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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代理合同

时间:2023-02-28 13:32:33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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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代理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业务代理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业务代理合同

业务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乙方有关实施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自愿订立代理合同如下:

  一. 代理权限

  1. 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把 产品推销到山东银座商城,乙方认同甲方在上述商场对 产品的推销为唯一代理人。

  2. 甲方受乙方委托,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并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产品需求方进行咨询服务以及招投标、签订销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销售合同的签订,签订销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时准备齐全。

  二. 代理期限及地域范围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在所允许行政区域内为乙方推销某产品及今后乙方另行授权推销的产品。

  三.佣金和考核

  乙方根据甲方的业绩表现,支付甲方酬金,具体支付时间和标准为:

  四.甲方义务

  1.在代理权限、期限和地域范围内,甲方从事乙方相关推销业务。

  2.在进行乙方授权的代理业务活动过程中,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3.甲方应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进行酬金的发放。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传资料等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业务资料。

  3.乙方应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对甲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代理合同的变更、终止或展期

  (一)、代理合同的变更

  1.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可变更本合同有关事项。

  (二)、代理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终止。

  2. 约定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即行终止: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 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给乙方造成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

  (3) 乙方无权根据经营需求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3. 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必须结清相关一切财务费用,办理好相关文件等的交接,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三)、代理合同的展期

  1.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现以上合同终止的情况,并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将从本合同期满日起自动顺延一年。

  七.争议的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就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山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附则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为委托合同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业务代理合同2

  以下称甲方)因__事件,委托安徽__(以下称乙方)的律师进行非诉讼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非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审查或起草法律文书;

  2、代为进行律师见证。

  三、甲方须对乙方律师依本合同规定而进行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本合同规定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情况,以及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

  四、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隐瞒事实的,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委托范围、委托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在代理过程中,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因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致使甲方遭受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退还全部代理费。

  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事件代理费用 元,并支付实际支出的其他费用 元。前述费用甲方须于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处理终结之日终止。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业务代理合同3

  金甲方:

  地址:

  乙方:广东XX

  地址:____市____区市桥x层

  电话:

  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一事,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x律师担任甲方该公司法人变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在甲方的委托权限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委托事项:

  1、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非诉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____区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

  3、代理审查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书。

  4、代理出具该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见。

  三、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所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及提供有关代办事务的资料,并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

  五、乙方应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完成委托事务。根据本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大写)X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师已实际参与本合同委托事务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托。如甲方无故解除委托,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事项。

  七、乙方有权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自主开展工作,甲方应尊重并信任乙方的专业知识,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信守律师职业道德,最大限度为甲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从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为之日止。

  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涉及诉讼,乙方有义务优先接受甲方委托,不得推辞,但应另行分别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给予优惠;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市____区

业务代理合同4

  甲方(委托行):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行):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定,就合作办理“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定义

  1.1、本协议项下的“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是指,甲方根据客户申请,委托乙方为客户对外开立用于贸易进口的信用证业务,付款到期日,客户委托乙方对外付款。

  1.2、本协议项下“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限于客户在甲方申请办理的具有真实进口贸易背景的业务。

  1.3、甲方委托乙方开立国际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单据处理应遵守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则。

  第二条 责任约定

  2.1、甲方承担对客户资信、进口付汇资格及交易背景的审查,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客户及相关业务的资料,甲方保证:

  a.客户是合法公司,所申请的“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及其基础交易真实、合法,符合国家及当地外汇管理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涉及洗钱和恐怖活动资金,当事人及其所在国家/地区不是联合国或美国政府所制裁的法人或国家/地区;

  b.甲方确认,委托乙方办理国际信用证业务的客户是外汇局公布的“对外付汇进口名录”中的、且不是“由国家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中的进口企业(否则需提交外汇局签发的备案表);

  c.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d.本协议项下,如由于甲方指示不明确、付款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原因导致乙方对外违约,甲方承担由此给客户及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e.信用证开出后如进出口贸易合同发生与信用证有关的'修改,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2.2、本协议项下的“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独立于甲方与客户之间的进口结算业务,甲方与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任何经济或法律纠纷均不影响甲方依据本条应承担的责任。

  2.3、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对外开立国际信用证对外付款,承担由于未能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办理开证、对外付款而给客户及或甲方造成的损失。

  2.4、乙方代理甲方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如甲方缴纳保证金存款币别与信用证规定的结算币种不一致时,为规避汇率风险,乙方将按适当比例加收部分保证金。

  2.5、对于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事宜,甲方同意按国际惯例和乙方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币种、期限

  3.1、本协议项下,“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的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可自由兑换的外币。

  3.2、“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项下,甲方可根据客户的实际业务需要,联系乙方逐笔确定国际信用证业务期限,但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90天,如甲方确有业务需求,乙方将根据短债指标余额情况受理业务,并收取一定比例的短债指标占用费。

  第四条 费用与罚息

  4.1、乙方“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的费率由甲乙双方逐笔协商,主要费用包括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手续费、承兑费、付款费、电报费、不符点处理费、邮递费、短债指标占用费(3个月以上信用证)等,其中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手续费、付款费于乙方对外开证或修改信用证、付款后逐笔收取,承兑费、短债指标占用费在业务结清后一次性收取,不足一个月的按月收取。甲方在乙方缴纳全额保证金委托代理开证的业务,乙方可免收承兑费,其他费用在产生时即时收取。

