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锦集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一、目的与意义
当前,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科技进步已成为提高农村经济整体素质的决定性因素。积极适应新形势,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大力推广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是新时期农业科技工作的一项重点。农民科技示范户,作为农民中的先进科技典型,一方面,他们掌握了大量的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同时他们对周围农户又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头作用。实施农民研修计划,就是由政府出面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农民到科技示范户(科技研修基地)进行劳动学习和技能培训,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传帮互带的作用,为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实施农民科技研修计划,建立涵盖我市各类主导产业的农民研修基地50个,使1000名农民通过研修掌握一门切实可行的致富本领,并初步形成市、县两级农民科技研修组织管理体系,为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批农民科技研修基地或单位凡在我市辖区内的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农民科技示范户、农民科技协会等均可成为**民科技研修基地或单位。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本地区的农民科技研修基地。申报农民科技研修基地应具备的条件:1.是本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的典型;2.所从事的产业(专业)具有明显的技术特征和经济效益;3.所开发的项目具有一定的生产场地和培训服务网络;4.基地负责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帮助农民致富上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二)分期分批培训农民科技研修人员根据农民科技研修基地的实际条件和能力,每年提出全市可供研修的.专业内容,确定一定数量的农民科技研修人员,由县区组织申报、分配和落实。申请参加农民科技研修计划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强烈的致富愿望;2.具有一定的科技文化素质;3.具有自力更生,吃苦耐劳的勤奋精神;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素质。
(三)定期开展农民科技研修交流活动市、县两级科技部门负责总结选拔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农民科技致富典型。每年对选拔的农民科技研修基地由市、县(市)区科技部门组织参观、学习,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四)建立农民科技研修计划服务网络。以**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为农民科技研修基地(单位)和研修人员提供相应配套服务。凡命名的**市农民研修基地和参加研修计划的农民经审核后均可成为**市农业科技信息网会员,享受会员各项服务。
四、实施原则
(一)自愿的原则:确立农民科技研修基地及研修人员均本着自愿的原则。
(二)引导的原则:政府科技部门将采取一定的具体措施鼓励建立农民科技研修基地,支持农民参与研修。
(三)分步实施的原则:农民科技研修计划是一项长远性工作,先示范性起步,逐步总结完善。
(四)统一的原则:制定统一的农民科技研修计划,确定统一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五)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实施研修计划,既要使参加研修的农民学到致富本领,同时又要使承担研修任务的基地得以发展,实现共同致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沈阳市农民科技研修计划领导小组:组长:**市科技局局长副组长:**市科技局副局长成员:**市科技局处长区科技局局长区科技局局长区科技局局长县科技局局长县科技局局长县科技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农村处。
(二)农民科技研修计划纳入全市科技计划管理。对农民科技研修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修基地或农民科技研修人员,将以补助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三)市科技局每年依据研修需求和基地状况,确立年度研修专业和基地名录,并公开选拔研修人员。在基地、研修农民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协商签订研修合同后,研修项目方可正式实施。农民科技研修计划实施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四)研修计划在实施中,以县、区(市)为单位,以乡村为重点,以项目和人才为切入点组织实施。(五)对研修基地用工的区域范围、用工数量及用工时间等,计划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客户服务的关系,灵活组织实施。
附:
1、**批农民科技研修基地推荐名单
2、**民科技研修计划研修人员申请表
实施方案 篇2
为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居民老年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 〕 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政发〔 〕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 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建立与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农保制度,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2、基本原则。一是从我县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我县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四是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做到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3、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逐步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
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保。
三、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重度残疾人补助。
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转为国家或省级试点后,各级财政补贴比例按有关政策执行。
2、缴费补贴。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即缴即补。
3、对农村重度残疾人(Ⅰ-Ⅱ级),县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四、建立个人账户
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确定
(一)享受养老待遇条件。
1、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我县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不需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连续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允许补缴,但应于首次缴费前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的,应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新农保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二)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目前暂定为每月5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
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额÷139)。
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依法继承。
(三)待遇调整。根据国家、省、市规定和我县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计发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
