分配融资企业清算资产。

  (二)融资企业清算时,融资人已经收回投资成本的,各融资人平均分配融资企业清算资产。

  第二十四条融资人对融资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融资企业或者其他融资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融资人执行融资事务,或者融资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融资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融资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融资企业;给融资企业或者其他融资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融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融资事务的融资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融资企业、其他融资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融资人擅自执行融资事务,给融资企业或者其他融资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融资人违反融资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融资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融资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融资企业所有;给融资企业或者其他融资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第二十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融资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融资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三十条其他

  (一)经全体融资人协商一致,融资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__份,各执一份,其余用于融资企业登记备案之用。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融资人签字后生效。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融资协议书4

  甲方:xxx

  乙方:中国俊才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就忻阜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引进呆帐款(即形象资金)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就忻阜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引进呆帐款壹拾贰亿元人民币。

  二、甲方保证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甲方按照和乙方订立的操作程序,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可分几批进行操作)。

  四、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款事宜,并按甲方要求支付差旅费和资金移动费用。

  五、成功融资后(以资金到乙方帐户为准),乙方即刻解决甲方资金贴息,即过款总额的10%,如甲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引进该笔资金,则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乙方已支付的.差旅费和乙方自身的费用)

  以上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严格按照协议条款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 乙方:中国俊才网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融资协议书5

  文件号:

  甲方:

  地址:

  乙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国际大厦1007室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私募融资财务顾问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在甲方私募融资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组织相关资源和机构为甲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范围如下:

  1、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位并进行论证。

  3、协助公司编制商业计划书、盈利预测和管理层分析。

  4、为甲方设计私募方案并编制私募融资计划书(包括融资定价、融资方式、资金用途安排等)。

  5、向潜在的投资人披露融资信息。

  6、为甲方寻找、选择、确定合格的投资者,并取得甲方的确认。

  7、协助甲方完成投资意向书的条款分析,并与投资人签订《投资意向书》。

  8、协助甲方完成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

  9、协助甲方通过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预测的复核或审计工作。

  10、协助甲方与投资者进行商业谈判,保障公司老股东的利益。

  11、协助甲方和第三方机构完成最终的《投资协议条款》分析、签署最终的投资协议,相关的资金操作安排。

  12、乙方可对甲方直接投资。

  二、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和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公司有关情况和资料,并且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私募融资过程中,甲方应密切与乙方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项目小组人员的联络和沟通。

  3、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方案和材料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该项保密义务有效期为本协议期间和协议终止后三年。甲方承担因泄密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条款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项,由乙方组织其资源和机构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及时、勤勉尽责的专业服务。

  2、乙方应及时将私募融资的进展情况通告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市场的变化及时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3、乙方成立专业项目小组负责与甲方、中介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部门机构的日常工作协调与配合。

  4、 企业员工工资制度(最新精编)(27个doc 4个ppt)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企业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泄露。该项保密义务有效期为本协议期间和协议终止后三年。乙方承担因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 如何打造高绩效团队建设(11个ppt 3个doc)费用

  (一) 财务顾问费用

  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融资服务的对价,甲方在私募融资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私募融资资金总额5%的财务顾问费用。该融资总额包括现金、技术、资产、设备及其他资源等,上述费用应按乙方的要求以股权或现金的方式支付。如果私募融资资金分期到位,甲方应在每期私募融资资金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相应比例的财务顾问费用。

  (二)特别说明

  1、上述财务顾问费用不包括甲方私募融资过程中需要聘请的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任何费用,乙方因为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报销。

  2、除非乙方特别通知,所有款项应汇到乙方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账户名称:高能天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0118014170014423

  四、特别约定

  1、因甲方私募融资造成甲方企业性质、股权结构、公司架构、融资主体等发生变化不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2、双方一致同意,除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聘用或使用乙方现有或离职员工,如甲方违反本约定,仍须依本协议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3、甲方不得单独或透过第三方跨越乙方,与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该意向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签署协议,如甲方违反本约定,仍须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全部费用。上述约定同样适用于未来两年内甲方或甲方公司其它股东、关联人或委托人与乙方介绍的投资人或该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的所有合作。