  4.2、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收费通知书后,应在一个营业日将应缴纳费用存入乙方指定账户(账号:)。

  4.3、对外币垫款,从垫款之日起,在乙方规定的当期一年以(含一年)固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计收利息,自垫款之日起按月计收复利。

  第五条 业务基本流程

  5.1、甲方对申请办理“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的客户资信、进口付汇资格及交易背景进行审核。

  5.2、对于符合条件的客户和业务,向乙方提交加盖预留印鉴的委托业务资料:

  (1)进口合同

  (2)代理协议(如属代理进口)

  (3)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

  (4)购买外汇申请书(如需乙方购汇支付,最迟于付款日前一个营业日提交,样本见附件一)或现汇付款申请书(如现汇支付,样本见附件二)

  (5)甲方出具的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格式

  (6)甲方出具的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三)

  5.3、乙方在收到上述传真资料的两个营业日完成资料审核,并确认是否可以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如乙方同意受理业务,甲方应自收到确认之日起两个营业日将上述加盖预留印鉴的全套资料以快递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快捷方式提交给乙方。如乙方对甲方的业务指示存在疑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下一个营业日向甲方进行查询和确认,甲方应就乙方的查询及时予以明确回复,对于甲方原因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5.4、乙方同意受理业务后,如甲方存入保证金,须与乙方签署保证金质押协议(样本见附件四)

  5.5、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业务指示后,在资料齐备、办理保证金入账手续、符合乙方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于甲方指示对外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日对外发出电报,并应在下一个营业日,通过传真方式向甲方传递信用证报文、回执及相关费用明细。

  5.6、乙方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按照UCP最新版本规则进行独立审核,并将相关单据及审核结果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

  5.7、如单证相符或单证不符但甲方接受不符点,

  a.即期信用证项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赎单通知书(传真件)后两个营业日确认付款,并在付款到期日提前一个营业日将相应款项划转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以便乙方扣款对外支付;

  b.远期信用证项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赎单通知书(传真件)后两个营业日确认承兑及付款到期日,乙方据此对外发送承兑电,并将电报容传真通知甲方。甲方要在承兑到期日提前一个营业日将相应款项转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以便乙方扣款对外支付;

  c.如需乙方购汇对外付款的,甲方务必应于付款到期日前一个营业日将备付资金及购买外汇申请书递交乙方,由乙方代为购汇后对外支付。

  5.8、如单证不符甲方不接受不符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赎单通知书(传真件)后两个营业日提出拒付;如届时乙方未收到甲方任何指示,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审单结果对外拒付。

  5.9、单据到达前,如乙方收到来单行不符点的电报,将及时通知甲方联系客户确认是否接受不符点,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相应结果,一旦甲方向乙方确认接受不符点,甲方不得变更。

  5.10、如单证相符或单证不符甲方接受不符点,在甲方确认付款或承兑后,乙方将全套单据以快递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快捷方式提交给甲方;如单证不符且甲方拒付、相关单据仍由乙方代为保管,乙方发送拒付通知后,如收到来单行退单要求,乙方将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代甲方确认同意退单后,乙方进行退单处理。

  5.11、甲方应避免要求乙方在其非营业日办理“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如甲方要求的开立/修改信用证或信用证项下付款日洽逢乙方的非营业日,乙方将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对外付款。对于由此而可能产生的迟付利息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12、甲方负责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的国际收支申报及核销。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甲方须于付款到期日前一个营业日将备付款项足额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号:),以用于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乙方亦有权主动借记甲方在乙方的外币或人民币账户作为备付款对外付款。如因甲方存入的备付款项不足致使乙方对外垫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清偿上述款项。

  6.2、本协议项下,乙方作为开证行,如在对审单意见与甲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如在单据最后处理日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以乙方审核结果为准,乙方有权按照自主审单结果对外付款/承兑/拒付。

  6.3、甲、乙方应向对方提供用于办理代理开立国信用证业务的专用印鉴。印鉴式样如下:

  甲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乙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

  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合作协议

  6.4、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代理开立国信用证业务时应通过指定传真传递业务资料,

  甲方指定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传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传递资料容以传真件所载容为准,但有关正本亦应按照本协议相关规定以快递或其他约定的快捷方式提交。信用证项下业务往来函电、单据在邮递传送或其它传递过程中发生遗失、延误、错漏、毁损等的风险及乙方利用第三方服务产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管辖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基于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澳门和地区法律)。

  7.2、争议解决

  在协议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任何争议不能在一方向另一方提交书面通知后30天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协议的补充和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进行补充、修改、中止或解除。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若协议到期时仍有未完结业务,本协议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直至全部业务结束为止。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受限制;如有异议,提议方应于到期日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重新协商议定。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业务代理合同5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友好合作的原则,就乙方 在 省 市(县)范围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权等有关事宜,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条件

  1. 甲方根据市场规模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分为30万、20万、10万三个级别。乙方交保证金后,可在甲方仓库提取同等金额的各种管材、管件等产品。

  2.甲方保证企业合法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证件、产品介绍光盘。乙方保证其企业合法经营,乙方在代理区域内所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由乙方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区域内办理的准用证(或备案证),由乙方负责办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续),费用由甲方审核后承担。

  3.乙方根据自己店面情况制作门头广告,内容、样式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统一样式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资料汇编,甲方象征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费。

