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9篇【精选】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黔党建发〔20xx〕4号文件要求,经特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xx年开始在全区农村(社区)开展“党员创业带富工程”。为确保“党员创业带富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1、具有创业带富积极性和相应能力的农村(社区)党员、村(居)组干部、到村(居)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大中专毕业生;
2、退休离岗后到农村(社区)发展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3、有创业意愿、能团结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入党意愿的农村(社区)致富能人、农村(社区)青年团员等创业带富积极分子。
二、目标要求
结合农办、扶贫办等部门的农业、扶贫等项目,在科学论证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从 20xx年开始,每年按照不少于100户的规模扶持党员创业带富。通过3年的努力,全区建立3至4个党员创业综合培训基地和创业实践基地,每个乡镇建立1个党员创业带富示范点。通过5年的努力,全区每个村(居)有10名左右的农村(社区)党员在农村(社区)带头创业、带领群众致富。
三、实施内容
(一)贴息帮扶。对于有项目、无资金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按有关政策和规定,依托扶贫部门实施的扶贫贷款贴息项目,对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根据项目实际给予适当额度的贷款贴息帮扶。所需贴息资金从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农业产业化经营贴息资金、组织部“党内关怀帮扶激励资金”和团组织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募集资金等专项资金中筹集,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贷款事宜按照有关金融规定办理。
(二)项目帮扶。对于有一技之长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农办、扶贫等部门在安排农业发展或扶贫开发项目时统筹考虑“党员创业带富工程”项目。项目实施实行滚动发展的方式。
(三)技术、信息帮扶。对已开始创业、有一定基础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采取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等方式进行帮扶。农办、团委等单位整合各类资源,为创业人员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和专门指导。乡镇党委密切关注和了解技术、市场等创业所需信息,充分发挥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和村(居)组织活动场所的作用,及时与创业人员交流,提供指导帮助,降低创业风险。
(四)基础设施帮扶。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优先考虑将农业发展、“一事一议”和“以工代赈”等项目整合到“党员创业带富试点工程”中,切实解决“党员创业带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共同推进“党员创业带富工程”。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各乡(镇)要按照《万山特区党员创业带富工程调查摸底统计表》的要求,做好实施对象有关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好党员创业带富信息库。
(二)申报项目。相关村(居)、乡镇、特直部门要严格按照《万山特区党员创业带富工程申请书》规定的程序申报项目。具体程序是:第一步,每年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各自产业发展方向,按照特区农业、扶贫部门要求,引导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立足实际,合理确定发展项目,并向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第二步,乡(镇)党委指定专人指导村(居)党组织对照帮扶对象基本条件,通过村(居)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和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等环节评选,今年按照农村党员数百分之一的比例,明年以后按农村党员数十分之一以上的比例,推荐出带头创办项目人选,报乡(镇)党委评核;第三步,乡(镇)党委组织力量对申请对象进行综合审核,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并报特区委组织部备案;第四步,乡(镇)党委将项目人选报送特区财政、农业、扶贫、农村信用社等有关单位,并按照各类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按程序进行报批;第五步,申请项目贷款的,经确定为帮扶对象的'项目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根据项目人的借款条件给予相应的贷款支持;申请其他项目资金的,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三)创业培训。每年对农村(社区)党员轮训一次,并加强对有创业就业需求的农村(社区)党员的专业性培训。选择已经形成产业规模并已取得创业成果的村(居)或乡镇,建立创业实践基地、“党员创业带富”综合培训基地。从20xx年起,由农办等单位对创业带富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四)指导服务。特区委要组建创业带富指导服务团,与每个创业党员结成对子,定期为创业党员出点子、送技术、找路子,并通过现场指导、党员连心卡、手机短信、网络答疑等方式实现专家与创业人员的交流互动,及时解决创业人员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和销售等方面的问题。
(五)创业引导。大力培育经纪人队伍,鼓励和支持创业对象进入流通领域。鼓励党员牵头创办各类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提供创业指导、市场行情、项目推介和员工招聘等服务。充分发挥创业示范户的帮带作用,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带动其他党员或农户创业致富。推行“村企联建”、“支部联建”等模式,有意识地引导涉农企业参与到“党员创业带富工程”中来。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特区委要成立“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形成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的合力。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落实帮扶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万山特区20xx年“党员创业带富工程”责任分解表》抓好帮扶措施的落实。各乡镇要明确相关领导联系实施对象,随时帮助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三)加强宣传督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扩大“党员创业带富工程”的社会影响。加大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现场指导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各乡镇推选1名“十佳创业带富党员”和1名“党员创业带富示范点”报特区委党建办,并报送相关材料和图片。
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国家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市20xx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xx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于 3月1日启动。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考核内容为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卫生局注册医师(不含20xx年注册的)20xx、20xx两年内的执业情况。其中,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由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申请进行提前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业务水平考核应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简宜程序和一般程序。考核机构须于考核前30日通知被考核医师。