六、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管理。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保值增值。县财政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编制政府补贴资金预算,确保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时到位和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基金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开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杜绝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居)委员会每年要在行政村范围内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虚报冒领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对虚报冒领的,除全额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外,还将对有关当事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制度衔接
(一)已经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还未办理领取手续的人员,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领取前应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二)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农保养老金的,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三)新农保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
八、保险关系转移
新农保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可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关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九、经办能力建设
(一)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的`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设施,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各乡镇(办事处)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中确定2人专门从事新农保工作,并在村(居)委员会成员中确定1人担任新农保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协办员”)。
(二)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基金审(稽)核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新农保公示和查询制度,建立和完善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十、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紧密配合、互相衔接,协同推进新农保的政策实施。
十一、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工程,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的重大惠民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新农保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要注意研究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把这一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
实施方案 篇3
疟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是严重危害我县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寄生虫病。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疟疾防治工作,将疟疾作为重点防治的五大寄生虫病之一。我县根据疟疾流行特征和经济社会各个时期发展状况,研究制订了科学的防治规划,出台了疟疾防治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了疟疾防治机构和检测网络,培养锻炼了一支专业技术队伍,积极参与临沧市疟疾区域联防联控工作。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连续6年无当地感染病例的显著成效。疟疾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由于我县地域特殊,营盘、雪山、大兴、永发等低海拔地区环境气候因素复杂,跨境人员流动频繁,输入性疟疾对我县的消除疟疾影响较大。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20年)明确任务与措施,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实现20xx年全县消除疟疾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实施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专技能力,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疟疾流行区分类
根据20xx-2008年疟疾疫情报告,三年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为三类县,我县属三类县。
三、目标
1、总目标:到20xx年实现全县消除疟疾目标。
2、工作指标:20xx年实现下列指标。
(1)技能培训:县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有关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工作要求的培训比例在95%以上;乡镇卫生院相关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的比例在95%以上;县疾控中心卫生检疫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在95%以上。
(2)发热病人疟疾原虫血检:县级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达到100%;“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症状、疑似症状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等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疟疾传播季节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率达100%,实验室确诊比例达到75%。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诊断后24小时报告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4)疫点处置:疫点处置率达到100%。
到20xx年实现下列指标:
1、技能培训: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有关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要求的培训比例达到100%。
(2)乡镇卫生院相关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的比例达到100%。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
(1)县级医疗机构和县疾控中心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保持100%。
(2)“三热”病人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保持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疟疾传播季节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
(3)疟疾病例实验室确诊比例达到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疫点处置
以上工作指标同20xx年均要求保持100%。
4、达到消除疟疾目标,完成消除疟疾考核认证。
四、防治策略和措施
加强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可根据防治进程和流行情况的改变,适时调整防治策略。
1、及时发现疟疾病人
(1)及时发现疟疾病人
县级各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镜检,检测阳性者,必须采集并保留血虫备查和送疾控中心镜检确诊。
(2)规范治疗疟疾病人
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发现的输入疟疾按卫生部下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治疗,县疾控中心对新有疟疾病人进行全程督导服药。
(3)加强疟疾疫情报告
各医疗单位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适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报告疫情。
(4)病例核实
县疾控中心对网络直报的新有疟疾病例立即进行疟原虫片生镜检核实并保存阳性血片,同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5)疫点处置
在发现输入病例并具有传播条件的自然村或居民点县疾控中心立即组织开展病例搜索,时近两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进行疟原虫镜检,搜索范围根据病例可能的影响决定。同时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提供预防和治疗服务信息。在疟疾流行季节,对病例新在家庭以及周围的'房舍进行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