  二、 付款及运输方式

  乙方付款提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项后,根据乙方订货传真(或函件)明细,尽快准备货物并协助乙方联系运输车辆。一般情况下,甲方承诺款到七日内货物一定发出。如有特殊情况,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供货时间。

  一般情况下,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为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甲方承诺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一次进货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 代理责任

  (一)乙方须积极开拓本地市场,完成甲方规定的 万元(含 )的年销售任务。其中,一季度任务 万元,二季度任务 万元,三季度任务 万元,四季度任务万元。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提货额,按规定返利,具体为:

  1. 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在全国市场实行统一市场指导价,乙方必须遵守。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35%为出厂价。

  此外,为了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特实行如下返利(奖励)政策: 以每三个月为一个销售季度,每三个月累计销售额(进货额)为考核目标: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5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5%;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1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0%;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2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为销量奖励,2%为设计费补贴,3%为广告费补贴。 设计费需出具相关设计人员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广告费需出具广告发票。如乙方连续两个销售季度未能完成规定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在该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

  2. 黄铜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导价下浮40%,黄铜对内丝球阀下浮35%。

  3.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65%。

  4. 超额完成规定年度销售任务,将有资格获得新超公司额外奖励: 完成50万元以上,奖励电脑一台;

  完成150万元以上,奖励微型面包车一辆;

  完成500万元以上,奖励捷达轿车一辆;

  完成1000万元以上,奖励奥迪A6一辆。;

  5. 在原材料上涨幅度较大,甲方难以维持原价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如有调整,甲方将提前15天通知乙方。

  6.以上返利和奖励政策仅适用于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PP-R管材及管件、黄铜卡套式管件及黄铜球阀不计入年销售任务及返利范围。

  (二)为了保护各代理商的利益,一般情况下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特殊情况下,则由甲方进行协调可跨区销售。一般情况下,跨区销售方应该支付合同金额的3%给乙方,但销售业绩计入跨区销售方。乙方辖区内如有来电、来函联系业务者,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

  (三)乙方有权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设立家二级经销商,但乙方给二级经销商的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出厂价(仅针对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乙方须把二级经销商的地址等有关情况报甲方备案。

  (四)乙方每月30日须以书面形式传真甲方,汇报当月销售、次月计划、市场推广方案以及对公司的意见、建议等情况,甲方将根据全国市场综合信息组织生产,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评和表彰。

  四、 质量保证

  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在销售或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并做检验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 承 诺

  乙方购进的产品滞销时,在产品完好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可以换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同类的其它任何产品,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一切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其代理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有意继续代理,甲方将优先考虑。

  八、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 补充条款: 。

  十、 合同附件

  1、 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双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产品的相关手续

  签约地点:

  时 间:

  甲 方: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邮 编:

  邮 编:

  开户银行: 中行清徐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业务代理合同6

  甲方:深圳市____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自然人)一、甲方责任义务:1.甲方同意乙方以深圳市纪友隆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甲方在货物上船后与乙方再次確認提单资料,出正本提单后交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寄给收货人;(适用于走海运货物),如果乙方有特殊說明的除外.

  5.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6.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7.如果由于甲方的问题导致货物不能准时出口到港(目的地)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船公司的问题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除外)。二、乙方责任义务:1.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如乙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乙方应通知甲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甲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甲方确认

  6.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千分之三(RMB),但每票不低于(RMB)贰佰元整,不高于(RMB)壹仟元整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法律责任:1.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2.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以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3.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四、争议解决方式: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五.其它事项: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协议到期停止执行.但在双方帐务、事务未清之前,协议条款继续生效,如帐务、事务结付完毕此协议条款自行作废,如继续执行,协议重签才有效。

  2.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补充或修改的內容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深圳市纪友隆进出口有限公司(签字)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业务代理合同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省xxx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代理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乙双方职责及费用划分;

  (1)甲方负责联系外商,落实定单,备货,商检,向乙方提供商检预

  (2)甲方承担代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储运,订舱,报关,商检,手续费,银行费用等)。

  (3)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办理订船(舱),报关,托运,结汇手续。

  二,代理费:

  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费按实到美元1美元收取0.1元人民币代理费。

  三,收汇风险:

  (1)本业务系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故因外商资信,货物品质或货期不符外商要求等原因而引起外商拒付或索赔以及提货后不付款,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2)外商不履行外销合同的义务,甲方应委托乙方对外商提起索赔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应积极配合。

  四,货款支付:乙方收到国外客户货款后,凭甲方出具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在三天内结清。乙方收到国外客户预付货款后可支付工厂70﹪预付款。

  五,退税风险:

  (1)如由甲方指定货运公司出运货物,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应及时退回,如不能及时退回而造成退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税务局在退税调查过程中发现甲方税务问题导致乙方不能退税,该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无信息或不及时开具等原因造成不能退税的,该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及时补救)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出口的'商品与国家有关管理限制和海关审价冲突等原因,造成不能出口,该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对委托乙方或用乙方合同纸等与客商签署的销售合同内的条款内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签定后,如出现的收购合同,则仅供商检之用。发生争议一本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若发生争议,根据外经贸部一九九一年第1号令《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协调,仲裁。

  十,其他条款协定: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业务代理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XX

  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客户服务部

  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地址:

  XX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签署本代理合作协议,成为合作伙伴,共同努力促进中国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