  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的过程中,甲方与其自行寻找的投资人达成合作,甲方仍须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全部费用。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义务,如果甲方延期支付费用,甲方须按照全部顾问费用的0.08%每日向乙方额外支付滞纳金。除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按本协议顾问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帮助甲方完成私募融资后终止。

  2、如对本协议有任何争议,双方同意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中的修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融资协议书6

  甲方(贷方):

  乙方(借/卖方):

  丙方(买方):

  鉴于: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订单融资专项借款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大写: ),该笔专项借款资金用于乙方在订单项下约定销售货物的原材料采购、配件采购、组装生产、货物运输等相关用途,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乙方在甲方许可的有效期限内,使用上述专项借款资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融资挪作他用,以保证乙、丙双方签署的采购协议顺利履行。

  该采购事项具体见乙、丙双方签订的《采购协议》(编号为 号)。

  为保证乙方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及时供货,同时确保甲方的借款资金安全,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开立货款回款专户,用于上述采购协议的资金结算,并作为该订单项下的唯一合法账户,未经甲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生账户变更违约由变更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条 丙方承诺从采购协议签订之日起将该协议项下所有结算资金全部划入上述货款回款专户,丙方如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货款至上述账户的,视为丙方未履约,丙方应继续承担向上述回款专户支付货款的义务;乙方承诺该账户为该协议项下货款回款专户,销售资金汇款后应用于归还甲方融资款项。乙方授权甲方可直接从该账户扣收融资款项。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完整提交订单正本及其他能够证明该订单交易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法律凭证,并在订单正本上注明“本订单项下的销售货款已办理订单融资”,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乙方应保证所提交订单的真实性并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核实,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丙方予以配合。

  第四条 甲方有权对上述货款回款专户进行监管,丙方承诺在订单项下应付账款到期后及时将资金划付到该回款专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动用该账户资金。

  第五条 未经我行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为经营主体向我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不得以公司的固定资产对外抵押、未经我行允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违反上述任一一条我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丙方撤单或未按合同条款执行、发生合同纠纷时第一时间通知我行,承诺无条件配合我行进行贷款资金用途核实、验收情况核实、货款回笼情况核实等,承诺配合丙方将货款资金汇入我行指定银行账户并及时通知我行。

  第七条 未经我行同意丙方不得随意撤单,丙方承诺因某种原因需要撤单时、发生合同纠纷、乙方供货验收合格、货款支付时第一时间通知我行。

  第八条 乙、丙两方应严格履行上述采购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协议项下每笔订单完全有效履行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账户核对。乙、丙双方如需修订、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协议须经过甲方同意,且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前归还甲方在采购协议项下的所有订单融资款项,但下述情况,即本协议项下甲方基于对乙方的各项融资而享有的债权已获得全部清偿或乙方上述监管账户内资金余额已足以全部清偿的除外。

  第九条 本协议一经签署各方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导致守约方的一切损失,违约方应予以全部赔偿。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签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融资协议书7

  甲方:夏××(身份证:)、

  黄××(身份证:)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已注册成立“湖北玉××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20xx万元,股东夏占70%,股东黄占30%,法定代表人夏×。注册地址:武汉江汉区×。

  第二条甲方成立××公司旨在购买后湖同安家园××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三层商业用房。已经与开发商谈好购买意向。

  第三条乙方投资万元现金,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到位。

  第四条甲方承诺乙方投资年回报率为20%,从支付之日起计算。回报每半年支付一次。

  第五条乙方自实际支付投资款后六个月内,愿意成为××公司股东的,按乙方实际投资额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享有股东份额,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股东合作协议,依法办理股东转让登记手续,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所有权益。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投资款。

  2、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投资金额一次性提供给甲方。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支付乙方应得回报。同时按乙方要求退回本金及支付回报(投资时间不低于6个月。超过6个月期限的仍应实际占用时间计算乙方回报)。

  4、当乙方选择入股时,甲方应及时办理有关股东入股的有关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提供投资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投资款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投资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回报(按年回报率20%计算)。