(一)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采取简宜程序考核。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对符合简宜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再进行笔试。
(二)对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考核机构复核,考核机构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其中,笔试时间定于4月10日上午进行,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考场;其他方式的业务水平测评由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于4月10日下午至4月11日进行。
四、考核结果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4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送达被考核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通知书样式见附件2)。各考核机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20xx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表(见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表(样式见附件4)上报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上述两种表格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也要同期上报。
考核结束后30日内,由医师注册所在机构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在其“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至××年××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并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考核合格”字样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五、考核机构及分工
经研究决定,由潍坊市人民医院等31家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承担市卫生局的医师定期考核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潍坊市人民医院。负责潍坊眼科医院、潍坊同心医院、山东潍坊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潍坊口腔医院新华分院、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潍坊市奎文区妇幼保健院、潍坊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所、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奎文许光琴妇科诊所、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医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伊济源面神经学研究院潍坊面神经医院、潍坊东方骨科医院、潍坊肛肠外科医院、奎文李储忠医疗美容诊所、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卫生室、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口腔医院、奎文海大医疗美容门诊部、潍坊医学院校医院、奎文郑中华牙科诊所、奎文孙雷口腔诊所、奎文李月军口腔诊所、奎文魏占荣口腔诊所、奎文魏占山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大柳树分院、潍城刘承礼口腔诊所、奎文章和平口腔门诊部、高新韩晓文口腔诊所、潍城刘永胜口腔诊所、潍城周海祥医疗美容诊所。
(二)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潍坊口腔医院、潍坊哮喘病医院、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奎文长河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潍坊市脑科医院、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和平路门诊部、潍坊市潍城区妇幼保健站、潍坊市中心血站血液病治疗中心、潍坊牙科医院福寿街门诊部、奎文陈桂娥口腔诊所、奎文口腔门诊部、潍坊口腔医院福寿街门诊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区分院、潍城周庆顺口腔诊所、经济区郑福光口腔诊所、奎文赵素霞医疗美容诊所、潍城朱运祥口腔诊所、潍城周晓鹏口腔诊所、高新王业常口腔诊所、高新范新芳口腔诊所、高新王守美口腔诊所、潍坊口腔医院北宫街口腔门诊部。
(三)坊子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潍坊心脏病医院、坊子区仁康医院、坊子王素菊口腔诊所、坊子区皮肤病防治站、坊子区妇幼保健站。
(四)寒亭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寒亭区妇幼保健院、寒亭王伟林口腔诊所、寒亭李永政口腔诊所、寒亭郭兰口腔诊所、寒亭周建华口腔诊所、寒亭营春平口腔诊所。
(五)青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青州市结核病防治所、青州市皮肤病防治站、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潍坊牙科医院、青州眼科医院、青州沙作军口腔诊所、青州吴军兴口腔诊所。
(六)诸城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诸城市口腔医院、诸城曹培森口腔诊所、诸城葛济清口腔诊所、诸城张永奎口腔诊所、诸城赵荣明口腔诊所、诸城朱世伟口腔诊所、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黄清德口腔诊所、诸城张宏琦口腔诊所。
(七)寿光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寿光王增刚牙科诊所、寿光市慢性病防治所、寿光市结核病防治所、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圣城街诊所、寿光市口腔医院、寿光光明眼科医院渤海路诊所、寿光市人民医院环翠花园门诊部、寿光郑中庆口腔诊所、寿光魏光永口腔诊所、寿光魏永明口腔诊所、寿光刘培春口腔诊所。
(八)安丘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安丘市皮肤病防治站、安丘市眼科医院、安丘岳建平口腔诊所、安丘张玉武口腔诊所、安丘陈海星口腔诊所。
(九)高密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高密市皮肤病防治站、高密市结核病防治所。
(十)昌邑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邑市皮肤病防治站、昌邑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
(十一)临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站、临朐县朐山医院、临朐县皮肤病防治站、临朐县海浮山医院、临朐王绍升口腔诊所、临朐陈方明口腔诊所。
(十二)昌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乐县妇幼保健院、昌乐县皮肤病防治站、昌乐高新明口腔诊所、昌乐甄永强口腔诊所、昌乐田秀珍口腔诊所。
(十三)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海化海盟口腔诊所、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妇幼保健站。
(十四)临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院、临朐糖尿病医院。
(十五)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潍坊市肿瘤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寿光市妇幼保健院、高密市妇幼保健院、昌邑市妇幼保健院、安丘市妇幼保健院、青州市中医院、寿光市中医院、安丘市中医院、高密市中医院、昌邑市中医院、昌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