  一.授权

  甲方授予乙方“nps网上支付系统级代理商”资格,授权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述范围内,区域内全权推广甲方之nps网上支付系统业务。

  二.代理范围及许可

  1.为入驻商户办理必要的入驻手续(包含前置审核、材料提交、费用交纳等一系列手续);

  2.为入驻商户办理业务变更、终止、续费等相关手续;

  3.为入驻商户开展业务培训;

  4.为入驻商户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nps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2.甲方向乙方的销售人员、技术人员提供有关nps业务范围内必要的技术支持、操作流程、技术知识等的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甲方受理乙方提交的业务申请,为入驻商户开通支付接口和分配商户号,并为乙方所发展的入驻商户和二级代理商提供相应的服务。

  4.甲方在其网站上设立代理商业务专区,提供自动查询功能,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使乙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帐款信息和应收交易提成的费用。

  5.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nps网上支付系统相关价格体系。

  6.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名称出现在甲方关于支付网关代理业务之外的媒体广告中。

  7.保持服务质量,并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使乙方更方便地开展代理业务。

  8.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9.甲方拥有监督乙方服务质量的权力,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损害甲方、甲方代理和客户的利益、声誉。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在nps支付系统级代理,负责在区域内为甲方的“nps网上支付系统”开拓市场及发展客户,积极宣传推广nps网上支付系统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在代理业务过程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业务。乙方拥有监督甲方服务质量的权力,甲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损害乙方、乙方代理和客户的利益、声誉。

  2.乙方在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积极接受甲方培训,主动与甲方进行业务上的`沟通和联系,密切配合甲方的相关市场活动开展、相应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公布的管理规定为入驻商户和二级代理商办理手续,并在入驻商户的支付接口开通后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等工作。

  4.乙方在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以一家商户的名义为多家商户提供支付接口的连接,且不得利用代理业务之便,使用某一商户编号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在线支付服务。

  6.乙方_____对所发展的二级代理商、入驻商户进行管理。

  7.乙方在代理业务过程中,对其所发展的二级代理商、入驻商户,应作出要求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8.在乙方代理期内,凡乙方所发展入驻商户的续费和二级代理商的预付款工作,均由乙方进行办理。如由于乙方原因在规定的续费期间内未能及时为入驻商户续费,则甲方可应商户需要直接为其办理续费手续。

  10.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nps网上支付系统相应地区一级代理商”字样和标识,未经正式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和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

  11.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乙方可参加甲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12.本协议截止后,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获得甲方在本协议规定代理区域内的新的代理协议。

  五.结算方式

  1.双方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对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预付款作为甲方为乙方或乙方客户、乙方代理提供申请、开通nps网上支付系统业务使用,甲方不可移作它用;如乙方逾期未能支付足额预付款,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本协议;在代理关系中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余存的预付款和全额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3.甲方在其网站的代理专区为乙方设立预付款余额查询功能,以方便乙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4.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如数退还乙方预付款帐户中的余额。

  5.乙方应得的交易佣金提成达到或超过1000元时,乙方通过email和电话的方式向甲方提出结汇申请,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结汇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的交易佣金以约定的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之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2.如乙方在代理活动中严重违反本协议及附件相关条款的规定,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代理权。

  3.如甲方擅自在本协议规定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发展其他代理或者客户,甲方当对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情况严重者将取消区域代理资格。

  4.如乙方在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达到考核标准,甲方有权同时在其相应地区发展其他一级代理,最终选择一家作为相应地区总代理。

  七.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内容,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按_____规定。

  八.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在合作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后,可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九.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协议之相关争议提交具有管辖权的_____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进行_____或审理。

  十.预付款和保证金

  乙方成为甲方一级代理商,加盟费是元人民币,保证金是元人民币,预付款是元人民币,并将加盟费、预付款和保证金合计:元人民币汇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预付款在之后发生的业务中逐笔扣除;乙方保证在预付款低于元时,再次支付预付款元以保证业务能够顺利进行。

  十一.其它

  1.本协议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除填写必须的签署本协议的主体、签约人和已有空格外,未经双方签章确认,任何更改、增添、删除均为无效。

  2.本协议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一方在收到变更通知前按原方式或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的加盟年费、保证金金额、预付款金额、代理商绩效考核标准均不变;

  4.本协议共存在一份《代理商管理规范及业务规范》附件,附件是本协议必不可少的支持文件,因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业务代理合同9

  供应商:_____________(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提供的水处理设备之销售业务按下列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乙方同意为甲方代理销售业务,特约如下:

  1.代理原则

  双方本着眞诚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参与本代理区域一切水处理市场竞争,创造业绩,共同发展.

  2.代理商应具备的条件

  a.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及充足的经济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c.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接受甲方的协调管理;

  d.签约时,需提供企业或事业法人有效证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出示).