  3、甲方逾期返还投资款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湖北玉满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融资协议书8

  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协议书

  我们本着把企业做大做强的目的和与社会各界同仁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本融资协议书。

  甲方:x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自愿将其本人的合法收入人民币元整,贷给甲方使用。月利率为贷款额的百分之,期限为个月。甲方按收到现款之日起计提乙方应得利息,按个月支付利息一次,最后一个月连本及当月产生利息按照到期日一并还清。如甲乙双方还愿意合作,再重新签订一份协议书。如乙方要提前取回贷款则必须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筹备资金。出于平等,甲方也本着节省支出的原则,在资金充足时也可提前通知乙方取回其贷款,通知日之后,即使乙方没取走款甲方也不再给乙方计提该日以后的利息。

  二、借款时甲方为乙方开具收据一张,金额与协议书一致。

  三、乙方收取甲方付给的利息时要给甲方打收条(或用付款凭证)。

  四、甲方最后一次连本带利付清乙方贷款时,利息部分乙方单独打收条,本金则必须拿回甲方开具的收据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方可取回款。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六、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签字:

  乙方电话:

  年月日

融资协议书9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即委托人)与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登记注册的来________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人民北路________号(以下称甲方,即代理人)

  鉴于:乙方欲从全球范围内引进资金,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甲方系全权代表,乙方授权甲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额度、投资项目及其他相关事宜。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定义

  1、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按照第六条第一项款支付给甲方的佣金;

  2、各条款所列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代理

  1、甲方与乙方协商后,甲方作为乙方的________项目的全权代理并代表乙方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相关事宜。为此,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

  2、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项目引入资金的一切相关事宜。

  3、根据协议甲方作为乙方委托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代表乙方引进投资资金。如果投资方与乙方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乙方与投资方洽谈该项目的具体事宜,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投资协议,甲方收取佣金。

  第四条甲方的职责

  1、本协议期内甲方必须努力与投资方洽谈,向投资方取得最好的投资额度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乙方及时准备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乙方取得投资金并促成乙方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乙方的招商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

  (1)除乙方指定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乙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乙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乙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资金、服务于乙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甲方与投资方洽商有关事宜。

  2乙方对于项目的优惠条件有所变动,或政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项目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六条佣金

  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引进资金总额的______ %的.佣金。佣金以投资协议签署之日以________支付。

  2甲乙双方同意投资方与乙方签署投资协议条款时,乙方应根据1条款规定支付佣金,同时甲方必须按照第1条规定的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七条终止协议

  1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甲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按协议规定,甲方促成了投资方与乙方的投资谈判,如果乙方擅自私下与投资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甲方代理责任完成,乙方就必须按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支付完全额度的佣金给甲方。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九条使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都是根据宪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经济法等现行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做出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保证甲乙双方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须按协议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聘请律师费用,由败诉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二条通知

  凡有关协议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资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机械型号、名称等信息)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现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上述融资租赁合同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

  2、上述融资租赁合同解除后三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甲方权利及义务: 乙方权利及义务:

  丙方的.权利义务:

  3、任何一方不履行该协议,应向所有守约方支付元作为违约金;

  4、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 月日

融资协议书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1、设备名称:采、掘、运各类生产设备。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各型。数量:_________台。

  2、租赁设备的用途:生产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年租金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_____元。租金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设备原值______________元,预计折旧年限_______年,______年折旧费__________元,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______年租金,______年租金/12=______月租金。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______月支付,每月_______日前办理租金交付手续。

  3、租金交付方式:集团公司财务部通过内部银行往来,转给____________公司财务部。____________公司应固定专人按时到集团公司结算。

  第四条:设备的交付

  1、租赁开始日按乙方从设备库领用设备领单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增加固定资产建帐之日算起。

  2、甲乙双方应当在交付使用前,对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交付后在试运转期内产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联系进行退换,正常运行后生产的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正式交付后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3、甲方在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双方应对使用设备的数量进行清点填制租赁设备明细清单,双方当事人在租赁设备明细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使用