六、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对考核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国务院转发的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环境安全和保护群众健康为目的,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努力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企业,基本摸清区内产生、使用、排放重金属企业的底数、排放种类和数量,确定重点防治的行业和企业,预防重金属污染事件,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使重金属污染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三、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现状
目前我区涉重企业主要是海恩电池有限公司、市电镀厂、市柯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市蓄电池厂、天龙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五家企业,分别涉及重金属元素是:铅、锌,铬、汞、铅、铜,其中市蓄电池厂已于20xx年10月自行停产。
四、20xx年重金属污染削减目标
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要求,各县(区)20xx年度实施方案中重点重金属目标削减率在的基础上削减5%以上。经调查,我区环境统计数据库中无涉重企业,污染源普查库中有两家涉重企业:市蓄电池厂(铅污染物排放量为0.01千克/年);经济开发区好友矿产品加工厂(铅污染物排放量为0.15千克/年),其中市蓄电池厂已于20xx年10月自行停产。经济开发区好友矿产品加工厂位于原楚州区南马厂乡境内,后因区域调整,南马厂乡划归市经济开发区(该企业已不属于我区管理)。综上所述,我区的.重点重金属目标削减率在的基础上削减100%。
五、20xx年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为了控制重金属污染物的新增量,20xx年我区将进一步优化涉重产业结构,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和控制,力争重金属产生和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金属环境监控能力明显提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
1、严格环评制度。严格“涉重”项目环评审批。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中,涉及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应“入园进区”,并符合园区(或专业片区)产业定位,其环评文件由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在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内,禁止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新建“涉重”项目。
2、严格环境监管。加强对涉重企业环境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责任追究并实施从重处罚。
3、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涉重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分批次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年内督促海恩电池有限公司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4、加强饮用水源地重金属污染整治。严禁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新建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5、加强涉重企业监督监测。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加强对重金属项目的监督监测力度,实行每两月监测一次。
6、开展重金属土壤污染调查。以农委部门开展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重点污染区域调查为契机,掌握农产品产地及其周围环境污染现状。
六、存在问题
1、部分企业建厂时间长,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从经济、技术等各方面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的难度较大。
2、环境监测能力不足,监管难度较大。目前我区只能进行常规性污染物指标监测,且重金属污染物因子自动在线监控设备未完善。
实施方案 篇4
为实现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结合县委、县政府“五创”工作目标及贯彻整办发〔20xx〕19号《关于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参加“五创”义务劳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将把“圆梦行动”落实到我们当前工作中,落实到城镇管理上,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持续集中整治,把我们城镇建设成美丽繁荣和谐新。现就做好六月份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好“五创”义务劳动
严格按照整办发〔20xx〕19号文件要求,每周五上午8:30—10:30,组织全镇领导干部职工到所联系社区,与社区干部、公岗人员(每个社区每次不少于15人)一起参加“五创”义务劳动。每次劳动内容,由县整治办(五创办)、镇城工办根据“五创”工作推进情况临时确定并通知。
开展五好家庭、文明楼院评选
(一)评选时间
六月底前完成评选工作
(二)评选办法
五好家庭、文明楼院由社区组织社区党员群众采取推选、评议、公示等办法,公平、公正、公开地选出群众公认的先进代表。
(三)评选名额
五好家庭按总户数5%评选,文明楼院按每个社区1-3栋评选。
(四)奖励办法
凡评选为五好家庭、文明楼院的.,由各社区组织举行颁发光荣牌仪式。
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工作
各社区须于6月14日前,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文明劝导员就当前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工作方式方法及社区督查巡查职责等进行培训。以增强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组织纪律性,爱岗敬业精神,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的为社区广大居民服务,为当前城市管理服务。
落实长效机制
以70%以上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作城市管理员,进一步细分管理对象、细分岗位职能、细化分解每一项具体工作、细化管理制度的各个落实环节,做到每个路段、片区、楼群、小巷道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小到一个烟头、一个纸屑,每项工作都要有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实现管理上无空白、责任上无缺失、落实上无断档。
(一)落实文明劝导
严格按照县“五创办”文明劝导活动要求,每月双号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组织开展劝导活动,并按要求佩戴标识。
(二)组织专门力量督促门前双五包落实。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定岗、定位、定责对辖区内门面户进行督查。
(三)科学划分保洁区域,做到保洁无盲区。实行“一把扫帚扫到底,一支队伍管到边”的管理体制,做到全天候洁;加强对保洁人员考核,做到天天有检查、月月有评比。