  3.各方责任

  甲方责任:

  a.提供全国性统一广告(网页、报纸、参展等),标志及广告创意;

  b.保证产质量量及服务信誉,提供与产品有关的一切必要证件,证书及资料;

  c.编制和通报年度销售政策、产品目录和价格、结算方式、供货方式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新措施、新规定、新办法;

  d.提供拓展业务所需数据,负责培训乙方专业人员,直至能使乙方独立拓展业务,独立营销产品为止(卽达到独立进行商谈报价、签约结算、进货调试、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的<水处理工程业务>为止);

  e.在代理初期(特指: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参与,幷由甲方直接与客户签约的1--2项销售业务操作时期,下同),按签约总额的15%进行分成(收入,支出及责任和风险)及兑付原则(根据客户工程款实际付款进度,实行分阶段比例结付-指:按工程合同客户的工程款进多少结多少;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结;不进不结)与乙方进行内部结算;待乙方转入独立运作后(以乙方具备独立运作<水处理工程业务>能力为准),一律按全国统一的一级代理商供应价直接与乙方进行<付款提货方式>的法人间货款结算(注:此阶段,与客户的设备及工程款结算均由乙方与客户独立进行).但,无论是那一种情,甲方须承担由供应价决定的设备及工程款额所对应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f.保证维护代理商的信誉和合法权益,全力支持代理商的一切合法代理活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作出与乙方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国内外商家签约及实施合作之行为.

  乙方责任:

  a.积极拓展本区域销售业务,大力发展区域下级代理商,创造良好的年度销售业绩;

  b.在代理初期,须及时提供本区域客户的确定意向及水处理方案设计所需基础数据(如,原水水质、处理流量、处理水水质、资金准备、立项批准等),幷协助甲方及时作好介入前的准备工作;一旦甲方介入后,须及时作好:签约商谈组织及签约后合同实施等一切协调工作,直到甲方按时完成签约,进口货物及运输,设备安装,交验合格,结淸全部工程余款为止,幷按<签约后一周内首付工程金额的50%(设备款100%);待进口设备装船后支付中途金工程总额的40%;待交验合格后30天内一次结淸工程余款10%>的结算原则协助甲方与客户及时办理结算.同时,视客户工程款付款进度据签约总额的`15%进行分成(收入,支出及责任和风险)及兑付原则(根据客户工程款实际付款进度,实行分阶段比例结付--特指:按工程合同客户的工程款进多少结多少;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结;不进不结)与甲方进行内部结算,而且须承担从甲方分成而得的设备及工程款所对应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c.待独立运作后,须独立进行商谈报价,签约结算,进货调试,安装施工,售后服务,幷按<签约后一周内首付工程金额的50%(设备款100%);待进口设备装船后支付中途金工程总额的40%;待交验合格后30天内一次结淸工程余款10%>的结算原则,直接与客户办理结算.(注:乙方在与客户完成工程合同幷得到客户付款后按一级代理商供应价与甲方进行<付款提货方式>的法人间设备及工程款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絶供应和工程服务) 同时,须承担超供应价以上的设备及工程款所对应的一切经济

  责任和法律责任.

  d.保证甲方所供设备的产质量量及服务信誉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幷向客户如实提供与产品业务有关的一切必要证件,证书及资料.

  e.正确运用甲方的年度销售政策,产品目录和价格,结算方式,供货方式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新措施,新规定,新办法,幷服从甲方为理顺全国统一市场,协调代理商利益所作出的必要举措;

  f.保证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信誉和合法权益,全力协助甲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同意,得作出与甲方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国内外商家签约及实施合作之行为.

  4.代理内容及其它

  4-1代理内容

  a.代理甲方就甲方提供的水处理设备全力招揽本区域客户及工程;

  b.在代理初期,代理甲方及时收集和提供有效,全面,准确的水处理需求信息(客户基本状,水处理基础数据,报价后的客户说服工作等);协助甲方架好与客户间的顺畅通道,做好成功签约的一切准备工作;协助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即进口货物运输及保管;现场勘察与施工申请;客户的配套工程进度督办;设备安装及土木工程施工;设备调试与交付;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全部销售业务过程);

  c.在独立运作期,代理甲方独立拓展本区域销业务,大力发展下级代理商,创造良好的年度销业绩;

  4-2代理区域,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区域范围是:中国XX市及经双方协商可以代理的一切地区;

  代理方式(无论是初期,还是独立运作期):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代理期限:2年,自签约之日起计算.届满经双方协商可延续或终止处理.

  5.水处理设备类别及代理产品范围

  a.污,废水达标排放处理设备系列;

  b.污,废水再生利用处理设备系列;

  c.飮用水集中净化,分质供水处理设备系列;

  d.高浓度废水免排放处理设备系列;

  e.纯水,超纯水及软化水生产设备系列;

  f.水产养殖循环水水处理设备系列;

  g.高压冲刷设备系列;

  h.零部件全自动洗刷设备系列;

  i.与上述水处理设备有关的一切零部件,药品;

  j.与上述水处理设备有关的技术咨询,操作调试,施工安装及后服务等服务产品.

  6.违约责任

  6-1.如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违约,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若协商不果时除违约方如数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守约方每日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6-2.若守约方的索赔不能正常进行且违约方拒絶赔偿损失及提供违约金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外,可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对法院的判决双方应无条件执行.

  7.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或其它不可预见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时,违约方可免于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违约方必须在事发15日内向守约方出俱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同时违约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可行的手段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幷及时通报给守约方.

  8.其它

  8-1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准,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8-2本合同签约之前,各方在业务区域内业已接触和进行的业务件均由各方自行掌握和处理,也可以经协商合作处理;

  8-3附合同双方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有效证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8-4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由双方受权代表在_____省_____市正式签约.

  附件

  1.甲、乙双方<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2.甲、乙双方受权代表身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各2份;

  3.其它双方认为必要的有效证件.