  1、乙方应按设备的用途使用。乙方不按设备的用途使用,对设备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设备。甲方解除合同后,不影响甲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2、乙方应按设备合理的.使用强度使用设备。乙方超强度使用设备或使用设备不当的,甲方有权调整增加租金,由此而给设备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设备在交付当时的原始状态使用,不得将所租单台设备解体而使用其中一部分。乙方违反该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解体设备而造成设备破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对确需改造使用的设备,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对设备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设备在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修理费和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八条:租赁期满设备的返还和处置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保证设备现状是正常使用状态下的设备整体。

  2、乙方如继续使用,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内通知甲方,双方可办理续租合同或甲乙双方协商可按设备净值办理购买手续。

  3、乙方如不续租也不购买,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把所租设备在租赁期满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给甲方。

  4、乙方不能返还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租赁期全部总额的_______%承担。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妨碍对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大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大同煤矿集团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执行,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二份,合同副本二份报董事会。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融资协议书12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____;日元帐号:_____;欧元帐号: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或C&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经理:________业务员:________

  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

融资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办理扣缴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税务行政性收费,下同)业务,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税款,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电子申报数据)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向乙方征收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以实际发生的应纳数额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授权甲方(或甲方上级机关)与开户银行(或开户银行的上级行)统一签订同意委托缴税协议。

  四、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缴税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等。甲方在办理乙方退税时,也将通过上述账户办理。乙方保证存款账户名与国税登记的纳税人名称完全一致(乙方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除外),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符合规定的缴税电子信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到达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乙方作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六、乙方保证在办理委托缴税时,上述账户应留有足够余额用于缴纳税款,并能正常结算,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当上述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账户中的余额部分缴纳税款。乙方将未缴税款部分资金存入上述账户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税款扣缴。未书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缴税信息真实、准确。若丙方因甲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账户扣款。若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而对乙方指定账户或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缴税信息但误对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数额进行了扣款,责任由丙方负责。

  九、甲方、丙方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缴税(费)款时,因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乙方已及时按应急预案采用的可行性税(费)款缴纳方式仍未按期缴纳税(费)款的,乙方应予免责。因系统网络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账务差错,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纠正。

  十、乙方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变更主管国税机关的,均应重新签订协议。

  十一、甲、乙、丙三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各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将长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协议,甲方、丙方可以书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须携单位介绍信(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协议解除手续。甲方应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协议的纳税人名单。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所涉及政策有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五、乙方如注销国税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丙方:(公章)

  征收机关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清算行行号:

  地址:

  地址:

  开户行行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资协议书14

  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开户银行:帐号:

  包买行:(以下简称“包买行”)

  地址:

  鉴于申请人申请由包买行对以其为受益人的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债权提供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为保证该业务的顺利开展,申请人与包买行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福费廷业务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中,指包买行向申请人购买有关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债权,一经付款,包买行即丧失对申请人的追索权,除非该信用证开证行因当地法院发出止付令而未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

  第二条 交易的前提条件

  经包买行审查,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包买行方可向申请人提供融资:

  1、申请人须向包买行提供书面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1);

  2、申请人已经向包买行提交有权签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和单据的授权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的签字样本;

  3、申请人已按包买行要求填妥有关凭证并根据包买行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文件材料;

  4、申请人已办妥本合同及业务合同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包买行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申请人必须向包买行提交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7、包买行将单据提交开证行后,收到信用证开证行/保兑行的承兑电或承诺付款电文;

  7、包买行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向开证行/保兑行发送款项让渡通知;

  8、未出现本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违约事件。

  第三条 交易的申请与确认

  申请人与包买行签署本合同后,每申请叙做一笔福费廷业务(下称“交易”)须提交一份申请书;在第二条规定之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包买行向申请人出具买入通知书(通知书格式见附件2。2)。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交易相互独立,每一笔交易均应该遵守本合同、相关信用证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包买行出具的买入通知书之约定。

  第四条 付款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全部落实的条件下,包买行将相当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及/或保兑行承兑/承诺付款的金额在扣除贴现利息和相关费用(有关规定见本合同第五条)后的净值贷记客户在包买行的账户。