(四)加大巡查新乱搭乱建力度,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把乱搭乱建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全镇党员干部要全力参与到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中来,用实际行动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社区要全力督促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好城市管理相关工作;镇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镇效能办将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查督办,并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工作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村道公路管理养护体系,保障村道公路完好畅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村道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村道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近年来,随着村级水泥公路的实施,我乡村道公路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全乡村道公路总里程已近30公里,通村率和硬化率分别达到100%和80%。农村交通条件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的出行,也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村道公路管理养护体系不完善、养护责任主体不明确、养护资金未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村道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滞后所带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道公路的使用寿命和通行条件。为巩固村道公路建设成果,促进全乡村道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确立“建、管、养”并举的理念,在重视公路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村道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断深化村道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村道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此,各村要充分认识村道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村道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村道公路路况良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乡党委、政府分半年和年终对各村的公路养护进行考核。
二、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村道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村道公路实行“村为主体、专人养护、以奖代补”的养护体制,村委落实管养责任,建立村道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协调、监管、考核机制,不断提高村道公路管养水平。
(一)村两委为村道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履行本村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建立村道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村召开会议,落实一名村道公路管理员(签订管护合同),把村道管护资金列入在一事一议或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资金中解决。
(二)各村培养村民爱路、护路、养路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全民护路、养路的积极性;对3米以上危险路段和临水、临河的村道设置警示标制,做到警示标语规范、齐全;组织实施村道公路巡查,宣传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管理村道公路附属设施,参照乡道管理规定管理村道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各类违法行为。
三、严格标准,认真落实村道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村道公路养护主要内容包括:路面保洁、路肩除草、边沟清淤、塌方清理、桥涵日常巡查、公路安全日常巡查等经常性工作。道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排水畅通和沿线设施完好。在村道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一般不少于5米。因自然灾害致使村道公路中断或严重损坏时,村两委要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通行。
各村结合本辖区村道公路养护特点,建立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养护人员严格执行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在作业区间或施工路段两端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与警示标志;公路养护作业人员要穿着安全标志服;养护作业车辆、机械设备要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在夜间或恶劣天气作业的,现场要设置醒目警示信号;养护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清除遗留物;同时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四、保障投入,加强资金筹集和管理
乡对村实行以奖代补,村两委要积极筹措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召开村民会议,研讨并建立由一事一议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的多渠道的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机制。村道公路管理养护专项资金要严格按养护计划用于村道公路养护,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并接受乡财政等部门的指导和纪委的监督检查,确保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款专用。
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湖南省发布的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3小类77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属于上述品目范围,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调整)的产品,以及已纳入外省支持推广目录且载药量在10 公斤以上(含)的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均纳入补贴范围。为加快转变我县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现节能降耗,降低补贴实施的监管难度,单机测算补贴额低于300元的机具原则上不列入补贴范围,但少数我县农业生产急需,且确具科技创新的产品,待报省批准后纳入补贴范围。重点支持插秧机具及育秧设备、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和烤烟生产全程机械化等机具的发展;满足全县所有农民水稻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机具购置补贴需求,满足全县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机具购置补贴需求。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同等对待。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县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以“20xx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按不超过近三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参考产品出厂成本、比照相邻省份补贴额度确定。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按省农机局商省财政厅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发布《湖南省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执行,可对补贴额低于1000元(含1000元)的补贴机具品目进行取舍(不允许对生产企业进行筛选),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审定后执行。对农用工程机械补贴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本县当年总资金规模的10%。