  甲方:(盖印)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监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印)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监证人:(签字)____________

业务代理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和发展营销网络,方便客户使用通信产品,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办理业务,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经营通讯业务代办的基本条件,同意乙方代办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讯业务。为了保证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特此明确双方责权利及有关事项:

  一、通讯业务代办定义及经营范围

  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特指:

  1。号码充值;

  2。售号码卡;

  3。由于市场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规定范围外的业务时,必须征得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讯业务的范围为:市县(市、区)。

  二、代办资格及方式

  1、A级代理资格:企业性质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件;必须有全国通存通兑的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1万元;必须具有全国或地区性营销网络;至少有10名以上员工。A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方式开通代理资格。

  2、B级代理资格:有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通讯业务;必须有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20x元;至少2名以上员工。B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开通代理资格。

  3、C级代理资格: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必须有身份证或居住证;有预付结算期内的代理资金的能力。C级代理方式:以手机和密码开通代理资格。

  三、通讯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1、酬金标准:号码卡10元/个,空中充值为充值额的1.0%。

  2、酬金结算周期:按月度结算或者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标准,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代理行为进行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保证服务质量的各项整改意见(包括撤换具体人员的建议),对于拒不整改或虽经整改但不能长期有效保证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务性工作所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收益);

  3、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人员培训,IT和信息支撑及其他实施条件支撑;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双方有关代理通讯业务内容和范围的约定,不超越代理权限。除另有约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通讯业务。

  2、遵守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项保证服务质量的整改意见整改,在长期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时,配合甲方终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讯业务。

  3、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张其他代理通讯业务的经济收益。

  5、确保办理的相关业务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甲方仍未纠正,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乙方仍未纠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有理由投诉,甲方将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处置,如投诉到省、市级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2次或投诉到中央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1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其他有理由投诉,属于个别人员原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撤换。

  七、合同的有效期与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未书面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1年,续展次数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代收各类资金、代售的各类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还甲方,甲方应在接收完毕后3个工作日结清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署后,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业务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布报纸广告,具体投放计划如下:投放时间媒体版位规格颜色刊例价折扣实付

  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

  付款日期:______________

  交稿日期: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支票/汇款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备注:

  1、乙方必须确保广告在双方及媒体最后确认的版面、规格、日期中刊出。

  2、甲方按乙方要求如期交付广告稿件,否则乙方不保证刊期。

  3、甲方违约撤版,由甲方承担相关媒体的排版罚款。

  4、甲方送交的广告稿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如因媒体原因调整广告刊出的版位,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代理合同12

  甲方(委托行):___

  乙方(代理行):___

  经甲、乙双方商定,就合作办理“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达成如下协议:___

  第一条业务定义

  1.1本协议项下的“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是指,甲方根据客户申请,委托乙方为客户对外开立用于贸易进口的信用证业务,付款到期日,客户委托乙方对外付款。

  1.2本协议项下“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限于客户在甲方申请办理的具有真实进口贸易背景的业务。

  1.3 甲方委托乙方开立国际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单据处理应遵守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则。

  第二条责任约定

  2.1甲方承担对客户资信、进口付汇资格及交易背景的审查,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客户及相关业务的资料,甲方保证:___

  a.客户是合法公司,所申请的“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及其基础交易真实、合法,符合国家及当地外汇管理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涉及洗钱和恐怖活动资金,当事人及其所在国家/地区不是联合国或美国政府所制裁的法人或国家/地区;

  b.甲方确认,委托乙方办理国际信用证业务的客户是外汇局公布的“对外付汇进口名单名录”中的、且不是“由国家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中的进口企业(否则需提交外汇局签发的备案表);

  c.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d.本协议项下,如由于甲方指示不明确、付款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原因导致乙方对外违约,甲方承担由此给客户及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e.信用证开出后如进出口贸易合同发生与信用证有关的修改,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2.2 本协议项下的“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独立于甲方与客户之间的进口结算业务,甲方与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任何经济或法律纠纷均不影响甲方依据本条应承担的`责任。

  2.3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对外开立国际信用证对外付款,承担由于未能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办理开证、对外付款而给客户及或甲方造成的损失。

  2.4 乙方代理甲方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如甲方缴纳保证金存款币别与信用证规定的结算币种不一致时,为规避汇率风险,乙方将按适当比例加收部分保证金。

  2.5 对于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事宜,甲方同意按国际惯例和乙方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币种、期限

  3.1 本协议项下,“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的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可自由兑换的外币。

  3.2 “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项下,甲方可根据客户的实际业务需要,联系乙方逐笔确定国际信用证业务期限,但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90天,如甲方确有业务需求,乙方将根据短债指标余额情况受理业务,并收取一定比例的短债指标占用费。

  第四条费用与罚息

  4.1乙方“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的费率由甲乙双方逐笔协商,主要费用包括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手续费、承兑费、付款费、电报费、不符点处理费、邮递费、短债指标占用费(3个月以上信用证)等,其中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手续费、付款费于乙方对外开证或修改信用证、付款后逐笔收取,承兑费、短债指标占用费在业务结清后一次性收取,不足一个月的按月收取。甲方在乙方缴纳全额保证金委托代理开证的业务,乙方可免收承兑费,其他费用在产生时即时收取。

  4.2 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收费通知书后,应在一个营业日内将应缴纳费用存入乙方指定账户(账号:___)。

