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范文
当前位置:聘大网>职场范文>承诺书>企业承诺书

企业承诺书

时间:2022-02-05 15:49:16 承诺书 我要投稿

【热门】企业承诺书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你所见过的承诺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承诺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企业承诺书3篇

企业承诺书 篇1

  为确保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文明诚信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有效的药品,现我单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自觉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并按规定留存处方。

  3、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量销售,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销售记录。不违规超范围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不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

  4、坚守职业道德,诚信文明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做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未履行以上承诺,弄虚作假,经营假劣药品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企业承诺书 篇2

  本人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职,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部门任职_____岗位,为明确本人在工作期间之责任和职业道德,我愿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入职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所提供的资料信息都是真实可查的,这些资料信息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离职证明、学历证明、各项专业证书、照片、历史背景、工作经验、求职简历与入职登记表中的信息及其他由本人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在签署劳动合同之后,公司发现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有欺诈成分的,本人同意公司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二、本人承诺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与任何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不存在任何没有处理完的法律责任。如果该承诺不属实,则本人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由本人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有权随时解除本人的劳动合同。

  三、本人承诺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我已学习和明确,并愿意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严格遵照和履行各项制度;若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相关处罚,触犯法律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不在外兼职,并严格遵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因工作需要将服从加班的安排和接受岗位调配。

  五、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自觉维护公司荣誉,不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舞弊,不泄露和探听薪资,不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文件等不正当手段来从事其他活动。

  六、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侵占公司、同事或客人的财物、不贪占、无故损毁公司财物,对与本人发生的相关业务经费,愿意接受公司的调查和处理。

  七、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遵照公司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不将公司的任何材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保证不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更不做中伤公司的事,自觉维护公司声誉。

  八、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戴公司提供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并保证整洁;中途辞职,所发放的.劳保用品需要上交,若遗失,则按价赔偿。

  九、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个人意见或建议,保证做到逐级反映;当反映意见或建议未获解决或采纳时,保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反映。如确需当面反映时,保证在工作结束后进行。

  十、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本人保证遵照公司薪酬保密规定,不向他人透露自己薪酬或探听他人薪酬;如有违反,则公司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本人罚款、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政处分。

  十一、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因故申请离职时,我将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并在公司为我职位招聘到合适的接替人员,办妥相关移交手续后离职。如擅自离职,甘愿将本人未领的所有工资、福利等的30%作为违约处罚。

  十二、离职后,不得单独或联合他人实施有损公司利益和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不得直接、间接或变相利用未经允许的公司品牌和资源的任何业务;若有违背,则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该承诺书将自动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码:

  __ ____年_ _ ____月__ ____日

企业承诺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和《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15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现我单位 (单位名称)由于 原因,未在 (用工/退工) (30日/15日)内办理 (就业登记/退工备案)手续,如由此引起在规定时限内不能退档至户籍地、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在户籍地办理失业登记、不能在户籍地个人缴费、不能享受失业期间相关促进就业政策等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超期人员名单如下:

Copyright©1998-2023pind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