三、补贴对象与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重点补贴对象是省政府确定的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单个农户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5台。对超过限制数,确有必要的由县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以上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以上的,报省农机局审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型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商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县农机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xx〕19号)、《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农机科发〔20××〕1号)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见附表12)。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四、补贴操作程序
1、申领指标购机。
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应及时将机具供货信息准确录入补贴系统,在补贴系统中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确定销售区域。符合本县补贴条件的购机意向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到县农机局购置补贴办理大厅(以下统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购机补贴指标。“县购置补贴办”将申请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县农机局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及优先补贴条件对申请购机者通过网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购置补贴办”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补贴指标确认书”,见附件2),向申请人发放“补贴指标确认书”和《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告知书》(样式见附件3)。购机申请人在领取指标确认书后5日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具有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经销商全价购机,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登录补贴系统录入供货信息,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见附件4)交给购机者。农机局委派项目联系人对是否购机进行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签字认可。
2、申请补贴。
购机者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指标确认书”、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姓名与购机者姓名不一致时,要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补贴。“县购置补贴办”对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登录补贴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附件5)上签字,向符合补贴条件和要求的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将相关资料整理分户建档。
3、补贴公示。
县购置补贴办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按乡镇生成《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见附件6),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每周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乡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机具核实和统计汇总上报补贴信息可与公示同步进行。
4、机具核实。
“县购置补贴办”受理购机者申请后,农机局和各乡镇15日内组织乡镇农机专干、驻村干部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核查人员对机具购买的真实性负责。核查人员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查参数(补贴机具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后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含相关附表,见附件7,从补贴系统中打印)逐项在纸质表上签字确认,每台补贴机具须经主核查员和一名以上核查员在补贴系统中进行核查和审批,并在纸质表上签字。核实机具后,乡镇农机站应及时(每月至少一次)汇总核查表,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9)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10),抄送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等资料档案上报县农机局。县农机局要及时对补贴机具信息进行复核。补贴额高于5000元(含5000元)的非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实地逐台核查;对已上牌的牌证管理补贴机具,“县购置补贴办”将《行驶证》上传到补贴系统作为核实依据,县农机局不再逐台实地复核。跨区作业机具必须回申请补贴的乡镇接受核实,县农机局和乡镇相关人员要及时主动上门核查;购机户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回申请地接受核实的,视为放弃补贴。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实行项目人联系经销商制度,安排专人对经销商进行监督,对购置户在县内购机进行核查、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见附表4)签名认可。
5、补贴审批发放。
县农机局设立审批员,审批员对乡镇农机站或“县购置补贴办”上报的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和复核结果等资料,在网上逐个实时审批。对资料齐全无误、机具核查通过、符合政策规定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审批通过,并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见附件8)签字。县农机局每月(至少一次)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文件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应及时审核,每月(至少一次)将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帐户。当月农机局未核实、未审批,或财政局未审核发放补贴的,流转下月(次)实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位。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含补贴发放明细表、汇总表)上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并抄送县纠风办、减负办。