  4.3 对外币垫款,从垫款之日起,在乙方规定的当期一年以内(含一年)固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计收利息,自垫款之日起按月计收复利。

  第五条业务基本流程

  5.1甲方对申请办理“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的客户资信、进口付汇资格及交易背景进行审核。

  5.2 对于符合条件的客户和业务,向乙方提交加盖预留印鉴的委托业务资料:___

  (1)进口合同

  (2)代理协议(如属代理进口)

  (3)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

  (4)购买外汇申请书(如需乙方购汇支付,最迟于付款日前一个营业日提交,样本见附件一)或现汇付款申请书(如现汇支付,样本见附件二)

  (5)甲方出具的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格式

  (6)甲方出具的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三)

  5.3 乙方在收到上述传真资料的两个营业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并确认是否可以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如乙方同意受理业务,甲方应自收到确认之日起两个营业日内将上述加盖预留印鉴的全套资料以

  快递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快捷方式提交给乙方。如乙方对甲方的业务指示存在疑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下一个营业日内向甲方进行查询和确认,甲方应就乙方的查询及时予以明确回复,对于甲方原因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5.4 乙方同意受理业务后,如甲方存入保证金,须与乙方签署保证金质押协议(样本见附件四)

  5.5 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业务指示后,在资料齐备、办理保证金入账手续、符合乙方内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于甲方指示对外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日对外发出电报,并应在下一个营业日内,通过传真方式向甲方传递信用证报文、回执及相关费用明细。

  5.6 乙方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按照UCP最新版本规则进行独立审核,并将相关单据及审核结果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

  5.7 如单证相符或单证不符但甲方接受不符点,

  a.即期信用证项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赎单通知书(传真件)后两个营业日内确认付款,并在付款到期日提前一个营业日将相应款项划转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以便乙方扣款对外支付;

  b.远期信用证项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赎单通知书(传真件)后两个营业日内确认承兑及付款到期日,乙方据此对外发送承兑电,并将电报内容传真通知甲方。甲方要在承兑到期日提前一个营业日将相应款项转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以便乙方扣款对外支付;

  c.如需乙方购汇对外付款的,甲方务必应于付款到期日前一个营业日将备付资金及购买外汇申请书递交乙方,由乙方代为购汇后对外支付。

  5.8如单证不符甲方不接受不符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赎单通知书(传真件)后两个营业日内提出拒付;如届时乙方未收到甲方任何指示,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审单结果对外拒付。

  5.9 单据到达前,如乙方收到来单行不符点的电报,将及时通知甲方联系客户确认是否接受不符点,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相应结果,一旦甲方向乙方确认接受不符点,甲方不得变更。

  5.10 如单证相符或单证不符甲方接受不符点,在甲方确认付款

  或承兑后,乙方将全套单据以快递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快捷方式提交给甲方;

  如单证不符且甲方拒付、相关单据仍由乙方代为保管,乙方发送拒付通知后,如收到来单行退单要求,乙方将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代甲方确认同意退单后,乙方进行退单处理。

  5.11甲方应避免要求乙方在其非营业日办理“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如甲方要求的开立/修改信用证或信用证项下付款日洽逢乙方的非营业日,乙方将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对外付款。对于由此而可能产生的迟付利息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12 甲方负责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的国际收支申报及核销。

  第六条其他约定

  6.1甲方须于付款到期日前一个营业日内将备付款项足额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号:___),以用于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乙方亦有权主动借记甲方在乙方的外币或人民币账户作为备付款对外付款。如因甲方存入的备付款项不足致使乙方对外垫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清偿上述款项。

  6.2 本协议项下,乙方作为开证行,如在对审单意见与甲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如在单据最后处理日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以乙方审核结果为准,乙方有权按照自主审单结果对外付款/承兑/拒付。

  6.3甲、乙方应向对方提供用于办理代理开立国内信用证业务的专用印鉴。印鉴式样如下:___

  甲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___乙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___

  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合作协议

  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合作协议

  6.4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代理开立国内信用证业务时应通过指定传真号码传递业务资料,

  甲方指定传真号码:___

  乙方指定传真号码:___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传递资料内容以传真件所载内容为准,但有关正本亦应按照本协议相关规定以快递或其他约定的快捷方式提交。信用证项下业务往来函电、单据在邮递传送或其它传递过程中发生遗失、延误、错漏、毁损等的风险及乙方利用第三方服务产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 管辖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基于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

  7.2 争议解决

  在协议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任何争议不能在一方向另一方提交书面通知后30天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协议的补充和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进行补充、修改、中止或解除。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若协议到期时仍有未完结业务,本协议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直至全部业务结束为止。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受限制;如有异议,提议方应于到期日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重新协商议定。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签署。

  甲方(公章):___乙方(公章):___

  有权签字人:___有权签字人:___

  日期:___日期:___

业务代理合同13

  甲方(委托方):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

  电话:XX 传 真:XX

  乙方(受托方):XX地产代理/机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X

  电话:XX传 真:XX

  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代理物业

  〃 XX项目

  二、 代理期限

  20xx 年 X_月 X 日起至20xx年_X_月 X_日止。

  三、代理范围

  由甲方确认的该物业所有可售单位,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推售单位为准。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对该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2) 已取得该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 负责该物业的销控工作。

  4) 负责该物业的策划和推广工作。

  5) 负责与购楼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6) 甲方已审批及预留房源的关系户客户归属权归甲方所有。