  第五条 价格

  为确定购买相关债权及/或单据的价格,双方同意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承兑金额中扣除:

  1、融资利息:自包买行向客户提供融资付款之日起至债权到期日或开证行承兑到期日为止。融资利息=融资金额X融资利息率X融资期/360,其中:融资利率以%。表示;

  2、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扣费、电报费、快邮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3、福费廷业务手续费。

  包买行提供了单据和报文等的审核、传送等服务,申请人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手续费。

  4、风险承担费。

  包买行承担了开证行/保兑行等银行支付风险,申请人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风险承担费。

  如果由于银行扣费等原因使开证行/保兑行最终付款额少于包买行向申请人融资金额时,申请人保证在接到包买行书面证明后7个工作日内将差额及相关利息补还给买方。

  第六条 保证与承诺

  申请人保证并承诺如下:

  1、申请人依法登记注册并合法存在;

  2、申请人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之授权;

  3、申请人在每一份要求申请人签字的单据上的签字均为有权签字人真实签署;

  申请人向包买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请人在包买行处开立了结算账户;

  5、每张单据的面值代表着信用证的付款方由于申请人向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劳务而应在到期日无条件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不存在任何针对该款项的抗辩、抵消或反索偿;

  6、申请人在单据上未设立或允许保留任何抵押、质押、权益转让或其他担保,且不会采取任何可能损害或限制包买行与单据有关权利的行动;

  7、基础交易真实、合法。对于所从事的基础交易,申请人已获得所有必要的董事会或政府批准、缴付应交税款、完成其他法定的登记工作,以确保本合同及包买行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以及在中国法院本合同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8、申请人所进行的该项贸易没有抵触国家法律,并且付款必须是全额支付,无须缴付任何税项或任何扣缴的`证明;

  9、据申请人所知,不存在影响信用证项下款项支付的法律止付令或任何其他可能影响信用证项下款项支付的问题;

  10、在申请人因某种原因收到信用证项下款项时,申请人应立即支付给包买行,并且在该笔款项交付包买行之前,申请人完全为包买行的排他利益收取和持有该笔款项并等待包买行的指示;

  11、如开证行在到期日未能全额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申请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包买行从开证行取得信用证项下未付款项,这些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应包买行要求,代表包买行进行追索或起诉,或以申请人的名义追索或起诉,或根据信用证采取的其他任何为追讨信用证项下未付款项所必须的行动;

  12、如开证行因当地法院发出止付令的原因而未能履行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申请人必须向包买行返还相当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承兑金额的款项,并赔偿包买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损失(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相同利率计算的从到期日到包买行收到该款项日期间的利息)、电报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如申请人未能按要求返还该款项,包买行有权随时从申请人开立在包买行总行及任何分支机构的账户上扣除上述款项。

  第七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申请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申请人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申请人在第六条中的保证与承诺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保证与承诺;

  3、申请人在与包买行总行或任何分支机构之间的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4、申请人终止营业或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5、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在本合同签定后发生了包买行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包买行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申请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解除与违约行为有关的任何一笔交易。在交易被解除后,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包买行返还单据面值并结清所有未付利息。如延期返还,自延期之日起,包买行有权向申请人加收双方约定融资利率 %的迟付利息。如包买行未终止合同,则任何一笔交易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其他未解除的交易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终止合同;

  4、有权从申请人开立在包买行任一机构的账户中或从其他收款账户中主动扣划申请人应付的款项,包括申请人应支付给包买行的任何费用。

  如因政府命令、法律或法规的实施使包买行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成为非法或信用证的任何一方被禁止付款,包买行将被免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第八条 费用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等均由申请人支付或偿付。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包买行给予申请人任何宽限、豁免、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包买行依据本合同和法律、法规之规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包买行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所附《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申请书》、《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买入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上述申请书和通知书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申请书和通知书为准。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诉讼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的银行标准实务和国际惯例;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包买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2份,申请人与包买行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同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修改,须签定书面协议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或修改协议经申请人和包买行签章后生效。

  申请人(公章) 包买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资协议书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事由