五、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 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及时告知县级农机部门,农机部门在系统中将相关补贴信息作废;县“购置补贴办”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专户,县“购置补贴办”和县级财政部门先后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须及时告知农机局,农机局在补贴系统中就相关补贴信息进行备注说明。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减负、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同时,强化农机化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和核查机具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突出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倾斜。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提高制造水平,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后进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一是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
二是切实加强经销商管理。所有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实行补贴质量追溯制和企业承诺制。农机部门在上牌上户、核机和审批环节,发现农户购置产品铭牌及编码不规范、配置参数与目录不符、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的,不予批准上牌上户和补贴。经销商要(在供货表上)向购机者承诺,凡因产品配置不全、铭牌编码不规范、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导致购机者不能获得补贴者,由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负责;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技术参数,同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对经销商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授权的农机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四是进一步强化机具核实。大力推广补贴机具喷漆喷字、打钢印、拍摄核机现场人机合影等做法。机具核实要从“三见”拓展为“三见一查”,即“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五是及时兑付发放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放。已发放的补贴资金,要及时在补贴信息系统中点击已结算。12月15日前要将全年的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对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使用预拨补贴资金兑付补贴,具体由县领导小组研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六是建立补贴信息备案制,县农机部门定期将购机补贴信息报县纠风办、减负办备案。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管理,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四)公开信息,阳光操作。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33号)和《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湘农机计发【20××】37号)的要求,充分利用乡村黑板报、宣传栏、挂图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务求宣传实效.
县农机局和乡镇农机站要完善和充实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到县政府或县农机局等综合网站。农机部门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实施结算进度等内容公开;农机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不得对外公布购机者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见附件11)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的网站或县农机局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报送工作。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严肃纪律。按照国务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三个严禁”和农业部 “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4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2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农机、财政部门必须遵守如下纪律要求: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不得对购机者,特别是本省范围内跨县购机农民申请办理补贴设置任何障碍;不得将年度《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明细表》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机者、经销商和生产企业收取没有收费依据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购机补贴资金的受理、录入和发放;不得以假的发票或真发票假购机形式办理补贴;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加强监管。县农机主管局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特别是对购机大户(超过补贴数量和金额限制的购机户)和重点机具(单机补贴超过销售价30%或5万元以上的;同档次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少于等于2家的;补贴额比上年提高30%以上的;当年新增品目和新增补贴档次的机具;水稻插秧机和育秧盘等需要重点监管的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三见一查”。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经销商监管、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的比例,对购机户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省级财政、农机部门。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有报必查、一查到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并上报省农机局取消其经营补贴产品的资格;对违法违规性质恶劣的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延期发放补贴资金、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及时将工作督查情况、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报省、市财政、农机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纠风办举报电话:0746-7235055农机局举报电话:0746-7372239、财政局举报电话:0746-7224876减负办举报电话:0746-7223385:
(六)强化能力,提高水平。
健全基层农机服务体系,配足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经费。要求所有乡镇做到(三个一),即:挂一块乡镇农机站的牌子,至少有一名专做购机补贴工作的农机员,有一台电脑和相应设备设施,以便使用补贴系统。配强工作班子,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加强技术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和情况交流。提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水平,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财政部门资金支付信息共享,提高购置补贴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七)申报与总结