  7) 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8) 甲方同意于该物业销售支付买家信用卡或借记卡付定金或首期楼款银行所收取之手续费;如果购楼客户以外币形式支付定金或首期楼款,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客户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担。

  9) 甲方须按时支付应付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30天不付,除需支付所欠款项外,还需按所欠总款项之万分之二/日支付滞纳金。

  10) 甲方承诺:销售各方必须享有同等的销售价格、折扣及其它一切销售条件。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乙方地铺、网络资源及客户资料,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推介及销售该物业。

  2) 乙方应积极配合该物业的市场推广节奏,在精选地铺醒目位臵摆放该物业的宣传资料。

  3) 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4) 代理期内,甲方可免费利用乙方内部之网页进行合理广告宣传。

  5) 代理期内,乙方须派相关销售人员对接甲方人员一起处理有关销售事宜;

  6) 乙方须服从甲方对该物业的销控工作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追偿。

  7)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地宣传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欺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追偿。

  8) 在认购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乙方之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

  六、乙方代理销售程序及客户确认

  1) 乙方转介人员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外场销售工作及栏截客户。如查实乙方在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内栏截客户,罚当事方公司佣金10000元/次。如乙方因客户归属争议对现场售楼秩序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蓄意滋事,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并立即取消乙方转介代理权,并对已产生的整体代理费用扣除10%的`佣金,并有权追述法律责任。

  2) 乙方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举牌、外场销售工作及拦截客户,在此转介期间如产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 项目现场属联合代理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的客户由代理公司项目现场销售员接待,联合代理以外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客户由发展商销售员接待。乙方转介之客户,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4) 乙方转介客户成交后,由甲方出据盖章的《外围代理转介确认单》进行确认。

  5) 定金:认购客户所缴付的定金均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向认购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楼款由认购客户直接交付/存入甲方指定/收款处/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6) 客户交纳定金后挞定的,甲方没收其定金。没收足定人民币万元(含)的,乙方按每套人民币壹万元收取;没收临定人民币万元以下的,乙方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及现金奖励;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7) 乙方需督促乙方转介成交之客户交缴购楼款和办理按揭手续。

  8)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公布的统一口径接待客户及对外沟通,严禁承诺有额外折扣等销售口径,如有乱承诺行为导致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

  9) 如客户成交后更名为非直系亲属,则转介作废。

  10) 转介客户不享受甲方老带新优惠和佳族会等优惠政策。

  七、代理费

  1) 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服务费:代理佣金按成交签约额的 %/套计算,佣金按税前计,在客户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统一结算。内场销售的代理服务费仍按与项目联合销售代理合作协议中的 %约定结算。

  2) 在客户认购后交付首期款,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乙方就相应单位之全部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甲方按上述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 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于代理期结束后进行结算,以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完整的购房资料为结算依据;乙方办理结算请款时,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法规定,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按合同金额处乙方万分之三的罚金。

  八、 终止合约

  1) 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甲方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乙方。

  2) 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未达到甲方销售要求或目标,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

  3) 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本合同的义务时,乙方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终止时,甲方仍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于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间已完成销售之单位的销售代理费用,且支付期限不得迟于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三十个工作日。

  5)本合同服务期限到期后即告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甲

  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十一、《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

  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

  一、目的

  为了规范营销案场管理,完善外围销售转介流程,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特制定《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以下简称“外围转介”。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公司,主要针对营销案场外围销售转介全过程。

  三、适用对象

  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为佳兆业集团外围转介现场操作指引的制定、公布及监督部门,各下属地产公司客户及营销部是外围转介实施的统筹部门。请各下属地产公司客户及营销部在外围销售转介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四、外围转介定义

  与公司签订外围销售代理合同的代理公司或机构,经外围转介预约后佩带工牌的员工,以下简称“转介销售员”,转介销售员与客户一起到访的。

  五、外围转介流程

  1、到达销售现场前至少提前30分钟以传真预约单的形式进行外围转介预约;

  2、转介销售员与客户一起到访;

  3、到访后第一时间由转介销售员说明任职公司与姓名,凭签字确认的《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填写外围转介登记表;

  4、由项目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

  5、客户交由现场销售员开始案场接待;

  6、现场销售负责人保存《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

  六、外围转介认定标准及奖金报批条件

  1、到达销售现场前至少提前30分钟,转介销售员需以传真形式将《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传真至销售现场,与客户一起到访后,客户对《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签字确认,凭《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方可进行外围转介登记。

  2、外围转介登记表经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3、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业务代理合同14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业务代理合同1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x年12月5日至x年12月19日期间代理发布:中国x品牌广告。

  二、广告播出媒介:x电视台卫星频道a1段

  三、单位广告规格:75秒

  四、广告采用bat样稿(样带),乙方改动广告样稿(样带)需和甲方商议。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播出。

  六、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x元,优惠x%,净价x元,播出次数x次,总计人民币(大写):x,(小写)x元。

  八、甲方应在x年12月2日前开始将广告播出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付全款。

  九、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期交付广告款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提供合同款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乙方并停播甲方广告。2.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和时段播出,除退还甲方支付的广告款271440元外,另按合同金额的50%向甲方予以赔偿。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甲方支付广告款后,如遇x电视台节目调整漏播或迟播,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选择补播或退款;若甲方选择补播,则按x电视台相关规定予以补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播出时间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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