  一、甲方为促进公司顺利上市,积极推进公司重组,特聘请乙方为其股权投资顾问,以提供涉及公司改制、重组、产业结构调整、融资、引入战略合作者等方面的总体重组及上市方案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

  二 、乙方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恪守执业道德,为甲方提供顾问及咨询服务。

  第二条 服务范围

  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顾问服务。服务范围仅限甲方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机构(仅限甲方公司,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机构)。

  第三条 服务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股权投资具体情况真实填写)

  第四条 服务方式

  一、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人到甲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工作,并就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书面报告。

  二、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提供其要求的信息、资料、研究报告及其他文件。

  三、乙方接受甲方其他委托(双方另行商议),提供专项顾问、咨询服务及书面报告。

  四、其他能够提供的服务方式 。

  第五条 工作方法和联络方法

  一、本协议生效后,建立合作双方领导/业务人员之间不定期的交流磋商制度,以协调双方的合作关系。

  二、甲乙双方应确定联络人员,建立定期的信息交流制度,一般每月应至少互通一次情况。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各项责任和义务。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尽职调查工作,提供乙方为完成本协议所述责任所必要的各种法律文件、协议、政府批文,资料和其他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3、根据重组、上市工作的需要,甲方可征询乙方意见,及时聘请券商、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甲方承担相应中介服务费用;

  4、对乙方提交的需要甲方决策的方案、文件,或者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信息披露或递交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的文件,应及时履行完成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等各项程序。由于甲方的原因使工作延迟,由甲方负责。

  5、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金桥镇物流配套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设计重组及上市总体方案。

  在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股东及债权人的意见,并根据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定可行的总体重组及上市方案,包括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以及股权重组等。

  2、依据总体重组方案,在甲方支持和配合下组织方案的实施,包括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协调有关各方,分工协作,以保证重组工作顺利进行。

  3、根据对甲方公司尽职调查得出的相关资料,提出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和与股权重组的方案。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资本市场的相应中介谈判并及时将谈判进展告知甲方,以便于双方确定或调整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与股权重组方案,以及确定公司上市前期重组的其他工作。

  5、乙方对在本项目中知悉的甲方不可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口头的和书面的)承担不可撤销的保密义务。除非本协议约定、或本协议所述重组工作之必要、或得到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八条 乙方顾问服务的完成

  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书面顾问文件以后,视为约定顾问服务工作的完成。

  第九条 免责约定

  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顾问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交各项方案、建议、报告、意见等书面顾问服务文件,在甲方同意或认可并实施以后,只要乙方在工作中不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故意,则乙方对该方案、建议、报告、意见等实施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知识产权的约定

  第十一条 信息资料的保密及所有权

  一、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接受方应承担保密责任,并保证接受方工作人员亦承担相应责任。

  二、提供方应限定其知晓有关资料及信息的范围及人员,并保证非经协议双方允许,不向该范围及人员以外的人员和第三方披露有关资料和信息(但乙方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除外)。

  三、本条所指保密责任在本协议期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后 年内继续有效;如该等资料或信息已被公开披露,则保密责任同时解除。

  五、本协议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从对方取得信息、数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的所有权归对方所有,在本次顾问服务工作完成或者本协议终止以后,如对方提出要求,应当及时归还对方。

  第十二条 顾问服务费

  一、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总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的顾问服务费。

  二、甲方应将支付乙方的顾问费,划入乙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顾问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

  1、本协议生效后的 个工作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的____________________ %,即 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 的 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的 ____________________%,即 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3、余款在本协议约定完成服务内容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十三条 协议的履行、修改、变更和解除

  一、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解除。若确需修改、变更或解除时,应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但是,若一方因不可抗力无力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二、在本协议终止和解除后:

  1、乙方有权处置及收取甲方未付的顾问服务费。

  2、双方交付各自控制或持有的、对方要求归还的属于对方的文件及资料。

  3、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两年内,甲方若采纳和实施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所提供的完整的书面方案、意见、建议的实质性内容等,须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享有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条的效力。

  第十四条、协议条款的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一、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年,到期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 附则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解决。未尽事宜协商的结果以书面记录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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