本实施方案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备案,同时抄报市农机、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分别在今年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工作总结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
实施方案 篇7
为做好“第三届中国农歌会”县卫生监督与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确保来宾饮食安全,随时处理意外伤害及突发疾病,现制订县卫生监督与医疗救护保障方案。
一、成立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卫生局副局长,分管医疗救护工作)
成员:
二、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方案
(一)卫生监督责任区域
1、卫生监督一股负责禾富酒店接待人员的饮食饮水安全卫生。
2、卫生监督二股负责笔峰大酒店接待人员的饮食饮水安全卫生。
(二)卫生监督职责及任务
1、所有参加保障工作的人员要将此次保障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2、本着以人为本,对所有来宾身体健康安全负责的态度,确保定点接待餐饮单位不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人、定岗、定职、定责;
4、实行全程跟踪卫生监督,对接待的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原料采购到使用时的'时间控制及冷藏情况以及卫生设施运行状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公共用品消毒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建议主办单位取消其接待资格;
5、定点监督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6、严格监督接待点按照审定的菜谱制作菜肴,不得擅自更改菜谱;
7、监督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及库房;
8、监督接待单位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9、当发现食品感官检查有问题,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没收、封存可疑食品,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确保不产生任何后果,不得存有任何侥幸心理;
10、监督员做好每个接待点就餐食品留样工作,并妥善保管至就餐48小时后。
(三)卫生监督日程安排
时间任务责任人
10月19日参加第三届农歌会接待工作动员会苏胜
10月20日召开卫生监督与医疗救治工作会议李成斌、杨阳、张玉红、
谢丛彦、张平、
王勤宽(药监局)、杨庆闩
10月21日制定卫生监督与医疗救治保障方案、卫生应急预案杨庆闩、张玉红、谢丛彦、
王勤宽
10月22日召开卫生监督员会议,确定定点人员名单,明确监管职责所有参加保障的卫生监督员
10月25日对各接待单位进行预查,提出整改意见,做好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及餐具、客房用品消毒效果监测工作监督一股
监督二股
11月1日各部门联合检查,收集菜谱及接待人员名单,监督整改情况各相关部门
11月4日各部门第二次联合检查,确定菜谱并备案各相关部门
11月5日至11月8日定点人员进驻接待点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巡查人员进行督查定点人员
11月9日汇总文书、菜谱等资料,并写出总结材料综合股
(四)定点监督人员名单
接待单位定点监督人员及联系电话
大酒店酒店
(五)巡回督查人员
三、医疗救护工作保障方案
(一)设立二个临时医疗服务点
1、禾富酒店医疗服务点由县中医院负责;
2、笔峰大酒店医疗服务点由县医院负责。
临时医疗服务点要确定专职医生、护士,并准备好相关的救治药品,遇到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妥善处理病人。
(二)驻点人员名单
单位负责医院驻点人员及
联系电话
酒店县中医院
大酒店县医院
医疗救护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离岗、脱岗。注意文明服务、优质服务,积极提升的对外形象。
(三)设立一个临时专用120救护车点
11月5日下午至11月8日上午,在笔峰大酒店确定一辆临时专用120救护车一辆,负责应对突发卫生应急事件。
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
接待点卫生要求
1、所有参与接待的餐饮单位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所有从业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临时参加和新参加的工作人员,持有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
3、禁止购买使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做到采购人员不采购不合格食品,制作人员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层层把关,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餐桌。
4、当天菜肴当天购买,所有购入的食品、食品原料、调料等要逐一登记,并保留购物单据或小票,便于出现事故时进行追溯;
5、严格按照预排的菜谱上菜,不得擅自更改。禁止使用发芽马玲薯,不得爆炒四季豆。冷盘从制作到就餐不得超过1小时;
6、操作场所要有防蝇、防尘、防鼠等措施,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通畅,有冰箱、冰柜等冷藏设施(注意生熟分开,使用保鲜膜覆盖,防止堆积),生熟刀板分开,防止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7、餐饮具要严格消毒,首选煮沸消毒(100℃10分钟),使用84消毒液等化学药物消毒时,要注意消毒液浓度和消毒时间,保证达到有效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放入保洁橱存放,防止二次污染。
8、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经营时穿着清洁、浅色的工作服,上岗前、接触污物后、便后等要洗手。
9、客房使用电水壶,方便客人随时烧开水;
10、保持客房环境整洁,床上用品及客房用具及时消毒。
实施方案 篇8
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确保学生健康发展。为了切实推行素质教育,落实决定精神,办好让人们满意的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培育积极乐观的人格品质,根据的安排和要求,特制定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
培养学生学会做人,使学生形成自尊、自爱、自信、自立、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促进学生优良品德的形成。
培养学生学会学习,树立敬学、勤学精神,养成自觉自愿学习的态度,促进学生学业的成功。
培养学生学会创造,鼓励学生创新,发挥学生的个性,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个性特征的发展。
培养成学生学会生活,增强学生人格协调能力,生活适应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竞争能力,促进学生生存能力的发展。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安排,协调,检查,指导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学校决定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王登谭任组长,郑新峰、张兰芳、李建成、王仲才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白彦革、高文国任办公室主任,中小学全体班主任均为成员。学校要把中小学生的心理教育和心理健康作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时刻关注学生的心灵成长,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心理需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新理念,切实改变教学方法和手段,真正使学校成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摇篮,使教师成为学生信赖的良师益友,为他们的成人成才奠定基础。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根据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的科学方法和手段,培养成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和各种素质全面提高,其教育内容方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动学习的心理健康教育。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因此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让学生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和策略,学会微笑面对学习和学习中遇到各种困难,树立积极乐观的学习心态,使他们把学习当着一种快乐和享受。