(6)休止期根治
在疟疾传播休止期,对上年度间日疟病人进行抗复发治疗,根治对象包括确诊、临床和抗疟药试治有效者,根治应当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2、加强媒介防制
结合爱国运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环境改造与治理,减少蚊虫孳生场所,降低蚊虫密度。
3、加强健康教育
在县政府和各乡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加强部门合作针对不同人群,利用多渠道开展消除疟疾的健康教育。
(1)积极开发适合消除疟疾行动的健康教育信息和针对居民、流动人群、中小学生等不同人群特点的健康要与材料,特别是适合当地少数民族文化背景的材料。
(2)加强消除疟疾信息的大众媒体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结合“全国疟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和消除疟疾工作的积极性。
(3)加强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应当对中小学生校勘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中心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的指导,结合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开展疟疾防治健康教育,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向家庭传播相关知识。
(4)加强社区、街道宣传教育。由县疾控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在各医院候诊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消除疟疾相关知识及国家有关政策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4、加强流动人口的疟疾防治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财政厅等13个厅局签发的《云南省边境地区及流动人口疟疾防治方案(试行)》云卫发【20xx】724号相关要求,加强政府领导,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病例的发现防治和管理,杜绝二代病例的发生。
5、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县疾控中心负责对所有网络报告的疟疾病人血片进行复核。每年
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改善三阁司镇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群众的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三阁司镇环境卫生整洁领导小组。
组 长:王柏玉
副组长:丁永高、黄漾波、宁显星(常务)、夏开华
王富贵、谭 芸
成 员:5个工作片副片长、镇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钱战教、王旭萍、刘娜、李文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文体卫站,由镇文体卫站站长钱战教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村级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对S219省道两旁卫生工作由五个工作片包干到底。由各片长任路段长,具体负责路段范围。
青丰路口----林科所:由工作二片负责;
林科所-------石马桥:由工作四片负责;
石马桥----------刘家:由工作三片负责;
刘家-------------戴家:由工作一片负责;
戴家-------------渡槽:由工作五片负责。
每个月由镇财政补助各片工作经费300元,每月进行督查,不合格的片进行通报批评。
对村(居)实行绩效考核,分值为5分。凡镇统一要求进行卫生清扫,经检查验收,未开展创卫工作的.扣1分,开展不到位的扣0.5分。对重点路段的村(居)由财政每年补助500元(具体村是:小江、紫河、优先、红光、石马、安乐、三阁司,共计7个)
(二)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垃圾清运设备、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级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
(三)做好重点场所、行业、S219公路两傍和小江河沿岸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促进农村农贸市场整洁有序。加强学校、机关与集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农村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S219公路两傍和小江河沿岸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五)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降低农村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六)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七)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关系,提高农村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整洁行动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各工作片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和路段,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环境卫生工作。
(三)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
(四)典型引路。充分利用农村卫生文明创建等各类活动载体,积极推动文明卫生单位、卫生村镇在整洁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五)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努力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六)考核评估。由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小组负责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公布通报考评情况。考评结果计年度绩效考核得分。
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我项目部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项目部、施工队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20xx年至20xx年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旗、县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施工、平安回家、和谐共处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三、主要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全项目20xx年11月至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月。
(2)充分利用旗、县防火办发放的防火宣传图册进入各村、集市、学校反复播放。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标牌、及标语,及时提醒施工人员。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1在11月上旬全项目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施工班组为单位,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1)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按照区域布局,全项目防火办将抽调力量,固定人员、不间断地进行施工现场巡查,所有巡查事先不打招呼,巡查结果直接反馈全项目防火办和指挥部领导;
(2)实行防火工作捆绑考核制,即施工班长与队成员防火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施工班组都要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种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防扑火能力建设
(1)防火期内,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到严阵以待,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各施工班组班长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明火扑灭后,做好清理火场的工作,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2)进一步推动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确保信息畅通。全项目防火办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班组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现场或电话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依据;