2、情感和意志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时期是人格塑造的重要时期,根据中小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进行人格、情感和意志的辅导,让学生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做情感的主人,学会正确处理理智与冲动,个人和社会,挫折与磨砺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
3、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心理教育。在当今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处在多维的、错宗复杂的人际关系网之中,可以说协调、处理人际关系是中小学生经常遇到,不可回避的事情,因此,要培养学生能够正确认识、评价和表现自己的能力,掌握人际交往的基本规范和技巧,养成宽宏大度,自我克制;尊重他人、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
4、个性心理教育,把塑造个性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价值观。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措施。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关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像抓教学成绩一样,在安排工作时同时安排心理教育,检查工作时同时检查心理健康教育,总结工作时同时总结,反思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新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2、建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已于xx年年起步,建立了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教师,定期进行专题辅导和个别咨询辅导,为今后这方面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配备师德高尚,富有爱心,具有专业知识的教师从事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集中讲座等形式,每学期开展两次有针对性的讲座,将确定为心理咨询日,还要设置学生心理咨询信箱,广泛了解中小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呼声,和他们面对面的平等沟通与交流,为他们释疑解难,及时矫正学生的心理偏差。
3、通过案例进行教育,用各种发生在学生身上或身边的事,设置教育情境,让学生自教或互教,让学生自己进行分析案例,并相互讨论当事人的过错或过失,教师及时加以正确引导。
4、充分利用课堂主阵地,开设心理保健课,加强心理健康指导。
5、疏通学校、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发挥家教的作用,邀请学生家长到校听课、座谈,增加家庭教育意识,提高家长心理素质,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密切配合,建立校内外一体化网络,形成辅导学生,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6、开展丰富多彩的班团队活动,寓教育于这些活动中,引导学生在这些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中,提高认知水平,同时学会团结协作,从而健康成长。
7、利用校园之声广播站、校刊、校报、墙报,手抄报等多样化工具,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8、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学生的视野,磨砺学生的意识,让学生经风雨见世面,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9、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为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资料及信息。
10、以课题研究为载题,认真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和探索。今年我校已申报了的研究课题,学校将和其他教研课题一样,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与保障,研究探索出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使我们的基础教育少走弯路,使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实施方案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一条和国家统计局20xx年4月30日颁布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第二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五条的有关条款以及省、市统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全市20xx年统计从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
一、培训类别
1、统计从业资格新证培训
2、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
二、培训对象和范围
1、统计从业资格新证培训:凡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或统计从业资格证已失效,实际从事或拟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兼职和内部统计岗位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或分管统计工作人员)。
2、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除20xx年申领新证和20xx年参加继续教育人员之外且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组织报名与材料提交
1、统计从业资格新证申领需提交材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需填写《20xx年统计从业资格新证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前。
2、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对象需提交材料:统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需填写《20xx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时间为20xx年5月20日前。
以上材料均报送至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四、收费标准
1、统计从业资格新证培训:400元∕人
2、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198元∕人
五、考试时间
1、继续教育:20xx年6月底前。(具体时间另定)
2、新证考试:20xx年9月15日。
六、注意事项
凡20xx年前取得国家新证人员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今年还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其《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将作废,必须重新参加新证考试。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措施通知落实到相关单位人员,并做好详细记录,确保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率达到100%,完成情况列入镇区统计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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