(3)全项目防火办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施工班组要按要求配齐扑火工具。
4、森林、草原草原火灾的扑救
(1)各施工班组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按本级《预案》在第一时间实施扑救,同时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电话0475-5212015)。对于动用本级预案不能扑灭的火灾,要立即向旗、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全项目扑火队要立即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进行,严禁在扑救中出现责任性人身伤亡事故;
(3)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或防火办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有权调动或调用有关单位的扑火队及扑火工具、车辆及其他扑火物资;
(4)加强信息反馈。在扑救期间,要明确专人每15分钟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扑救情况;
(5)明火扑灭后必须按要求清理火边,看守火场,起火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与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签订《火场看守责任书》,将看守火场责任落实到人;
(6)全项目林业站和林业中队负责火场的调查和对肇事者的处理。
(三)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工作
1、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项目防火办、林业中队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巡查密度,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玩忽职守、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村,从速从快,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全项目防火办在督促各村落实防火责任的同时,重点是检查和管好村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做到每天见一面一嘱咐,不论是旗、旗、县全项目的巡检,还是村组护林员管护,必须要有记录和检查签字,护林员外出必须向全项目防火办主管人员请假,并有人替岗,凡发现护林员一次不在岗的,扣发工资50元,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管护区内火情别人发现报告的或隐瞒不报发生火灾的,都要区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
(1)严格实行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项目、村、学校、企业都要层层签订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状,明确任务,分清责任,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包片责任制。全项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片、护林员包林区,责任人包人头、地块、坟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3)按照全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考核“下降一个档次”。
(4)在每个防火重点时期,全项目防火办要深入村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防火值班不到位、包保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隐患不排查而发生火警火灾的村,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督导检查结果列入村年终防火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3、强化监督监管职能
在进入防火期后,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防火办和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做到防火期不结束,检查工作不停止。通过联查、互查、对查等方式查隐患、堵漏洞,确保不留死角,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4、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传递畅通。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值班情况的调整检查,防止空岗、脱岗。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XXXXX)。全项目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火情及时果断处置。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一次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三次以上森林、草原火警的,或出现瞒报、漏报、迟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事故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于X月X日前,将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和扑救预案及村防火组织名单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查。
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动态化的规范管理,现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盱政办发[20xx]156号)文件精神,按照县统一安排部署和低保信息化管理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4月21日至5月31日。用40天时间突击行动,按照《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对我镇农村低保全面进行增减提标核查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会议动员、明确责任阶段(4月21日)
强化工作责任。以强化责任为重点,规范低保对象的认定。在提高干部政策水平的基础上,还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责任意识。镇民政办为农村低保的承办单位,村(居)书记为主要负责人,主任为具体负责人,会计为业务负责人,坚决执行谁认定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出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务必做到“应保尽保,超标退保,分类施保,阳光操作,依法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宣传、受理、调查、评议、公示、复核阶段(4月22日—5月21日)
1、宣传、受理时间:4月22日至25日
各村(居)要做好政策的宣传、低保申请书的收集上报工作,受理地点设在民政办公室,由蒋毅负责受理。
2、调查、评议时间:4月26日至5月5日
成立由镇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组成的低保调查评议小组,对原低保户和新增低保对象户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和评议。
3、公示、复核时间:5月6日至21日
5月6日将评议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组公示点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群众提出异议的拟保对象户,二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后再次进行张榜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完善资料上报县局审批阶段(5月22日至5月31日)
对张榜公示后无异议的.拟保对象户,由村(居)委会会计负责通知相关对象户提供资料(资料不齐全的拟保障家庭不予申报),并填写低保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花名册上报县局审批。
三、几项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村(居)要成立组织,明确责任。书记为主要负责人,主任为具体负责人,会计为业务负责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居)要按照工作步骤,稳妥有序,规范操作。镇民政办对拟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严格把关,杜绝违规操作现象。
2、开好会议,宣讲政策。由于低保工作涉及面较广,工作量大,时间紧,情况复杂,政策性强,要充分利用村组干部会、民主评议会向大家宣传到位,讲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切实做到政策讲准,内容讲清,责任讲明。
3、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今年农村低保户增减提标面大,要求材料多,各相关人员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协作,镇民政办要对各村(居)的工作进度进行跟踪服务、指导、督查,确保农村低保工作落到实处,把好事做好,确保我镇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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